第51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三)
3003年6月29日 天气晴
“甘道夫, 夏尔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今天早上赶路时,我骑在马上问他。
半个月前,我们离开了刚铎的首都米那斯提力斯城, 骑着法拉墨替我们准备的快马, 带着一些简便的行李赶向夏尔。
临行前,甘道夫把他的烟花都送给了法拉墨, 并让法拉墨在广场上将烟花都放了。
因为这是他承诺给孩子们的。
难怪斯潘塞很喜欢甘道夫,这位一点都不老的老巫师身上, 可以看到很多优秀的品质, 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有童心、很俏皮、超有趣的人。
“夏尔啊, ”甘道夫听了我的问题,想了想,说:“那里住着霍比特人。它到底是什么样子, 也许到了那里你就明白了。”
他歪了歪头,叼了一口手中的烟斗, 空闲的手轻轻拉了一下马儿的缰绳, 双脚磕了磕马肚子, 引导马儿向前继续前行。
然后补充了一句:“至少,夏尔的烟草是中土最顶尖的,哦, 我一刻都不想离开它。”
很快, 沿着路穿过森林, 渐渐地, 我们沿途能看到一些有点像圆顶帐篷的木质或石质建筑。
这些建筑的高度并不高, 大小对比寻常房子也小了一些。
显然,它们就是霍比特人的住所。
这时候, 斯潘塞则向我介绍:“霍比特人喜欢住山洞,他们经常在山脚或者山底挖洞建造家,这一点和矮人喜欢住矿洞有点像。而他们建起木头或者是石砖房子,大概是最近一百年的事情。大多数霍比特人性格平和,与世无争,没有野心,他们除了喜欢美食之外,没有其他更多的追求。”
“夏尔由东至西分成三个区域:雄鹿地、夏尔本区和西境艾明贝瑞尔。其中夏尔本区是大多数霍比特人居住的地方,它被分成许多小的区域,至今依旧有不少是用过往的霍比特大家族的姓名来命名。雄鹿地和西境在夏垦一四六二年之后才并入夏尔地区的。”
“图克家族曾经统治过夏尔很长一段时间,现在依旧是夏尔的大领主。不过霍比特人还是比较喜欢各个家族处理各自家族的事情,渐渐地,夏尔地区变成了一个无政府状态的势力,最后只保留下了一个象征性的市政府。”
说到这里时,斯潘塞忍不住说:“夏尔没有明文法律,但他们通常遵守古代国王的律法,律法的实践靠的是居民的自律。说实话,我还是非常难想象,一个散漫无政府状态的区域是如何安居乐业的。小矛盾、犯罪等等都不会发生吗?”
我也很疑惑,所以我们两个都看向了甘道夫。
甘道夫骑着马,叼着烟斗,发音中有一点点模糊不清的说:“哦,瑞德学士,阅读书籍的确会让我们增长见闻、开阔视野,但是有些东西还是亲眼看看才能更有体会。对于霍比特人来说,耕种、美食、抽烟、喝酒和跳舞,就是生活的全部,他们的确有矛盾,也有一些小偷小摸之类的事情,但是没有什么是一顿酒、一管烟解决不了,如果有,那再多加几顿美食就足够了。”
甘道夫十分激赏和赞叹的做了总结:“霍比特人,是中土大陆上,最神奇的一个种族,他们拥有令人惊叹的魔力。”
显然,他话中的魔力并非指魔法诸如此类的非常规力量,而是指一个种族品质与精神。
在甘道夫感叹话语落下的下个瞬间,我们终于走出了森林,来到了一个矮矮的坡地上。
站在土坡顶,可以看到坡下的所有景色。
无数青草地包裹着农田,农田中瓜果蔬菜丰富,硕果累累,五彩斑斓。
石板小路穿梭于草地农田之中,如同蛛网一般,将一串串小小的、零星散落在丘陵各处的木板房,都一一串联起来。
而一些小土丘的底部,则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到安装着圆形的门窗,种植着牵牛花的篱笆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住所,圈出盛开着美丽鲜花的花园。
道路上有些和矮人差不多高、但是没有胡子、长着大脚板的霍比特人来往不息,在袅袅炊烟中,他们快乐的干着自己的活儿,偶尔会偷拿一个路过乡亲篮子中的面包或者苹果,然后咬一口,就地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还有农妇挎着篮子,在田头高声喊:“诺多维,下午茶的时间到了,你刚刚午饭只吃了几块奶酪、几碗土豆汤以及一小篮子面包,不饿吗?我做了烤苹果派和蛋挞做下午茶,还有一壶红茶可以解渴!”
然后下一秒,农田里就钻出了一个少年,他丢下了锄头,欢快的说:“哦,妈妈,你的下午茶时间太晚了,我都快饿死了。”
“……”斯潘塞。
“……”我垂死挣扎一下:“是不是霍比特人的饭量特别大,所以一篮子面包加几碗土豆汤和几块奶酪并不顶饱?”
甘道夫哈哈哈笑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不,诺曼,你要知道,霍比特人吃下午茶就和我们吃三餐一样,都是非常正式的,对于他们来说,一天吃十四餐才是正常的,这其中还不包括他们吃的零嘴儿。”
“他们居然没什么胖子!”
“十四餐根本不符合进食规律,不会得胃病吗?!”
我和斯潘塞同时开口。
甘道夫再度笑了起来。
眼前之景,一派祥和宁静中,又生机勃勃,快乐无忧。
我们三个静静的驻立在土坡上,甘道夫看了我和斯潘塞一眼,然后说:“走吧,跟我去看看老朋友。他家的奶酪和麦芽酒味道上佳,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美味的食物,你们会喜欢的。”
斯潘塞有些迟疑的说:“我们就这么直接上门不太好吧,要不要购买点礼物。”
甘道夫说:“我的朋友,中土大陆无论哪个种族,都非常好客,你们不用太客气。走吧。”
然后我和斯潘塞就厚着脸皮跟着甘道夫去别人家蹭吃蹭喝了。
我们拉着马儿在小道间行走,甘道夫依旧很受欢迎,孩子们一看见他,就欢呼着‘甘道夫、甘道夫’奔跑过来,然后一脸失望的看着甘道夫:“甘道夫,你没带烟花吗?”
甘道夫非常遗憾的跟小朋友们说:“抱歉亲爱的,这次没有,下次来我多带一点好不好?”
其中一个女孩儿奶声奶气的说:“你保证?”
甘道夫乐呵呵的说:“当然。”
送走了热情的小孩儿们,我们来到了一座矮丘之下,将马儿拴在旁边的马厩里,我们算是正式到达了目的地。
夏尔霍比屯的袋底洞。
打开篱笆门,甘道夫走进了花园,穿过花园的小石板路,他弯着腰敲了敲门。
很快,一个少年霍比特人就打开了门:“谁呀?”
结果在看到门外的是甘道夫后,少年一下子扑到了甘道夫的怀里,紧紧抱着甘道夫的灰袍:“甘道夫!你终于来看我了!”
我和斯潘塞都没想到,甘道夫所谓的老朋友,居然是一位霍比特少年。
他叫弗罗多·巴金斯,不仅是甘道夫的老朋友,也是甘道夫老朋友的侄子。
弗罗多从小就是看着甘道夫的烟火表演长大的,一直都非常喜欢甘道夫。
听说,他的叔父,比尔博·巴金斯也是小时候看着甘道夫的烟火长大,对甘道夫好感爆棚,所以年轻的时候才被甘道夫轻易说动,违背霍比特人喜欢安定的脾气,和甘道夫一起出门冒险。
坐在袋底洞的客厅中,我们喝着茶,听弗罗多吐槽甘道夫的‘丰功伟绩’。
我听到这里,不由得问:“甘道夫,你到底用烟花哄骗了多少小孩子?”
甘道夫耸了耸肩,说:“如果我做人贩子,现在大概已经是中土大陆的首富了。”
众人听到这句调侃,忍不住笑了起来,弗罗多说:“幸好你一点都没有做生意的天赋,只会贴钱做烟花,让大家都围着你的马车转。”
大概是闲聊也闲聊过了,甘道夫终于说出了他来这里的目的:“弗罗多,比尔博留给你的那枚戒指你放在哪里了?”
弗罗多的叔叔比尔博前两年将家当全都留给了被收养的弗罗多,搬到其他地方去养老了。
弗罗多显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说:“我收起来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边问,弗罗多边站起身来,去书房里取戒指。
“没什么,我只是想验证一件事。”甘道夫没有多说什么。
“比尔博就是你口中那位拥有一枚奇怪魔戒的老朋友?”斯潘塞问。
“那可不一定是什么不知名的奇怪魔戒。不过,我也不能肯定自己的猜测,还要亲眼做个确认才知道。”甘道夫对我们也没多说。
弗罗多取来了一个信封,递给了甘道夫,而甘道夫直接将信封丢入了客厅的壁炉火焰中。
众人均一头雾水的看着他动作。
火焰舔舐掉了信封,一枚简单的金色指环静静地待在燃烧的木头上。
看到这里,我和斯潘塞忍不住对视了一眼。
甘道夫定定的看着火焰中燃烧的指环,目光有些执拗,他似乎是受到了某种吸引一样,右手缓缓地伸向了壁炉,似乎想要从火中将指环取出来。
我看着情景不对,立即拿着拨火钳快他一步将戒指从火中取出,然后手指触碰了一下戒指,发现它并不烫,就干脆直接放在了手心里。
结果我抬头发现,甘道夫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可怕,而斯潘塞似乎也有某种被引诱的迹象!
我看了一眼表情正常、只是一头雾水的弗罗多,有些疑惑,甘道夫和斯潘塞这是怎么了?
而这时候,我手中的戒指戒身上出现了淡淡的刻痕。
我不认识的文字。
脑海中神光一闪,我突然就明白了,这枚未知的魔戒,就是众人一直在寻找、求而不得的至尊魔戒。
我回想起了在图书高塔甘道夫读的那段记录。
“至尊魔戒在火焰中显现了真容!”
它的威力从甘道夫和斯潘塞的表情中就可以看出来,的确非同凡响。
甘道夫颤抖了两下,似乎在努力控制自己,他从口中艰难的挤出一句:“把它拿远点。”
斯潘塞在最开始的时候被迷惑了一下,后来他闭上了眼睛,开始背诵物理公式……
还越背越深奥,到后来我完全听不懂了。
不过背公式的举动显然效果拔群,很快,斯潘塞就渐渐镇定下来。
大概是有些后怕以及心惊,他又开始大段大段、语速超快的说话:“诺曼,你把那戒指丢了,它似乎有某种迷惑心智、诱惑人心的功能。”
“在真正看到它之前,我对至尊魔戒的各种描述都持保留态度,非药物想要控制人的思想实在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只要心灵没有破绽,精神状态健康,我想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去操控别人。”
“但显然,是我错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科学。我刚才看到它的时候,感觉看到了我们已经回家的场景,甚至看到了戴安娜的病已经治好了,那个男人也重新回来祈求戴安娜的原谅。这一切,的确,真的真的是,我心中最最渴望的愿望啊……”
说着说着,斯潘塞的声音越来越低,他睁开了眼睛,脸上没有了被诱惑的神色,也没有了心惊的表情,但是却多了几分薄怒与排斥。
我明白,对于我们这种在现代社会成长的人来说,自由和隐私最为宝贵,而这枚魔界控制思想剥夺自由,还强制窥探他人记忆侵犯隐私。
这两点无疑都是触到了斯潘塞的底线,他是真的生气了。
我听从了甘道夫的建议,将至尊魔戒捏在了手中,撇在身后,让甘道夫和斯潘塞两个都再也无法直接看见戒指。
甘道夫毕竟是巫师,意志力强大,他很快就清醒了。
站着歇了一会儿,然后甘道夫坐回了沙发,他拿起烟斗在烟灰缸上磕了磕,将烟灰倒出来,然后添了一些烟叶进去,就着壁炉的火焰点燃后,抽了几口,才说:“霍比特人的神奇我早已见识过。比尔博贴身带着这枚戒指一共带了六十年,却依旧没有被它诱惑腐蚀,甚至在最后关头放弃它,将它送给了侄子。诺曼,你呢?你因为什么而躲过了它的引诱,甚至比弗罗多这个霍比特人更淡定自若?”
之前在图书高塔时,甘道夫就以那位曾经得到至尊魔戒的刚铎国王为例,向我们描绘了魔戒的诱惑腐蚀力量有多强。本来,得到这枚戒指后,刚铎国王可以将它丢入曾经用来铸造它的末日火山的岩浆中摧毁,但即使是强大的刚铎国王,也无法逃开它的诱惑,他选择将它留了下来,这才让魔戒得以留存,才让被击败的索伦凭借魔戒而得以存活,并渐渐的开始恢复力量,为下一次的崛起而默默准备。
所以,同为人类的我,是因为什么而逃脱了至尊魔戒的诱惑?斯潘塞可没有避免的了。
我想了想这个问题,然后摇头说:“不知道,我看着这枚指环,它就仅仅是一枚指环而已,既没有和你一样受到诱惑,也没有看见什么幻想,更没有听见有人在我耳边低语。也许,是因为我特殊的失忆症?在我脑海中,只有一串串的文字,并没有图像,想要诱惑的人大概是被我空空如也的大脑惊呆了,所以放弃了吧。”
然后我将我是失忆症的情况说给甘道夫听,他若有所思,最后否定:“至尊戒的魔法是直接作用于灵魂,并不是依靠记忆,应该是其他原因。”
斯潘塞这时候已经平复好了心情,他迟疑了下,然后开口说:“诺曼,你把那枚青铜戒指拿出来给甘道夫看看吧。他毕竟是一个巫师,也许能解答我们的疑惑。我的直觉告诉我,也许是那枚青铜戒指在保护你,诺曼。”
依旧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弗罗多大声提醒我们:“我说,你们谈论的如此激烈,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戒指、戒指、该死的戒指,你们就不能在讨论戒指之前先告诉我来龙去脉吗?!”
甘道夫收起了他一向非常和蔼还带了一些疯疯癫癫胡闹的调皮,变得严肃认真,他听到了弗罗多的提问,然后将整件事包括至尊魔戒的来历、有多少危险的人物在寻找它等等,都告诉给了弗罗多。
胆小的霍比特人听完后,十分慌乱的说:“这鬼东西不能留在夏尔,甘道夫你把它拿走吧。或者,请你的两位朋友带出去,然后随便埋在什么地方也行。这六十年索伦都没有找到,藏起来应该没问题吧,反正只有我们知道这件事,只有我们知道,它在这里。”
而此刻,我也从装备栏中取出了我的那枚柯罗诺斯的青铜戒。
一左一右拿着两枚戒指,一个是光滑、诱人至圣的金色至尊魔戒,一个是锈迹斑斑、古朴神秘的骄傲青铜戒。
我赶紧将手中的青铜戒交给甘道夫查看,一边口中还安慰慌乱的、怕给夏尔带来灾难的弗罗多:“没关系的,如果真的没有办法处理这枚戒指,我把它带走好了,然后就像你说的那样,找个地方卖掉。或者找点化学材料,让斯潘塞制作一点魔术酸,那东西制作流程并不困难。魔术酸能融解大多数金属,绝对能把这戒指给融了,或者找矮人造个高温炉子什么的……“
话还没说完,我眼前一花,本来已经快递到甘道夫手中的青铜戒突然飞到了我另一只手掌上,它没征得任何人同意,就直接将至尊魔戒拖走,然后静止悬浮于半空中。
在所有人一脸懵逼的时候,两枚戒指就这么在半空中漂浮了数十秒。
甘道夫喃喃而语:“你们听到什么了么?”
其他所有人都摇摇头。
甘道夫说:“我听到了。”
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奇怪:“我听到了黑暗魔君的哀嚎和求饶!”
数十秒后,两枚戒指陡然从空中摔落,我眼疾手快的接住它们。
至尊魔戒没什么变化,原本因为火焰而显现的刻痕消失了,还有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这枚指环的亮度似乎暗了那么一点。
而柯罗诺斯青铜戒,也没什么大变化,它就是身上的锈迹少了一些,已经能勉强看出,它身为青铜制品的金属光泽以及铸造初时的光滑。
甘道夫理都没理至尊魔戒,他一把从我手中抢过青铜戒,仔细观察了许久,甚至还戴起来感受了一下:“这不是精灵的手艺,也不是魔多的工艺,更不是矮人造的,有点像人类的风格。诺曼,你这枚戒指哪里来的,它的来历是什么?”
我眨了眨眼睛,说:“除了知道它叫柯罗诺斯的青铜戒外,我对它一无所知。”
文化的不同让甘道夫怎么都想不起来柯罗诺斯是谁,他拿着戒指在狭窄矮小的客厅里转圈,嘴里念叨着:“柯罗诺斯,柯罗诺斯,这个名字,是哪个迈雅(注:半神,中土五个巫师、黑暗魔君都是迈雅)吗?不,也有可能是维拉(注:神明)。但是我从来没听说过,不对不对,我对神殿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也许那些忘掉的记忆中,有这个名字。”
“但是,为什么我感受不到这枚戒指中有任何力量?!”甘道夫想不通。
而这时,他突然抬起了头,转头面相东方,那是魔多的方向,他说:“改变大陆命运的,也许只是一些小事,我的理论没有错。哈,黑暗即将消散,中土终迎来和平。哦,对了,还有那些半兽人,不过没有了索伦,一盘散沙的半兽人、群龙无首的魔多终究不足为惧。”
甘道夫郑重的将戒指还给我,向我鞠了个躬:“尊贵的异界使者,感激您对中土伸出的援手,驱散了黑暗,召唤了黎明,中土众族将永远奉您为座上宾,甘道夫愿意为您效劳,以示感激!”
我拿着两枚戒指,手足无措,一脸呆滞。
不是,甘道夫先生,甘道夫巫师大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先和我说清楚啊!
等甘道夫终于冷静下来不再激动了,我们一堆吃瓜群众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那枚现在被装备栏鉴定为“柯罗诺斯的青铜戒+1”的神奇戒指,吸收了至尊魔戒中索伦储存的力量。
它不仅拥有了强化属性,我一脸黑线的看着戒指的备注,那里也出现了不同。
“虽然聊胜于无,但是好不容易有一枚下等戒作为强化材料,还是勉强接受了。呕!它的味道贼难吃,吾需要时间来消化消化。”
听了甘道夫的解释,以及他对我们的称呼是所谓的‘异界使者’,我们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就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希望能得到在非常规力量上属于专业人士的甘道夫的指点,好送我们早点回家。
甘道夫听完后,笑呵呵的说:“不必思考那么多,听上去中土大陆与你们的世界差别很大,机会难得,就由我带着你们在中土好好游玩一番吧。哈哈,我想索伦力量消失的事情,精灵、矮人和人类应该都知道了,刚好通知他们开一次碰头会。”
最后,他郑重的说:“放心,每个灵魂无论在外流浪多久,终究会回到属于自己的故乡,哪怕是神明也不例外。瑞德,诺曼,你们一定会回去的。也许只是因为你们还没有赏够中土的美景,没去看看最美丽的精灵乐土,所以才必须多停留一段时间。”
我和斯潘塞都被甘道夫说服了,渐渐的心思也就转移到其他方面,不再去想。
索伦似乎因为摩戒中力量被吞噬而消失,因为这个喜讯,甘道夫的开心显而易见。晚上我们一起参加了他特意举办的宴会,和一帮霍比特人在晒谷场上围着篝火喝酒跳舞。
闹到很晚,我才有时间坐下来记录今天发生的一切。
临睡前,甘道夫和弗罗多约好,我们四个人明天将启程前往迷雾山脉,去精灵的最后一处庇护所,闻名整个中土的‘瑞文戴尔’城。
弗罗多对那里也挺好奇的,他的叔叔曾经去过那里,收养他之后,经常对着他这个侄子描述年轻时候看到的精灵乐土瑞文戴尔是如何美丽宁静。所以他打算跟着甘道夫也来一次旅行,增长增长见闻。
去找精灵王瑟兰迪尔的事情并不着急,而且现在中土上危险大大减少,所以我和斯潘塞也同意去瑞文戴尔那里看看。
坐在书桌前写日记时,我将青铜戒指取出来,把玩了一番,并没有什么发现。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对青铜戒指更好奇了。
它到底是不是我们穿梭世界、回到家乡的关键道具呢?能够吸收祸害了中土数千年、由半神迈雅堕落而来的索伦魔君的力量,它的曾经,到底又是怎样的?为什么一枚如此厉害的戒指,却是被我从宛如垃圾堆的储藏室中捡回来?
谜团没有解开一个,反而变得越来越多。
希望斯潘塞对于这些非常规力量体系的研究进展能够快一点。
我想知道这背后的秘密。
不管怎么说,今天都是充满了意外却十分开心的一天。
第52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四)
3003年7月18日 天气小雨
降雨对于旅行者真的是一种不友好的天气, 即使它只是朦朦胧胧的细雨。
离开了夏尔之后,甘道夫带领着我们先是沿着东方大道急性了将近七八天的样子,然后离开了道路, 穿过森林, 渡过河流,爬过高山, 甚至还路过了一片食人魔聚集的山丘林地。这些食人魔可不是靠着索伦才活下来的,它们除了找食物, 对其他事情毫不在意。
在走了一堆不怎么寻常的‘捷径’之后, 我们花了二十多天后赶到了迷雾山脉。
迷雾山脉由北至南约长850英里,是中土大陆中央区最重要的地理标志之一。
还没走进山脉深处, 我们就能远远看到它的无边无际。丛林的生机,在这里彰显的格外耀眼。
难怪,现在精灵族的最著名的一片乐土, 就在这里。
牵着马,我们在没有路的林间行走, 雨水在我们眼前不断飘散着, 本来就不大的雨雾被树木一挡, 几乎只有薄薄的一层雾气飘散下来。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丛林里的光线一点都不好,几乎快看不见路。
松树、桦树、橡树交叉参差的长成了丛林庇护所, 喜欢这些树木果实的松树偶尔会嗖嗖两声, 从我们头顶越过。它们大概非常清楚, 我们这种两脚兽视力差, 这种环境下根本看不见它们, 所以它们也就变得似乎忌惮。
甘道夫这时,不再拔出长剑驱逐野兽, 不再拿着他的法杖当棍棒使用,作为一个文武双全的巫师,他突然就想起了他的本职业。
在他魔力的驱使下,甘道夫那根树枝状的橡木法杖顶端散发出了一股柔和却非常明亮的光芒,照亮了我们周围的环境,让我们能清晰的看到脚下的路。
好奇心非常严重的弗罗多被这神乎其神的法术吸引了,他凑近发光的法杖,惊呼:“啊,甘道夫,原来你的手杖里藏了一枚晶石,平时,都没发现呢。我一直以为,这根木棍就是你拿来探路用的,原来它真的不仅仅是探路手杖,也是你的法杖啊。”
甘道夫一手支撑着法杖,一手挡住了弗罗多的双眼,说:“不要直视照明术的光芒,会伤到眼睛。跟着我走吧,穿过这片丛林,就到瑞文戴尔的路口了。”
我们在照明术的帮助下,继续行走,很快,头顶的树木渐渐散开了枝叶,阳光已经可以照射进来,脚底落叶铺就的地面渐渐变成了白色碎石小径,周围原本枝叶腐败的霉味渐渐散去,而是充满了树木的清香。
小径的尽头,则是一道非常窄的山洞通道,但钻进去一看,周围的岩壁上镶嵌着发光的壁灯,显然,我们即将到达瑞文戴尔。
山洞通道并不长,一分多钟就走出来了,刚出洞口,无比开阔、壮丽的一副景象倏然呈现在眼前。
我、斯潘塞和弗罗多,都惊讶的呆住了,纷纷站在洞口呆愣愣的看着眼前可以称之为奇迹的景色。
这是一片有河流流过、地势开阔的山谷。
瑞文戴尔在辛达语中的意思就是‘深之裂谷’。周围的高山将它包围保护起来,将所有的战火均隔绝在山谷之外,难怪此地被称为精灵最后一片乐土。
山谷的石壁之上,建立着美丽的房屋、城堡等等,整体的风格优美、自然,处处讲究精致、高雅,完全符合精灵的审美。柔和的灯光从雨水之中透射出来,拂开雨幕的层层遮盖,指引着正确的方向。
我们离开了山洞通道,走路了一座没有护栏的小桥,桥底是那条贯穿整个山谷的河流,它的水本是山中积雪融化而成,此刻雨水也加入了雪水的行列,推动水流前进。
而在小桥的尽头,几位全副武装的守卫在静静等待我们的到来。
看着他们的尖耳朵,我知道,这就是精灵。
扫了一眼,的确都是俊男美女,但对于斯潘塞这种看惯了现代社会聚光灯下的俊男美女和我这种对美貌没有太多概念的人来说,最多感叹一句优秀的种族,外貌挺好看的。
所以,那位瑟兰迪尔精灵王到底又是什么样子?怎么会迷得一位女巫神魂颠倒?
守卫走向甘道夫,行了一礼,然后说:“领主阁下一直在等待您的到来。”
然后我们被带进了城堡,来到了精灵大殿。
瑞文戴尔的领主名为埃尔隆德,在甘道夫的口中,他是一位智慧超群、骁勇善战、医术高明的明智领主,是中土上现存的,为数不多的高等精灵之一。
走进大殿,一袭长袍,黑色长发披肩,头戴景色额饰的男精灵正带着属下等待甘道夫的到来。他身材修长,气质沉稳,蓝眸之中似乎溢满星光。
果真是一位非同凡响的精灵领主。
“爱隆,我想,这是你的预言第一次出错。命运,果然非常奇妙不是吗?”甘道夫向埃尔隆德行了一礼。
而精灵领主侧身受了半礼后,立即将甘道夫扶起,他神态轻松的回应了甘道夫的调侃:“这也是你这个总带来噩耗的巫师,第一次带来好消息,不是吗。我和殿下等了你整整半个月的时间,甘道夫,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夫人依旧停留在瑞文戴尔么。”甘道夫侧过身,露出了一直默默跟在他身后的我们:“请让我郑重介绍,这是诺曼·奥尔德里奇和斯潘塞·瑞德,两位均是人类中的佼佼者,博闻强识。而这时比尔博的侄子,弗罗多·巴金斯。”
甘道夫停顿了一下,看向我说:“奥尔德里奇先生,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角,不过爱隆,为了安全,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个地方交谈比较好。顺便,替我们准备一点热茶和干净的衣服,哦,下雨的丛林可一点都不友好。”
埃尔隆德和我们见过礼后,丰富身边的近侍带我们先去梳洗,然后将我们一起带到了城堡高处的一座敞开式会议厅中。
刚进来,我们就注意到了会议厅露天阳台上,静静站立着一位金发的女性精灵。
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但那妙曼的身姿,圣洁的气质,金色柔软的长发,白色的及地长袍,无一不彰显着这位女性精灵的超凡脱俗和与众不同。
看到她,我甚至感觉自己的视线出现了幻觉,似乎看到了她身上透出来的耀眼圣光。
她是谁?
不同别人介绍,在场的众人也都知晓。
当世最强的高等精灵,魔法能力几乎能和索伦叫板的诺多精灵公主。
凯兰崔尔。
我喃喃对斯潘塞说:“突然理解了森林女巫那莫名而起的爱恋了呢。我只想说‘哦呼’!”
弗罗多听到我的话,连连点头。
本来也做出点头动作的斯潘塞却突然停止了动作,然后认真的向我解释:“凯兰崔尔夫人已经成婚了。”
我没忍住,无奈的捏了捏斯潘塞的手。
这只是对于凯兰崔尔那超越任何东西的美丽与那周身透出的强大气势的赞叹而已。
笨蛋斯潘塞。
凯兰崔尔朝着众人点点头,接受了甘道夫和我们的鞠躬礼,微笑着继续沉默着。
埃尔隆德领主对披头散发,换了一身干净衣物的甘道夫说:“现在,该说一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甘道夫扶着我的肩膀,将我拉到会议室中央,说:“诺曼,如果不介意的话,取出你的那枚青铜戒指吧。放心,这间会议室里都是值得信任的人。”
我对甘道夫挺信任的,闻言将戒指从装备栏中取出来,放在了手心中。
埃尔隆德在我取戒指的时候,身体微微后倾,看得出,这是他的防备动作。
显然,魔戒这东西带来的心理阴影挺严重的,骁勇善战如埃尔隆德,第一个反应也是防备。
众人的目光均汇聚于青铜戒上,然后甘道夫从六十年前,弗罗多的叔叔比尔博·巴金斯和他一起冒险时无意间得到一枚有魔力的戒指开始说起,讲到神秘的柯罗诺斯青铜戒吸收剥夺了至尊魔戒的力量。
显然,这件事同样也超过了埃尔隆德的认知,他无言沉默了许久。
突然,一阵空灵、优美的嗓音响起,话语就如同并非从耳朵传入我脑海中,而是直接灵魂对话一般。
“异界的客人,受神眷顾的血脉,感谢你对中土大陆所有生灵的帮助。我代表精灵承诺,只要是你心中所愿,精灵族倾尽全力也将达成。”
是一直沉默的凯兰崔尔。
“本来就是非常意外的事情,当不得夫人如此感谢。不过,”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对草药学非常感兴趣,之前在魔法森林时,也和一位女巫学习过一段时间,但是她说,大陆上真正精通草药学的,还是受到自然钟爱的精灵,所以,我能向埃尔隆德领主大人学习一些草药学吗?”
埃尔隆德立即承诺:“当然没有问题。”
“还有我的同伴,他对魔法咒语诸如此类比较非常规的力量体系很有研究之心,对精灵族的历史也很感兴趣,所以能否在瑞文戴尔学习一段时间。”
凯兰崔尔温柔的说:“很多事情是需要天赋的,而且现在属于末法时期,整个中土大陆,精通魔法的精灵都屈指可数,除了巫师,也很少出现使用咒语这种力量的人。”
斯潘塞开口解释:“夫人,我只是想要了解一些理论,并不是想要自己施展,请不用担心。”
“精灵族欢迎任何不含恶念的友人来学习知识。”埃尔隆德最后说,为我们的这场交谈定下最后结果,画上句号。
晚上,我们参加了精灵族举办的晚宴。
嗯,菜色非常健康。
音乐和表演节目相当优雅。
我吃的也很胃痛……
果然,从本质上来说,我是一个相当俗气的肉食动物。
斯潘塞倒是适应良好,他甚至当天晚上就去了精灵的藏书室,带了几本书回寝室,似乎今天在雨里走了大半天,一点都不累。
我有点生气,但是斯潘塞却说:“我想早点解开谜团,不想让你受制于一个完全不了解的东西。”
他都这么努力了,我还能怎么办,只好一边写日记,一边等他睡觉了。
那些负责整理我们房间的精灵们离开房间时,看我们的眼光怪怪的。
是崇拜我这个拯救世界的青铜戒主人吗?
我想说真的不用。
这一切都是巧合而已。
斯潘塞拿来的书籍是精灵族最古老的一本渡海游记,还记录了有关于“迈雅、维拉”的一些事情,他觉得也许这些特殊力量最初的源头,就在维拉身上,就像我们世界里有人相信真的存在上帝一样。
嗯,我决定躺到床上去,然后把斯潘塞那些兴奋之下读的古老大事件记录当催眠故事来听。
一定效果拔群。
第53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五)
3003年7月19日 天气晴
今天早上我是在清灵的歌声之中睡醒的。
刚睁开眼睛, 就看到灿烂的阳光撒进了窗户,几株美丽的花在窗外摇曳,雨水过后的瑞文戴尔美丽的犹如梦中幻境。
斯潘塞端了一餐盘的吃的进来, 看我醒了, 就说:“早,诺曼。精灵们早餐都比较早, 我看你睡得很香,就没喊醒你, 不过早餐帮你留了。”
我穿好外套爬起来, 跑去浴室梳洗:“早,斯潘塞。你帮我把早餐放桌子上, 我马上就好。”
等我从浴室出来,斯潘塞已经把吃的都从餐盘里取出来,摆在了房间里的圆桌上, 我走过去看了一下。
忍不住垮了脸。
斯潘塞忍不住捏了我一下,阻止我继续做鬼脸:“精灵口味清淡, 不会做味重的餐品。更何况一大早, 少想着吃肉, 对肠胃好。”
我拿着勺子戳了戳桌上那盆非常漂亮的水果沙拉,看了一眼杯中的牛奶以及几片切片面包,感觉肚子饿的咕咕叫:“你这个把咖啡当水喝的家伙没资格说我啦。我想念培根煎蛋, 我想吃火腿吐司, 我要吃金枪鱼三明治, 或者, 来个芒果小蛋糕?”
斯潘塞把面包递给我:“你不觉得刚刚念叨的东西里混进了什么不一样画风的食物?”
我接过面包啃了一口, 就着水果沙拉咽下去,然后振振有词的说:“啊, 有吗?水果蛋糕都是奶油,也是脂肪很高的东西,这种食物才填的饱肚子啊。”
然后不能等斯潘塞找一堆数据反驳我,我立刻转移了话题:“精灵们只吃素是怎么长的这么高的?不会营养不良吗?”
斯潘塞看着我,挑了挑眉,似乎已经洞悉了我的小花招,不过他并没有揭穿,而是顺水推舟的接过话题:“这也许是种族天赋。你知道太平洋南部的岛国萨摩亚吗?他们那里的土著一年四季、从小到大的食物就是面包树结出的果实。甚至当地流行着一种说法,萨摩亚男人花一个小时种十棵面包树就算是完成对下一代的责任了。因为十棵树的果实够一个人吃一整年。但是萨摩亚人并没因为食物不均衡而出现生理上的问题,相反,他们都非常强壮,甚至可以算得上世界上最强壮的民族之一。“
“……斯潘塞,你从哪里知道的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一口气喝完了牛奶,问斯潘塞。
“谢尔顿喜欢了解这些,而你知道的,了解过后‘大公无私’‘好为人师’的谢尔顿就喜欢向周围的人科普科普,我们寝室里,你是听过就忘,托尼是充耳不闻,只有我被塞了一堆的古怪信息。”斯潘塞耸了耸肩,将锅甩给了现在无法反驳的谢尔顿,努力向我证明,他并不是一个闲得无聊、品味奇特、关注点永远不对的人。
好吧,我相信了。
谢尔顿就算是在这里认真反驳,我也不会相信他的。
嗯,这绝对是对谢尔顿的正确认知,而不是因为偏帮斯潘塞。
甘道夫带着弗罗多去看他的老朋友了。对,就是弗罗多的叔叔,比尔博,他因为持有至尊魔戒六十年,被魔戒延长了寿命,现在已经113岁,属于霍比特人中最长寿的人。
前年他将袋底洞和魔戒送给了弗罗多,自己则跑到瑞文戴尔这个年轻时一直非常渴望定居的地方居住,似乎是打算写完他的书。
我和斯潘塞则一点都不浪费时间的开始各自的学习过程。
瑞文戴尔中,医术和草药学最好的,就是领主埃尔隆德。
他是一位非常认真严肃的老师,我们的学习过程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中午,精灵侍卫进来提醒我们午餐开始了,才结束课程。
因为在女巫那里我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学习,基础部分完全没有问题,埃尔隆德在大致了解过后,非常有针对性的授课,让我进步神速,学习速度大大提高。
这是一位博学、又细心的老师。
当然,精灵和女巫想比,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女巫制作药剂,不局限于草药,只要是能入药或者是有魔力的材料,她都能想方设法研制出相关药剂配方。
而精灵则讨厌任何与鲜血、污糟、黑暗有关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药剂如果是用什么岩石、爪子、牙齿、虫子诸如此类的东西熬制出来的,他们宁愿死也不会喝的。
所以,精灵的草药学登峰造极,但是研制的药剂种类却并不如女巫那么繁多。
当然,精灵的药剂效果一般都是舒缓、生机磅礴、无副作用、味道还挺不错,连装药剂的瓶子,都是用水晶制作出来的,每一个都造的美轮美奂。
我直接将我学习草药学的目的告知了埃尔隆德。他听完了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后,神色严肃。
然后说,在精灵悠久的生命中,几乎什么都见过,我描述的这种症状的病他的确见过,但是,大多数时候,这种病无法治愈。
“在四百年前索伦被驱逐之后,有几位参与当年战争并曾被戒灵伤害到的精灵出现了类似的症状,他们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出现了多疑、健忘等等症状。我为他们调配了一些药剂,但是他们最后能恢复正常,绝对不止是药剂的功劳,瑞文戴尔拥有自然的庞大魔力,这里的生活宁静、悠然、远离尘嚣,环境因素、生活状态也是治愈这种病的重要条件。”
我听了,却欣喜如狂。
只要有这样的药剂存在,戴安娜就有希望。
最后埃尔隆德教授了我他曾经制作的那几种药剂的配方。
舒缓剂、快乐药水、精神修复药剂和美梦药剂。
精神修复药剂固定服用,睡眠不好时使用美梦药剂,受过刺激或者心情沮丧、悲伤的时候用舒缓剂配合快乐药水。
这些药剂的效果听上去有些神奇,比如快乐药水,我甚至怀疑它是不是类似于毒/品类的东西。其实,在某些无奈的情况下,大/麻或者海/洛/因的确可以充当舒缓精神的药物进行使用,但那是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才会做出这种饮鸩止渴的选择。
听了我对罂/粟的描述,埃尔隆德表情之中出现了厌恶之色,他非常严肃的说:“拥有上/瘾成分的植物绝对并非是干净纯洁的植物,那是恶魔披着华丽的外表送与人间的祸源,本质上是黑暗的。精灵从来不会使用这种植物当做原料来调配药剂,你放心吧。”
后来我发现,这几种药剂配方所使用的植物的确没有任何危险,甚至连毒性都不含。
和我曾经自学过的草药学以及女巫教授给我的草药学不一样,精灵的草药配方结构模式一般都非常简单,主要原因是想将副作用降低到几乎近于无。
一种药剂的主要作用均来自于它的主要材料,比如快乐药水,它使用的光明草作为主要材料。光明草只生长在光照非常充足的草地中,它会散发出某种令人开心的香味,所以动物都非常喜欢啃食,因此野外很难采集到野生的光明草。而快乐药水的辅料只有六种,它们的作用分别是提升光明草的效果,平稳整个药剂的稳定性,祛除其他材料的副作用。
只是,很遗憾。
四种药剂中,有三种所使用的材料是这个世界独有的魔法草药,我即使学会了,回去之后也制作不出来,对戴安娜也无用。
但又无比幸运。
我最看重的精神修复药剂,使用的都是普通植物,除了一种药材外,其他品种我在书籍中都曾看见过。
也就是说,这种药剂是我最有可能制作出来的。
只要我回去之后找到我唯一不曾见过的那种植物。
它在我的世界中真的存在吗?
我不知道。
但即使不存在,我也一定要找到可以替代的材料,甚至,最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可以想办法研究合成物进行替代。
所以,我的重心转移到了研究这种名为‘灵心’的草药上。
埃尔隆德对我研究的方法非常好奇。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系统的成分分析法。
中土大陆大多数人对草药药性了解,均来自于对植物本身外形、气味、味道的辨认,或者使用动物甚至人类去实验草药的效果。而使用草药的方法,也大多数都是漫长岁月中不断摸索而积累下的经验,慢慢流传下来。
而我选择的,是制作一些在如今条件下可以制作的化学试剂,定量、定条件分批实验,分辨出草药中蕴含的具体成分种类以及其成分配比。
但是材料不全,我能做的分析依旧非常粗略,但这已经算是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和收获。
在侍卫进来提醒后,我们停止了课程和实验,去用午餐。
吃无法的时候也见到了传闻中的霍比特传奇,比尔博·巴金斯。
他是个非常健谈温柔又挺风趣的小老头,虽然偶尔脾气有些阴晴不定,但据说是带着魔戒太久留下的后遗症,随着至尊魔戒的消亡,相信他很快就会恢复。
午饭后,甘道夫决定明天先带我们去林地王国,也就是我们最终的目标瑟兰迪尔的所在之处。
主要是甘道夫要亲自统治各方势力,告知索伦最终动向,更新各位领袖对于魔多方面的认知信息。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会邀请各族代表,前来瑞文戴尔开个会议,碰个头。
所以,先将我们带去幽暗密林,然后和木精灵的代表一起回来瑞文戴尔,这样我们不用错过林地王国与瑞文戴尔不同的风景,也不用耽误在瑞文戴尔的学习计划。
我和斯潘塞自然没有任何异议。
下午,大家兴致都很好,已经对瑞文戴尔很熟悉的比尔博带着我、斯潘塞以及弗罗多仔细的逛了逛瑞文戴尔。
因为一直以来的目标有了很大的进展,我的心情很好,举止言行中就带出来了一点,斯潘塞非常疑惑,但我没准备把这件事告诉他。
毕竟,我不想让他失望。
晚上我们又参加了精灵举办的宴会。
精灵们是真的很喜欢聚在一起,所以举办宴会的次数非常频繁。
而今天似乎是知道了我暗自腹诽菜色,宴会上居然出现了肉,虽然只是一道简单的烤鹿肉。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比尔博老先生亲自做的,所有的霍比特人都是非常厉害的美食大家,厨艺相当厉害。他很明白非精灵族的人在精灵的宴会上会出现什么困难。
所以他解决了困难。
甘道夫说的没有错,霍比特人果然是一个神奇的种族。
第54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六)
3003年8月1日 天气晴
今天黎明的时候, 我们穿过了北部荒原,来到了一片生了病的树林旁。
这里的树木大片大片的枯死,即使是没有枯死的部分, 也呈现出了一种不健康的灰色或者是红色。
我问甘道夫:“甘道夫, 这里是怎么了?出现虫灾?病变?还是生态失衡?”
甘道夫嗯哼了一声,说:“生态失衡?好名次, 如果非要说这里树木枯死的原因的话,也可以说是生态失衡。不过, 最根本的原因, 还是因为之前黑暗君主索伦的力量一直在复苏,邪恶生物在中土大陆不断滋生生长。”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坏事都扯得上索伦, 也不明白一个被我那不起眼的戒指吞了力量源泉的黑暗魔君到底有多厉害,但是我不会反驳甘道夫的话。
甘道夫虽然某些时候说的话有些神神道道的,但是最后的事实都表明, 他说的没有错。
甘道夫带领我们来到了一处神奇的通道处。
这处并非人工挖掘,也没有砍伐开垦的痕迹, 它就好像是树木们自主生长交错, 以根系铺就地板, 树干铸造墙壁,枝条交错编制穹顶,就这么自自然然的生长出了一条大致呈现为圆形的林间通道。
我忍不住哇哦了一下。
甘道夫说:“其实这条通道已经被精灵们废弃了很久了, 想当年它还生机勃勃的时候, 绿叶铺满了整个周围, 通道之中一点都不阴森, 反而不断有花朵垂下, 花瓣铺满了整条路,偶尔小鹿、松鼠会从你身边窜过。”
他带着我们走进了通道, 一边走一边说:“当然,那时候也和现在一样,这里会弥漫着一些雾气,这是独属于木精灵的防御魔法,凭借自然与丛林的力量,他们能完全将敌人御之门外。”
走着走着,道路的分叉渐渐多了起来,不过甘道夫显然对这里十分熟悉,他毫不犹豫的选择着方向,一切了然于胸。
走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我们发现枯死的树木似乎渐渐有了回复的迹象,红色、灰色的枝叶少了很多,有些树还长出了新的嫩芽。
甘道夫微笑了,他心情很好的说:“我总担心木精灵会因为这里被黑暗侵蚀而选择离开这块驻地而搬到更北边的丛林里去,现在算是放心了。”
斯潘塞说:“从我了解的历史上,精灵高傲无比,面对困难从来不会逃避,只会迎面而上吧。”
甘道夫边走边摇头笑叹:“瑞德先生,你说的那是矮人,不是精灵。”
我一头黑线:“甘道夫,你这是在说矮人们都很固执吗?”
甘道夫握着他的手杖,敲了敲旁边的一棵树,发现并没有落叶被震落下来,满意的继续向前走:“固执?不,固执不足以形容他们,应该用撞了南墙都死不回头来形容才行。精灵虽然骄傲,但是同样的,他们足够聪明,并不像矮人那样倔强到底。而身为密林之主的瑟兰迪尔,更是一位拥有大局观又将子民看的无比重要的精灵王。”
我听到这里,却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森林女巫玛琳菲森会对这段爱情毫无信心,连亲自追求的勇气都没有了。
也许爱一个人,就会将这个人看的太清。
一个合格的君主,他的心中,情爱的排行将会是最低的。
大爱无情。
玛琳菲森想要的,在瑟兰迪尔这位精灵王陛下这里,估计永远都要不到。
再走了半个小时,突然通道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白色丝线。
我伸手想去捞一根看看,被甘道夫用法杖拦住了动作:“这是巨蜘蛛的陷阱。虽然索伦已经失去了力量,但是巨蜘蛛应该没有办法短时间内就被完全消灭,这也是我这次来商请瑟兰迪尔前往瑞文戴尔的重要原因。索伦虽灭,却依旧在中土上留下了非常多的黑暗势力,再加上失去了控制的十位人族之戒的戒灵到底会演变成什么样的存在,我们依旧不得而知。所以必须聚集力量,清扫这些为祸一方的东西。”
斯潘塞突然走在了我的左边,然后说:“甘道夫,你说的巨蜘蛛到底有多大?”
甘道夫喔~了一声,颇有闲情的说:“大概小牛犊那么大?说还是,我没亲眼见过,我只是听比尔博描绘过而已,你们真的应该看看他写的书,说实话,相当精彩呢。我运气比较不错,上次走这条路的时候,可没遇到那些八只脚的家伙。”
斯潘塞说:“我觉得我们最好快点跑。”
我和甘道夫循着斯潘塞的目光望去,只见一道牛犊大小的黑影挂在树木的阴影之中,似乎随时都能窜出一只巨型蜘蛛出来。
甘道夫不仅捏紧了他的法杖,还刷的一下拔出了他挂在腰间的长剑,我连忙把斯潘塞往身后拉一拉,取出了枪。
但是等了许久,那道黑影一直都是动也不动。
我们三个小心靠近,甘道夫还突然念了一句咒语,施展了一个小小的照明术。
即使是不怎样亮的光线,在这种环境中都已经足够使用了。
黑影的确是巨蜘蛛,锋利狰狞的爪子支棱着,丑陋的尖嘴中,露出了啮齿,还有一支吸管也摊在了外面。
这是一只死蜘蛛。
甘道夫没有放松警惕,他对我们低声说:“走,这里能有一只死蜘蛛,自然也有活的。”
我和斯潘塞还没有回答,就有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甘道夫,你放心这里一只活蜘蛛都没了,只有死蜘蛛。”
突然,一道修长的身影抓着藤蔓从树叶之中荡出,灵活的翻了个跟斗稳稳落地。
是一位年轻的金发精灵。
不过这位精灵和瑞文戴尔的精灵似乎有那么稍许不同,他的耳朵并没有瑞文戴尔的精灵耳朵长,但是动作举止却似乎如同羽毛一般轻盈,穿的服饰也更类似于骑射紧身衣,身上背着个箭筒。
显然这是为射手。
金发精灵从树影出走出来,俊美秀绝的容貌即使在精灵中也脱颖而出,而那灵动又纯澈的气质,特殊的令人见之难忘。
他的脸上带着笑容,银色的头饰将那满头的秀发平整的固定在脑后,金发精灵步伐灵动,几乎一眨眼就走到了我们身边:“甘道夫,想必你是来告诉我们好消息的?”
甘道夫笑着抱住金发精灵:“哦,莱戈拉斯,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原来这位就是林地王国的精灵王子。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和他表现出来的爽朗似乎有点小小的区别,被甘道夫拥抱后,他眉眼动了一下。
典型的害羞特征。
哈。
甘道夫向我们彼此介绍了一下,莱戈拉斯在这一点上表现的与瑞文戴尔的精灵也相当不同。
精灵是一种十分高傲的生物。
我们身为人类,刚和甘道夫到瑞文戴尔时,那些精灵的表情表现出的可不是友善,这种情况虽然在瑞文戴尔的领主埃尔隆德表现出欢迎后立刻就消失了,但最开始的态度还是表现出了精灵们的高傲。
莱戈拉斯并不一样,他对人类的态度非常友好。
我当时突然觉得,儿子这么可爱,想必林地王国的精灵王瑟兰迪尔也并非什么高高在上、不可接近的人物吧。
现在写日记的时候都忍不住想摇醒那个糊涂的自己。
莱戈拉斯带着我们向林地王国进发,和瑞文戴尔建筑在山中不一样,林地王国建立在地下。
我觉得,大概是中土大陆上的危险太多,所以许多种族就喜欢挖地洞居住,我在刚知道居然有精灵也这么做时,特别惊讶。
莱戈拉斯似乎非常明白我的惊讶,他没有多解释什么,只是说:“等你看到我们的精灵大殿时,也许你会更惊讶。”
跟随着莱戈拉斯,我们来到了林地王国的巨型石门之前,一队装备齐全的守卫正在站岗。
石门被拉开,精灵的‘洞窟’展现在我们眼前。
我觉得,这根本不是挖洞居住,根本是将整座山丘挖空!巨大瑰丽、盘旋着楼梯精灵大殿上,被精灵们精心布置了各种植物,盛开出的花朵散发着清晰的香味,而大殿中灯光照耀着水晶,折射出的亮光充斥着整个地下宫殿。
没有人会觉得这座华美的宫殿是建在地下的,也不会有人将它和地洞、巢穴诸如此类的词语联系起来。
走进大殿没有行走多远,便看到了高高的精灵王王座。
几位女性精灵正在一旁拨弄着琴弦,也有几位护卫穿着甲胄驻立在旁。
王座之上,端坐着一位王者。他正就着不知如何折射进来、照耀着王座的阳光,仔细观赏一副油画。
阳光与月光交织而成的长发,带着一顶绿枝编制的精美王冠,容貌俊美绝伦的无法使用笔墨去形容,灰蓝色的眼眸中似乎只有手中的油画。
他穿着及地的星光长袍,却在阳光之中,彰显的比阳光更璀璨,比水晶之光更幽深。
其实,如果仔细看,莱戈拉斯与他的父亲,相貌上的确有几分相似,但是莱戈拉斯的容貌更清新、更柔和一点,而他的父亲,瑟兰迪尔精灵王,则完全与尘俗划开了界限,高高在上的如同神明一样。
一样高不可攀。
所以,除了使用王者来称呼形容他,我实在是找不出其他的笔墨。
也许精灵族就是样,血统越高贵,活的越久,实力越强的精灵就会越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
瑟兰迪尔与我们的见面起初颇为冷场,他似乎一点都不喜欢甘道夫。不,他是对任何外人都非常冷漠。
好在,甘道夫带来了这位精灵王想要的消息。
黑暗君主失去了他的力量,不是已经消亡,就是只能躲在角落中苟活,失去了力量源泉的索伦也只是个没有身体的幽灵。不说他害过的对他恨之入骨的人,就算是他那些曾经奴役、诱惑堕落过的属下,恐怕都不会放过他。
所以他的存活几率并不大。
“那么清扫和处理他留下的那些祸患,就是我们下一步的目标。”瑟兰迪尔说:“幽暗密林这么多年一直饱受黑暗的侵蚀,也终于轮到我们做出反击了。”
甘道夫这才恍然:“密林中的巨蜘蛛?”
莱戈拉斯开口:“不错,是父亲在半个月多月前感受到末日火山发生巨变后,吩咐我和卫队进行清扫的。效果还不错,以前那群东西怎么杀都杀不完,它们的巢穴并不在密林之中。现在却几乎清除干净后就不会再出现了。”
然后甘道夫向瑟兰迪尔以及莱戈拉斯将整件事的经过叙述了一遍。而与埃尔隆德和凯兰崔尔夫人的判断一样,瑟兰迪尔觉得,索伦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失去了身体可以继续存活,但失去了力量则是失去了一切。
而瑟兰迪尔在知道了我的青铜戒指吞噬了至尊魔戒的力量后,眼神罕见的出现了波动,竟然透露出了一丝好奇之色。
可是在我拿出戒指的那一瞬间。
我发誓,我在他眼神中看到了嫌弃!
瑟兰迪尔手中戴的那枚戒指的确十分好看。
但是,哼,精灵的审美观可真是如出一辙,青铜戒指怎么了,只有宝石做的戒指才一定是好看的吗?!艺术是不分材质的!
女人才会喜欢珠宝!我以后结婚了,一定不会买钻戒的!(作者菌:真香)
瑟兰迪尔接过我递过去的戒指,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番,随即又还给了我,然后转了转自己手中的戒指,说:“你们一路走来也很累了,先去休息吧,至于是否要去瑞文戴尔参加会议的事情,我们明天再谈。”
甘道夫无所谓,他觉得索伦失败后,他的职责陡然变轻,心态也没那么急迫,不过他看了我一眼,显然是还记得,我和斯潘塞来见瑟兰迪尔最初的目的是什么。
我翻出了我的小背包。
背包里有一个长长的木盒子,我取出来打开盒子,将永恒玫瑰取出来。
即使游历了整座中土大陆,即使经历过无数风雨,即使渡过了漫长的时间,这朵从森林女巫手中递过来的红色玫瑰依旧娇嫩鲜艳着。
它被保护的很好,露水剔透,娇艳欲滴,幽香整整。热烈的,就好像是女巫对精灵王的爱,炙热芬芳又含情脉脉。
我拿着玫瑰,走到了瑟兰迪尔的王座前,将玫瑰递到了他眼前,就和之前将戒指送给他一样:“这朵玫瑰,随着我走过了漫长的旅途,代表的是最纯洁最炙热的爱意,它就和它身上加诸的魔法一般,因王你而生,却不会因你而灭,只会在时间的侵蚀下,陡然消亡。请您一定要收下,哪怕是这份感情您不接受。”
瑟兰迪尔似乎被这个举动惊到了,他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惊讶之色一闪而过,随即眉头微微拢了拢,似乎有些困扰。
但下一瞬,他优雅又礼貌的开口:“精灵不会爱上人类的。”
我知道啊。
我只是传达了玛琳菲森的心意而已。
随即身后传来了甘道夫的哈哈大笑。
我非常疑惑不解的回头。
只见白胡子老头已经笑弯了腰,胡子都快垂到地了。而斯潘塞也一脸惨不忍睹的单手捂脸。
我不想回忆那时候的尴尬。
反正,误会是斯潘塞解释清楚的,而理解错误、认真拒绝的瑟兰迪尔陛下大概短时间内不想见到我这张脸。
至于莱戈拉斯,他甚至在我们吃过晚宴后,跑到我和斯潘塞的房间里来问我森林女巫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还特烦恼的向我诉苦,他替他父亲已经不知道挡了多少桃花了,但是至今还是没有总结出他父亲那些桃花的共同点在那里。
“如果只是觉得他好看,好看的精灵实在是太多了。他为人太冷静,不会说甜言蜜语,又一副臭脾气,还特喜欢漂亮的亮晶晶宝石,所以他的桃花们到底看上他什么了?”莱戈拉斯非常不解的说:“反倒是我,哎,至今还没成婚呢。其实,我们精灵族结婚都挺早的,感觉我自己都老了。”
好不容易送走了个性与外貌一点都不符合的精灵王子,我才有空写今天的日记。
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写。
让时间回到过去吧。
或者明天一睁开眼,我和斯潘塞已经回到家了也行。
好吧,这只是我的抱怨,我在这里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
至少,草药学为了以防万一,要学的更深更细致一点。
不过睡觉之前,有一笔账要仔细算算。
斯潘塞今天犯的错误要清点一下。
第一,没搞清楚危险状况,就冒然挡在我身前,简直是拿自己的小命在开玩笑。
第二,第二当然是今天我出丑的时候不提醒打断我,反而在那里带头嘲笑我!
第三,他居然又忘记给我说晚安了。
我今天绝对绝对不会去找他要的。
好吧,睡觉前补记一下,斯潘塞来给我说晚安了。
算他没有笨到家。
第55章 魔幻旅行的番外
索伦灭亡之后的日子并不是一下子就过渡到平安无忧。
圣白会议在瑞文戴尔召开后, 精灵、矮人、人类三族多方势力联合,清扫魔多以及索伦的残留势力。
但,不可否认, 最大的外患解决之后, 带来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静。精灵和矮人的仇怨依旧存在,人类王国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显露出来。
精灵永生不死, 但是心却会老去,精灵们在中土风风雨雨数千年, 如今中土早已不是精灵统治的世界, 他们终究要回到阿门洲,回到神佑之地。
但这份离别并不是短时间内就会实现的, 无论是精灵还是巫师,他们在中土都还有属于自己应该去完成却还没有完成的任务,也有该去了解却没有了解的事情。
所以圣白会议之后的第二年, 联军开始拔除索伦的半兽人军队据点,清扫了整个北方地区。
第三年埃尔隆德与凯兰崔尔夫人以及甘道夫扫除了三位惶恐不安、日渐虚弱的戒灵, 精灵们开始回收曾经铸造的十九枚戒指, 并打算最后将这些戒指带离中土。
第四年, 神秘的次元旅行者诺曼·奥尔德里奇和瑞德·斯潘塞自瑞文戴尔离奇消失。凯兰崔尔夫人说,他们已经离开了中土,回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乡。
“精灵们也终究会听从海洋的召唤, 回到我们的最初和曾经。”凯兰崔尔夫人如此感叹。
第八年, 幽暗密林的黑暗之气全数消散, 幽暗密林恢复了曾经的名字:“绿叶森林。”
林地王国的宫殿逐渐开始搬出地下, 与罗斯洛立安的领主, 也就是凯兰崔尔夫人的丈夫凯勒鹏达成协议,重新划分了治理疆域。
至此, 迷雾山脉至大绿林区域,将由精灵全面治理,并向北、向西不断推进,铲除遗留下的诸如巫术之山、半兽人要塞之类的残留索伦势力——
在林地王国新的宫殿之中,有一处美丽的花园,种植着无数的花朵,木精灵虽然比其他精灵更为善战,甚至会吃肉用来增强体魄,但他们依旧是精灵,有绝佳的艺术天赋,对植物树木自然也非常了解擅长。
所以,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新宫殿内的花园就已经释放出了她的美丽。
花园中的花朵并非这么短时间内就可以培育出来,它们大多数是从罗斯洛立安移植过来的。
辛达族的精灵公主凯兰崔尔和她的丈夫凯勒鹏所建立的精灵混居之地“罗斯洛立安”,美丽不下于瑞文戴尔和林地王国。
“罗斯洛立安”的意思是“盛开花朵的梦土”,可想而知,这里的鲜花有多少。
因为要新建宫殿,虽然只是在地下宫殿的基础上向地面延伸,但是木精灵们的工作依旧挺繁重的。而且,他们为了能够早日将新宫殿建造完毕,能够早日住进去,干活儿都非常卖力。
木精灵们大多数都是干活儿的干活儿,在外征战清扫护卫的也都来来去去很忙。
因此这新建花园的美丽被瑟兰迪尔一人首先目睹了。
他看着花园中盛开的鲜花,看着花园美丽女子石雕手中的那一支永恒玫瑰,有点出神。
在他的生命结束之前,终于等到了终结索伦这位黑暗魔君的时刻,完成了复仇,也保全了族人,似乎毕生追求的事情都已经做的差不多了。
不,他还需要培养一位林地王国的下任君主。
瑟兰迪尔是一位高傲的国君,他少时就跟随父亲南征北战,在对抗魔多势力的诸多战役中,均有他的身影。
但是一份对所有子民负责的责任并不是那么容易承担下来的。
他的父亲死于最后的同盟之战(注:人类与精灵联合共同对抗魔多),而木精灵虽然骁勇善战,最终却因为战争中装备不良而折损大半。
就这样,瑟兰迪尔在这种破败不堪的情况下,接过了木精灵的统领权,最后率领残部回到林地王国并加冕为王。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木精灵,瑟兰迪尔已经没有任何机会去犯错,他必须成为一个最完美的国王,以护自己的族人。
他这样要求着自己,很自然,也会这样要求儿子,莱戈拉斯,他的小绿叶。
这种态度曾经导致他与莱戈拉斯的关系一度十分僵硬,再加上妻子的去世,这一点成为了父子之间难以解开的心结。
精灵是永生的,但是哀痛会杀死精灵。
他活到这个岁数,几乎什么都经历过了。他看着因为丈夫战死,悲痛欲绝的女精灵声嘶力竭的心哀而死;他看着被人事物、被流逝的时间折磨的精灵放弃了生命。
他的妻子陪伴他漫长的岁月,少时成婚,跟随父亲和族人一起渡海来到中土,陪着他迁徙多次,寻找安身立命之所,直到来到大绿林。
才刚安稳下来,生下了莱格莱斯,没多久就是他参战。
最后天人永隔。
然而对于妻子的离世,他虽悲痛,却心未死。
大概是因为,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不是父亲,不是妻子,不是儿子,也不是自己。
而是族人吧。
这朵来自女巫、代表着爱意的永恒玫瑰意外的解开了他与迭戈拉斯的心结,也不知是不是命运的安排。
“为了答谢,你在我的花园中,将永远有一个位置。”
高傲的精灵王依旧高高在上,依旧恍如神明,依旧,是木精灵们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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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铎即将迎来新的君主,他是皇室的直系血脉,埃西铎的第三十九代嫡孙,是刚铎的合法继承人。
他就是伊力萨·泰尔康泰。
或者,可以称呼他为阿拉贡。
阿拉贡不仅英勇无双,骁勇善战,而且是一位杰出的战争指挥官。刚开始他在联盟军清扫的过程中大放异彩,却是以人类之姿指挥瑞文戴尔的精灵军队完败半兽人,夺取了半兽人要塞。
联盟军中传唱着阿拉贡的英明勇敢,同时也揭开了他的身世。
瞬间,身为刚铎宰相和摄政王的迪耐瑟就非常尴尬。
宰相的就位仪式中,曾有一句‘等待国王的血脉归来’,然而这么多年了,都没个人回来,也许刚开始的宰相们还会记得这个誓言,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届宰相了,到了迪耐瑟这里,早就将这句誓言当做流程了。
然而,誓言终究要有兑现的一天。
同样的,身为宰相之子的法拉墨地位也尴尬了起来。但是他和他的兄长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法拉墨觉得,阿拉贡身为皇室的直系后裔,手持着重铸的圣剑(注:埃西铎国王砍下索伦手指并得到魔戒的那把剑),并且表现出的能力、战争里的功绩都不差,他理该成为人皇,成为刚铎的国王。
但是法拉墨的兄长博罗米尔却觉得自己一家为刚铎付出了一切,一直一直都带领刚铎的人民奋斗在对抗魔多的第一线。他们浴血奋战的时候,刚铎人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这位人皇继承人又在哪里呢?
显然,不仅仅是博罗米尔这么想,许多刚铎人都是这么想的,所以大体上就分裂成了两派,并且两派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对方是无理取闹。
本来对继任王位之事、行王者之道就非常犹豫的阿拉贡则更加偏向于自己最本心的选择。
继续做一位在中土大陆上流浪的游侠。
而且,如果这么选择,他所爱的精灵,也不用选择放弃永恒的生命,接受凡人的宿命,从精灵变成人类。
埃尔隆德领主之女,瑞文戴尔的公主,阿尔温与阿拉贡从小一起长大,相爱成为了必然。但是,精灵如果爱上了人类,就会失去永恒的生命。
所以身为阿尔温亲父与阿拉贡养父的埃尔隆德当然不同意这件事。
于是,他开出了条件,或者说是,说出了他自己也明白注定会发生的条件:“阿拉贡,摆在你面前有一个重大的命运选择:要么超越历代国王,要么与你的族人沉入黑暗。你要经历多年的磨难,在此期间,你不能娶妻,也不得与任何女人亲近,直到胜利的一天到来,直到你可以当之无愧的成家立室。阿尔温只能嫁给刚铎的人皇。”
至此阿拉贡告别亲友,独自走向荒野,成为了游侠,结识了众多朋友,暗中进行与索伦殊死搏斗的艰巨事业。
直到可怜的黑暗魔君最骄傲、最信赖的至尊魔戒被个来路不明的外乡戒吞噬掉了力量,成为了别戒口中勉强可用来充当强化材料的下等戒。
但是阿拉贡自身的不确定却并没有影响他清扫索伦势力时候的卖力,在成为游侠的三十多年中,他看了太多索伦制造的悲剧,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坚持三十年的原因。
血脉中刻下的坚毅与责任感让他一直一直就这么走下去。
最后解决这件事的是迪耐瑟。
这位位高权重的宰相在短短八年中似乎变了许多,曾经的他多疑、刻薄又固执,他有一颗守卫刚铎的心,但是在多年权利以及某些不知名因素的腐蚀下,渐渐变了味道。
直到,十岁的孙女,瑞金娜出现。
瑞金娜是个小天使,即使对法拉墨偏见很大,但是日益相处的过程中,迪耐瑟依旧忍不住就真心疼爱起了瑞金娜。
而且,随着瑞金娜越长越大,她的相貌竟然渐渐脱离了她母亲科拉的影子,更像另一个人。
法拉墨的母亲,迪耐瑟早逝的妻子。
与妻子相似的容貌长在儿子身上是一种看见就能想起的悲伤,法拉墨从小不被迪耐瑟喜欢也有这个原因。但是长到孙女头上就不一样了。
但是这不足以构成迪耐瑟的改变原因,迪耐瑟的固执早已深入骨髓。
可是,瑞金娜是一位女巫。
女巫和巫师并不是同一种力量体系,虽然他们都是使用咒语力量,都是使用魔法的。
不过还是有一些相通之处,世界上的力量根源原本就源自同一个源头。
瑞金娜发现了那个影响迪耐瑟的东西。它将他从老侍从口中那个“年轻时候高大、勇敢、睿智、自信、具有王者气概的男子”变成如今“阴险、固执、古怪又多疑的摄政王”。
真知晶球。
真知晶球的确没有这种威力,但是真知晶球背后的主人,索伦却有。
而索伦消亡后,真知晶球不再控制、腐蚀、影响迪耐瑟,但是索伦遗留下的腐蚀效果还在。
瑞金娜拿出了她的女巫指导手册,扉页上,一句醒目的话提醒着小姑娘:“真爱是破解一切魔咒的解药。”
所以瑞金娜合起了自己的女巫指导手册,开始了真爱小天使的每天日常。盯着爷爷休息,盯着爷爷吃饭,盯着爷爷处理各种国家事务,盯着爷爷不要再碰那个“坏水晶球”。
也许,真爱真的是破解一切魔咒的解药吧。
迪耐瑟渐渐恢复了过往的睿智,他似乎感觉自己从一场噩梦中苏醒。
迪耐瑟站在刚铎的城墙上,看着阿拉贡带着阿尔温在众人欢呼中走进米拉斯提力斯。
他亲自邀请阿拉贡回归刚铎,并要求阿拉贡努力为刚铎人付出一生。
这是属于国王的职责。
城墙另一端十八岁的少女热烈的向他挥手:“爷爷,你看好热闹啊。”
迪耐瑟则略带责备的说:“要注意淑女的仪态。”
瑞金娜哈哈而笑:“哦,爷爷,我可不是淑女。而是要去前线清扫半兽人的战士。和甘道夫一样,能用剑,也能用咒语,不过,我比他厉害,我还能丢毒/药,让那群丑陋的大块头吃吃苦头!”
迪耐瑟瞬间黑了脸,咬牙切齿:“法拉墨这个蠢货到底怎么教女儿的。还有科拉,这女人的眼里难道只有钱吗?”
然而他怕被孙女听到,所以只能小声的嘀咕。
热情炽烈美丽的十八岁少女,像小时候那样,忍不住跟着城墙下的众人一起唱起了欢乐的歌。
黑暗终究会消失,
至尊也只是腐朽;
半兽人都是傻大个,
哥布林都是胆小鬼,
骑象的笨蛋怕老鼠,
堕落幽灵瑟瑟发抖。
刚铎,刚铎,伟大的刚铎,
刚铎,刚铎,美丽的刚铎。
人民终迎来伟大人皇,
我们将一起铸就传奇。
第56章 第二十七篇日记(上)
1996年12月7日 天气晴
托尼今天一大早就抱着胳膊坐在宿舍的客厅的沙发上, 表情严肃。
我和斯潘塞昨天一起在房间里差‘灵心’这位草药的资料,睡得相当晚,所以醒得有些迟, 早上九点才起床。
然后就看到托尼在那里一脸“你们背着我搞坏事”的表情。
“托尼?”我一边向浴室走, 一边问。
托尼颇有些阴阳怪气的说:“哦,健忘症先生, 你是不是忘记要说什么事情了?”
斯潘塞看我先用浴室了就直接拿了钱包:“诺曼,早餐要吃什么?”
显然他打算先去买点早餐, 然后回来再梳洗。今天是周末, 时间并不急。
我一边回答要吃三明治和培根煎蛋,一边问托尼:”到底要说什么?托尼?”
“你们两个是把我当瞎子还是笨蛋?”托尼冷笑一声:“前两天你们突然变得心不在焉, 上课总是走神,学习不上心,实验室不去, 还老是交头接耳凑在一起说悄悄话,甚至连说话风格都换了一种。你们两个到底有什么事情瞒着大家?嗯?!”
托尼话音结束时, 语气讥讽, 鼻音上扬, 威胁意味十分清楚明显。
斯潘塞有些期期艾艾的看着托尼,然后他看了我一眼。
显然诚实小王子并不想欺骗朋友。
我对斯潘塞说:“斯潘塞,帮托尼带一份草莓汁和金枪鱼三明治, 你先去买早餐, 我来说。”
托尼看了我一眼, 没有表示反对。
看来还可以哄哄。
斯潘塞嗯了一声就出门了, 我则继续在浴室里梳洗, 完了之后才换好衣服,坐在了托尼的对面。
看了看乖乖坐在沙发上等的托尼, 我忍不住微微笑了一笑。
如果不是真的把我和斯潘塞当朋友,托尼又怎么可能对我们如此了解。只有观察的相当细致,才能得到之前的结论。
如果不是真的把我们当好朋友,他更加不会在观察得出结论后,依旧给了我们几天时间“坦白从宽”。
如果不是真的把我们当可以交心的好朋友,他也不会在我们隐瞒到现在都不说给他听之后,变得如此生气。
托尼是个聪明的人,但是对于不在乎的人事物,大多数却是视若无睹,不会去费心思考的。更加不会小心去把握朋友之间的远近尺寸,去动用他不怎么去用的情商,思考该如何行事。
“托尼,对不起,并不是有意瞒着你。”我首先道歉:“只是这件事,这件事有些古怪,所以,我和斯潘塞没想好该怎么跟你说。”
“诺曼,你这是瞧不起一个斯塔克。”托尼的脸色并没有因为我的道歉而有所好转。
我无奈的笑了笑,说:“这样吧,我和斯潘塞这两天也准备了一些东西,所以拿出来给你看看。也许看了之后,你不会说我和斯潘塞同时疯了。”
我和斯潘塞虽然在另外一个时空渡过了差不多五六年的时间,但却并不是“身体”过去的,我们这五六年里并没有长大,而是一直保持着刚到那里时的状态。
突然回来之后我们也发现,时间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变化,我们依旧是即将面临期末论文,面临寒假即将到来。
我的系统也出现了一点点变化。
我在另一个世界记录的日记变换成了一套《魔幻旅行日志》的大合集,安静的归属于书柜‘诺曼的日记’大类里。
社交面板七芒星分面板上的人物头像都还在原来的位置,暂时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即使是分距成两个不同的世界,我大概依旧能根据面板推测他们的近况。
这是一丝无法放弃牵绊。而且,若是按照年龄推算,我认识的精灵矮人大多数都比我活的要久,至于人类,我想,他们一定一定也是长命百岁。
而柯罗诺斯青铜戒上的备注在带我和斯潘塞回归的那一刻出现了变化,它上面那句味道难吃需要消化的注释就消失了,而是变成了空白。和最初的时候一样,就好像它从来就是这么安安分分、毫不起眼的青铜戒指一般。
我的装备栏里,还多了一样东西。
当初斯潘塞送给我的那把枪。
不过这把枪经过了精灵的改造后,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它重新使用珍贵的材料进行了改装,同时埃尔隆德领主在它上面亲手绘制了符纹。这把枪已经实现了可以使用“空气弹”。当然,它也是有缺陷的,使用空气弹射程变短了很多,原本完全可以当做狙/击/枪使用的,现在不行了。
它是我唯一从那个世界带回来的“实体”物品,然而很遗憾,它在现实世界中并不能取出来。
虽然这把枪取不出来,虽然我们带不回“灵心”这味草药,虽然有很多我和斯潘塞感兴趣的东西都只能留在它们原来的世界,但是没有谁可以阻止我们使用自己的记忆和头脑带回某些东西。
斯潘塞这两天绘制了一副中土世界的详细地图,以及中土我们见过的那些奇妙生物图示。
他的绘画技巧越来越好了。
而我则将比尔博先生的书默写了下来。
比尔博·巴金斯先生,这位神奇的霍比特人,终于完成了他的两本书的创作。其中《去而复返:一个霍比特人的假期》的精彩程度,早已在整个大陆上传唱。
虽然我和斯潘塞脑海中有无数的知识,我们甚至会背诵很多诗歌,但不得不承认,我们写不出精彩的故事,也记录不了比故事更精彩的历史。
每一位用笔写下人生的作家都值得尊敬。
我拿给托尼的,就是斯潘塞的地图和默写下来的巴金斯的冒险故事。
托尼狐疑的接过了两样东西,刚瞄了两眼,有些懵:“这是什么?你和谢尔顿最新玩的魔幻RPG游戏?”
我回答说:“不,是我和斯潘塞一次奇妙的穿梭世界的旅行。”
托尼还是没反应过来。
他嗤笑了一声:“诺曼,你在开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
这时候,谢尔顿的房间门突然打开,他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朝着浴室走去。
我觉得有些奇怪。
谢尔顿比起我们三个,有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他的休息时间十分规律,至少起床时间是非常规律的,一般到点就起来了,从来没有赖床的习惯。
所以今天是怎么了?
进浴室梳洗完毕的谢尔顿精神好一点的出来了,他问:“一大早的,你们在这里开什么茶话会?”
“谢尔顿你今天居然起晚了,很少见么。”
谢尔顿说:“我是昨天没睡,课题突然来了灵感。你们知道的,到了这个点我已经睡不着了。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托尼手里的地图和书,拿了过来翻看。
“哇哦,我居然不知道,你们两个还是魔戒的忠实粉丝,这幅地图画的不错。一个霍比特的假期?同人吗?”他翻了翻,哈了一声:“居然用这种文字写同人,厉害了,但是大概不会有人去看的,不是所有人都会为了看本书特意去学习一种文字的。嗯,让我猜猜,我们当中学习语言最快速的就是诺曼,这是你写的?”
我一脸懵逼:“什么魔戒?什么同人?”
谢尔顿一脸鄙视:“这都不知道的吗?幸亏你还是龙与地下城的粉丝。很多魔幻类的小说、游戏的设定都几乎受到了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先生构思的中土世界影响。天哪天哪,我没想到你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你们都没有童年的吗?和你们做室友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和你们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
托尼深呼吸了一口气,压下脾气,然后起身找来笔记本,开始搜索相关的内容。
网络上近年来的东西越来越丰富,很快,与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先生有关的作品都罗列了出来。
我凑过来,看了看简介,有些怔然。
上面有很多很熟悉的名字。
《霍比特人》,与巴金斯先生写的自传有着非常相似的故事情节,只是自传更为详细,更为身临其境,而霍比特人这本书相比而言简单了些,有点像童话故事般荒诞。
而后续的魔戒三部曲,则只有少数情节相似,其他的完全不一样。魔戒中的甘道夫在与炎魔战斗时死去,并回归神明的殿堂,重生成为白袍巫师,但是我们经历的事实是,炎魔被甘道夫和并没有堕落的白袍巫师萨鲁曼吊起来打。
甘道夫还向我们说过,他们放任炎魔一直在外作乱,只是因为它背后是魔王索伦,不想与索伦正面冲突,才对它一直视而不见,现在没有了索伦,巫师对付炎魔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托尼看我一起,然后抱着手臂靠在沙发上:“所以,诺曼你是在编故事给我听?谢谢,这个故事一点都不精彩。”
我顿时欲哭无泪。
我不是,我没有,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啊。
幸好,斯潘塞满头大汗的回到了宿舍,他将早餐放在桌上,然后拿着衣物去浴室洗澡。
我说:“托尼,不如你等会儿和斯潘塞核实一下,看我有没有编故事。我没有编故事的才能,更何况是这种精彩的故事。”
托尼冷笑了一声:“我会的。”
谢尔顿十分疑惑的说:“等等等等,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然而没人理睬他。
斯潘塞的动作很快,他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坐在了我的旁边,然后说:“谈得怎么样?”
看着斯潘塞的一举一动,我突然意识到了为什么托尼这么快就发现了我们的问题。
我和斯潘塞一直在一起,所以没有太大的感觉,但是剥开这些习以为常的熟悉,斯潘塞比起这个世界的“前几天”,是变了很多。
一举一动之间,已经脱离了“男孩儿”的感觉,举手投足之间颇为成熟。
在一个不和平的世界成长五六年,是在我们现实这个和平时间成长五六年完全不能比的。
一个人言行突变自然十分突兀,是朋友自然会有所担心。
面对斯潘塞的询问,我大体上讲了整个事情,不仅仅是说给斯潘塞听,也是给谢尔顿听。
谢尔顿嗖的一下沙发上站起来,一扫之前颇有些萎靡的状态,一双眼睛的目光如同是在看稀世珍宝。
显然,面对这么离奇的事情,谢尔顿一下子就相信了。他和斯潘塞一样,一面逻辑思维中笃信科学,一面却对于某些东西抱有幻想。
托尼定定的看着斯潘塞,显然想从斯潘塞口中得到真正的答案。
瑞德郑重的对托尼说:“这是真的。”
此言落下,托尼皱起了他那好看的眉,而谢尔顿则拉着我们两个站起来,强硬的说:“我们去实验室做个试验吧。”
他在那里不断的嘀咕:“时空穿越,光凭借□□的时空穿越!天哪,按照爱因斯坦相对论,在我们的宇宙之中,时间与空间是相互交迭的,当物体的质量与速度不断增加,其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也将随之变化,超越光速人体所要承受的力量是钢铁也难以承受的。这是怎么做到的?怎么做到的?你们两个一定有问题。”
谢尔顿你才有问题!
第57章 第二十七篇日记(下)
虽然谢尔顿极力要求做个试验, 但是这么脑残的要求自然被我们拒绝了。
他很沮丧又赌气的坐到了客厅窗边的那张最远的椅子上去了。甚至连他的专属座位都顾不上了。
显然,这是准备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他生气了, 哄不好的那种。
然而并没有人去哄他。
托尼则开始询问我们相关的事情。
我拿出了青铜戒指, 把这件事从头到尾仔细的又讲述了一遍。
大概是我挺有讲故事的天赋?或者是日记这么多年写下来,终于能每天都能写的很精彩了?反正, 说着说着,原本就差拿耳塞把耳朵堵起来表示自己愤愤不平、痛心疾首的谢尔顿, 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凑到沙发这边来了。
听到他觉得不合理或者是有疑问有意见的地方, 还会打断我的叙述,结果惹来托尼的瞪视后, 方心不甘情不愿的继续乖乖听故事。
等我口干舌燥准备喝杯果汁解解渴的时候,才发现斯潘塞买回来的东西都被这帮家伙边听边吃喝完了。
我严重怀疑,这两个家伙是打着好奇听故事的旗号, 侵吞斯潘塞买给我的早餐。
两只大懒虫。
还是斯潘塞贴心,他给我留了两片切片面包, 而宿舍冰箱里, 还有一盒牛奶, 这才让我免于挨饿挨渴。
听完了我的讲述,托尼向我借走了青铜戒指,并且答应帮忙找“灵心”这种植物。
然后就和谢尔顿以及斯潘塞两个, 一脸兴奋的直奔实验室而去。
= =。
斯潘塞, 我看错你了。
他们走之后, 我则开始搜集精神恢复药剂除了“灵心”这一味草药之外的制作材料的信息。
说实话, 即使找到了灵心, 我也不会立即就在戴安娜身上使用,肯定是要做一些实验的。药物研究的周期性如此漫长, 主要就是为了确保药物本身的安全性,这并不是什么坏事,甚至这种严谨的流程才是杜绝人间悲剧的最佳手段。
只是,人都有私心,戴安娜的病拖不得,而我时间却很紧。所以实验过程大概只能分两步,动物测试以及临床实验。
所以整个药剂的生产过程必然“不合法”。
唯一庆幸的是,这种药剂是天然草药制做,也就是说,这种制作非法药品的行为是很难去定义的。
在美利坚草药制品并不是“药”,虽然印第安人早已将“草药学”这种东西带入了大众视野,很多人是承认这种药剂的。
纵观整个世界,使用草药药品的几个大国,对于这方面的管理也并不是很严格。他们使用的配方有许多都由祖先流传下来的,并没有什么研发批准、动物实验、临窗实验等等的流程。而一些专业从事这方面的医生根据病人具体病情开出的药方、配制的药材大多数都不是成品,而是需要病人自己动手去制作,根本没有任何现代化的规范流程。
所以,如果真的制作出精神恢复药剂,我为了节约时间,大概也就只会做动物实验以及临床实验两个,而且,时间大概不会耗费太久。
精神恢复药剂一共要使用四十二种植物,有二十六种是比较常见、世界范围内也有不少人把它们作为药物使用的,所以,这二十六种即使购买渠道比较少,但只要有钱,就能买到,价钱也并不是天价。
而其他还十三种是用有详细记录的,但是,它们或是只被当地使用或是只被当做杂草,并不在市面上流通,所以,大概需要花费一点力气去搜集,甚至是亲自采集。
还有两种植物数量比较稀少,只存在于比较极端的环境中,而且还要看季节时间才能进行采集,属于比较麻烦的类型。
我将整理出来的资料全都记录下来,专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有关于药剂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其实这两天我也思考了许久,因为对于新药物的研发毫无头绪,所以我才将希望寄托于精神恢复药剂上,但思来想去,做事不能将所有筹码希望都寄托在一处地方,我在想办法制作精神恢复药剂的同时,也必须继续寻找突破口,看是否有灵感,能够研制出比较好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特效药。
看了一眼墙上的钟,时间已经快中午了,我将客厅书桌上的资料收拾了一下,准备去食堂买点午饭,然后送到实验室去。
这时候,看到了默写下来比尔博先生写的那本自传小说。
拿起来又翻了一遍,我做了一个决定。
这部自传小说尽管非常精彩,却因为这个世界上早就有了《霍比特人》这本书,所以看上去有些像同人。但是,比尔博先生原本写这本书就是为了记录自己的经历,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那些发生在世界某个角落里的精彩故事,而不是为了赚取金钱。
如果只是免费将这本书提供给他人观看的话,就不会惹上麻烦。
我觉得,比尔博先生一定很高兴,他的书有更多的人去看。
所以,我将这本书带到了店铺里扫描成图片影像,然后上传到了网路上。
至于有哪些幸运儿会看到,这就不是我关心的了。
尽管有些荒诞,尽管有些神奇,但是那些璀璨辉煌、幻想无限的世界,都是真实存在的。它们的倒影投射出世界界限,来到了某位大师的脑海之中,成为了他或者他们的灵感,出现在笔端,再生于纸页上。
这就是我对这件事的理解,至于对不对,又有什么关系呢。
午饭是我带到了实验室,我们四个人在实验室一起吃的。在不破坏青铜戒指的情况下,他们三个用尽了各种方法来测试这枚戒指,却依旧一无所获。
谢尔顿更是他的课题不做了,一副准备死磕在上面的架势。
为了每个系数一数二的天才们不会挂期末考试,下午晚一点的时候,我就收回了青铜戒指,免得他们又废寝忘食。
这个举动,让谢尔顿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我,让我恍惚觉得自己堪比一个负心汉渣男,剥夺了谢尔顿的什么崇高理想一般。
最后,我说:“比起这个青铜戒指,你们对那个世界的魔法、锻造技术、符纹、特殊生物构造、地理气候特征诸如此类的信息不感兴趣吗?”
这句话终于安抚好了谢尔顿,他抛开了刚刚还十分感兴趣的青铜戒指,目光灼灼的看着斯潘塞:“看来瑞德你在那边的旅行收获很大?身为好兄弟,居然都不露一丝口风,这可不是一个朋友该做的事情。”
斯潘塞无奈的看了我一眼,显然对我的祸水东引之计很有看法。
谁管他。
然后斯潘塞只能开始和托尼以及谢尔顿讲起了最基础的魔法原理,讲起了矮人、精灵们特殊的冶炼以及锻造技术,讲起了哥布林、食人魔、半兽人诸如此类的生物构造。
都是些非常枯燥、却又十分本质的知识,某些地方能够自成体系,但是某些地方与现实世界的科学又是有一定相通之处。
比如食人魔为什么这么笨。
食人魔块头最起码有正常人的五六倍甚至十几倍大,但是它们的心脏却特别小。因此它们虽然身材很大,但是心脏却无法供给更多的血和氧气,而为了身体运转不出问题,食人魔的脑子就只能往小里长,减少供血供氧量。直到最后,它们演变成了完全只知道吃,脾气暴烈的狩猎者。
我对这些东西的兴趣并不是很大,所以听了一会儿后就离开了。
最近两天的确心思没有放在学业上,期末论文的进度有些慢,还有几天就要交了,我得早点把论文搞定。
所以,下午我在图书馆中呆了半天。
并且还抽空给吉尔姨夫去了个电话,和他确认了斯潘塞寒假实习的事情。
吉尔姨夫是拉斯维加斯警局鉴证实验室的夜班主管,招一个免费的寒假实习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更何况以斯潘塞的优秀,真的想实习的话,到哪里都能应聘上,我只是有些担心他的个性太软太善良容易受欺负,所以让他先到姨夫手底下感受一下而已。
这可不是以权谋私,顶多就是和露西娅说的那样,合理利用身边的人脉资源。
晚餐我是单独吃的,拖着时间将论文结束掉,大概八点多才回宿舍。
斯潘塞他们三个则是还没有回来,我和斯潘塞通了电话,说是讲解符纹的过程中,托尼似乎突然对人工智能有了一点灵感。
他拉着斯潘塞不让走,让谢尔顿帮忙,还找来了之前的童话杀手案中,和我同为受害人的哈罗德·芬奇先生。四个人通过电话和电脑临时组建了一个小组,一起解决有关于人工智能如何让‘人工智能’‘自主学习’的问题。
这的确是人工智能核心困难,如果不会自主学习,自主检修升级的话,所谓的人工智能也就只是个大型的功能齐全的优秀管理系统罢了。
托尼的研究兴致上来了,谁也别想拦着,更何况,斯潘塞虽然对人工智能、社交网络之类的东西不感兴趣,谢尔顿却十分喜欢,所以听到斯潘塞这么说,我就知道,他们今天估计要通宵了。
大学的生活似乎一成未变,我们的神奇旅行就好像是做了一个梦一般,但是,它却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我们很多。
在写下今天的日记时,我不仅多了几个疑问。
柯罗诺斯的青铜戒指真的就是穿越时空的契机和道具吗?它的触发以及回归条件是什么呢?我脑海中的神秘面板究竟是什么力量?它真的和我的失忆症有关吗?
最重要的是,下一次,还会出现这种穿越吗?依旧是我和斯潘塞?
这一切的疑问无人可以倾诉,也无从去寻找答案,我面前唯一能做的就是。
按部就班做好自己的事情。
第58章 番外:瑞德的信(一)
To dear Norman:
这是我写给你的第十二封信。
你曾经撒娇耍赖非要我写信给你, 我写了。
不过这些信,我觉得还是不寄出去比较好。只不过是有些话说不出口,所以就写下来了, 而每当写完之后, 似乎又觉得,这信本就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唠叨, 不寄也罢。
你知道,你被童话杀手抓走的时候, 我是怎么渡过那三天两夜的吗?
你一定不知道。
我了解你, 你有时候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小没良心。
但有时候,却又比天使更天使。
我经常在想, 是什么铸造了一个如此奇妙的你?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个性和遗传、生活环境、遭遇经历、教育程度等等方面都有关,但是, 我想这条定律在你身上并不起适用。
你我从小一起长大,无论是生活环境、教育程度、还是遭遇经历都极其相似, 虽然在父母方面的确有差异, 但是这些因素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
可是到后来, 我们却变成了差异极大的人。
真的是父母家庭的因素影响了个人性格?
我也许是的,但是你不是。
如果我没有记错,你的个性从我认识你开始, 就一直呈现了非常平稳的状态, 并没有因为什么事情而出现巨大改变。
虽然没有经过你同意就研究你真的很抱歉, 但是我忍不住。
亲爱的诺曼, 你要知道, 我对你的好奇,自小开始, 长大越烈。
我曾经也考虑过,也许是因为特殊的失忆症,让你变得如此特殊,如此引人入胜?
我不能确定。
世间就一个你。
一个如此特殊的你。
在你的身上的确有很多谜团,有很多我看不透的地方,有很多我想不明白的神秘之处。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知道,你就是你,我最好最好的朋友,会为了我出头不顾危险与别人打架,会为了我细心留意那些你从不感兴趣的事情,会为了我更改自己的志向选择一生职业的诺曼。
我最好的朋友,诺曼。
你对我的好我将永记于心,所以我也想自己能帮助到你。
但是我非常清楚自己的优缺点,在运动天赋方面的缺陷,让我难以成为一个身手卓绝的人,想要成为警察、军人诸如此类的强大之人更是无从说起,所以在这次救你出来后,我找到了另外一个保护你的方法。
成为侧写师。
同时,拯救他人于水火之中,也是你我共同的志向。
你既然选择为了我成为一位医生,我为了我们共同志向选择成为一位FBI探员也就根本算不上什么,只是一种讨巧方式的回报罢了,即使这种选择的确更多是因为这是你我共同的志向,但不可否认,我自己感兴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我看着你替我高兴的样子就明白,你大概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选择成为一个医生是一种牺牲。
所以你只会替我高兴我找到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替我高兴我找到擅长又有意义的人生目标。
而不是和过去一样总担心,我被人生之中的不幸压垮,生活中的目标就只剩下了茫然的学习,不断的用书籍来麻痹自己。
其实,在威廉离开之后的那段时间,我嫉妒过你。
你的父亲母亲虽然感情并不算甜蜜,却生活顺遂,对你也都很关心。只是,他们关心的方式你并不太能接受而已。
而我的父亲,抛弃了我。
至于我的母亲,她则是行走在遗忘我的道路上。
我很早就认识到,精神分裂症这种病,一旦病发就是越演欲烈,几乎不可能治愈。母亲终有一天会彻底将我忘记,我们过去的所有记忆,甚至最后大概只能留存于那些相簿和剪贴册里。
或者说,我内心中,真正恐惧的是,我会如同母亲一样,忘记所有。
先天性精神分裂症的遗传性,大的令人绝望。本就拥有不多的我,在失去了理智、失去了记忆、失去了头脑后,还会剩下什么呢?
一无所有。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下午,在花园玫瑰丛旁你对我说的话。
“斯潘塞,你在害怕什么呢?我即使从来都没有真正拥有过记忆,但是你看,我忘记过你吗?”
“世界上没有真正无法战胜的困难,如果有,那一定是你的恐惧战胜了你的勇气。”
“即使我永远都不会记忆,我永远只能在文字当中看到亲朋好友,但是我却会永远不会忘记我对你们的爱,也不会忘记你们对我的爱。连我都不害怕,你又害怕什么呢?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某天你忘记了我,只要我记得你,我们就一定还会继续做最好的朋友。”
“我一定会治好戴安娜!”
我的勇气来自你,我的动力来自你,我的有恃无恐。
亦来自你。
童话杀手最后居然出车祸死了,我不知道是该庆幸,他没有对你造成更多的伤害,还是该愤恨,居然不是我亲手将他送入监狱。
车祸死亡,是人生的意外,而死亡则是逃避所有惩罚的最佳手段。
我其实非常想非常想揍他两拳,即使为此吃个官司也不在乎!
看着你又没心没肺的继续正常的在校园里无忧无虑的上课学习,十分烦恼自己对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特效药品的研发毫无头绪。
我心中原本无法宣泄的怒火与恐惧似乎也慢慢平静下来。
遗忘,看来有时候并不是那么可怕。
其实你不用那么严格的对待自己,我知道母亲的病最近一段时间似乎越来越严重了,但是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只会逃避的斯潘塞·瑞德,无论最后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有勇气去面对。
而且,我知道,你会和我一起去面对。
人生中,有你这样一位朋友,不枉此生。
虽然在拒绝给你写信的时候,我曾经说过,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你经历的事情我都经历过,我遭遇的事情你也都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好写的。
好吧,我承认,这一点我说谎了。
谎言大概是人类生活中无法避开的一个环节,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甚至有意无意都会说出一些谎言出来。
我也不例外。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也写了很多信,只是话终究是说不出口,而信,大概是会永远躺在盒子当中吧。
和母亲寄给我的那些信一起,成为独属于我的小秘密。
诺曼,身为我一生的挚友,很抱歉,我将剥夺你阅读我信件的这个爱好了。
1996年11月4日
斯潘塞 留
第59章 第二十八篇日记
1996年12月21日 天气晴
今天我实习的生物公司大多数职工已经开始放假了, 但是实验室里研究员却并没有停止工作。
我寒假里应聘的这家生物科技公司算不上美利坚最顶尖的那种,名声似乎也并不是很响亮。
想想也知道,顶尖生物科技公司大概是不会招收寒假实习生的。
但是这家公司本身的实验室在内华达州却也是数一数二的水准, 当然最重要的是它距离我家并不算是太远, 所以成了我假期实习的最佳选择。
公司实验室进行的项目除了研发新药之外,还有一些产品检测、药理分析、同类产品研究诸如此类的工作, 再加上某些实验需要的时间周期很长,所以研究员们的工作很繁重, 不可能和普通员工一样, 说放假就放假,工作说断就断。
假期什么的, 他们都没有抱很大期望,圣诞节和新年两天能休个假就谢天谢地了。
因此我刚好也能在寒假有限的时间里,真正的实习工作一段时间, 而不是让时间就荒废过去。
我刚进实验室的前几天,和周围的人不是很熟, 再加上连续好几天没有把同事全都记住, 因此这份工作开头就比较艰难。别说学到一些研发经验了, 甚至全程都处于被指使着去做一些杂活的状态。
即使是知道这就是职场规则,但不得不说,我没几天就开始怀疑自己到实验室做寒假实习生的选择到底对不对。
我的时间非常宝贵, 即使现在没有办法独立研制药物, 但是我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打印、端茶递水跑腿、清洗器材这些无谓的事情上。
好在, 后来几天我和大家都熟悉了一点, 也算是摸清楚了这家公司实验室的大致情况。
渐渐地, 即使是依旧不能亲手参与进项目,但是得到空闲时间进行旁观却已经被应允了。
这家公司名为泰坦之力, 成立于80年代,是由一对生物学、遗传基因学等多领域均有涉猎非常杰出的科学家联手创立的。
只是后来其中一位不幸患病去世,而剩下的一位,也就是如今的董事长沃尔特·贝肖普先生接过了执掌公司的大权。
有些遗憾,根据我最近探听到一些八卦表示,沃尔特·贝肖普先生是一位最顶尖的科学家,传闻他甚至一直都与美国官方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官方似乎非常依赖他的科研能力,但是他显然是一位并不怎么会经营公司的执行者。
因此,泰坦之力虽然有着世界顶尖的科研力量,却一直无法扩大规模,从而成为美利坚最好的生物医药公司。
偶尔会听到实验室里的研究员抱怨,他们总是在研究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经常项目做着做着就被迫停止,只能停下。如果不是这些研究耗费巨大又产出不了价值,泰坦之力根本就不会是现在这种规模。
我的确是觉得这家公司某些现状是有些古怪,但是这些和我没太大的关系,我只是个寒假实习生而已。
进来几天后,知道的多了些,对某些事情的认知也有所改变。
泰坦之力的实验室分为上下四层,均在地底,其中最底层就是专门进行开创新研究的科研实验室,我这种实习生暂时进不去。
我想如果随便一个寒假实习生都能在最短时间内就进入最核心区域,大概这家公司离倒闭也不远了。
实验室共有三名负责人,科研实验室的负责人正是公司的创始人,沃尔特·贝肖普先生。而其他两位也都是国内顶尖的生化专家,独立研发项目没有任何问题,在科研界也颇有名气的牛人。
我所在的实验室主要的工作就是检验实验室产出的某些‘具有经济效用’产物的安全性,以及评估是否有投入市场的可能性。
虽然泰坦之力是一家生物医药公司,但是实验室产出却并不是只有药物,特别是科研实验室,会有些什么产品流出来,纯粹看负责人沃尔特·贝肖普先生又有了什么灵感。
但是并不是所有产出都有经济价值,具有被大规模生产的实用性,所以,我呆的这个组就是这样一个担负着专门负责检测、评估职责的小组。
当然,这里有一个人值得一提,也是检验小组在实验室众多大佬的鄙视之下,依旧能屹立不倒甚至可以说活的很滋润的重要原因。
检验小组负责‘毙掉’众多科研人员的‘作品’,这种事情对于实验室里那些费尽心血研究出来的产品却要被人腰斩的研究员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打击,所以他们对检验小组有着天生的不信任和厌恶感。
因此,想要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下去,检验小组的组长就一定要是个在公司里说的上话的实权者,可是检验小组本身对于研发产品并不是特别擅长,因此就业绩来说,似乎完全不是科研实验室的对手。
但好在,检验小组的组长虽然很年轻,却有足够的话语权,除了他本身的能力足够之外,更因为他的身份。
他叫做彼得·贝肖普。不错,科研实验室领头者、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沃尔特先生的儿子。
小贝肖普先生不需要多做什么,他只要管住他老爸,就能管住整个实验室了。
而老贝肖普先生则是个二十四孝老爸,儿子说要去太阳,他绝对不造火箭去月亮的那种。
小贝肖普先生脾气其实还不错,不过大概是因为才二十二岁的原因,所以个性中带着的一些叛逆好像还遗留着,因此……上班并不是很积极,经常迟到早退,很有富二代、公司少东家的风范。
但是在公司里,我最熟悉的人却是他。
因为他是我的面试官。
或者说的不好听点,我是他安插在公司里的小间谍,在他不在的时候,需要帮他看住他老爸,别又搞出什么麻烦出来。
“我必须承认我那个老爸是个绝顶的科研人员,但是他最近几年走的路越来越偏,他开始研究一些‘边缘科学’,比如灵魂沟通、时空穿越、死人复活诸如此类的。”
“而这种思路在一家资金雄厚、设备齐全的公司实验室里是十分危险的,你不知道他在实验室中攀科技树的时候会带出来什么后遗症,那间实验室中最后诞生的到底是幸福进步,还是恐惧灾难。”
“事实上,实验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可控的,我老爸带领着他那般助理最后到底会研制出什么、研制出的东西会造成什么影响,我想他自己可能都迷迷糊糊不知道。”
彼得·贝肖普先生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正经严肃,当时听的我一脸懵逼。
真的有这么危险吗?我实在分不清他是在说笑还是在认真向我阐述他的观念,并告诉我,我这个间谍的工作很重要。
“小贝肖普先生,你的意思是,我要紧盯贝肖普先生?”我曾经这么问过他。
“是的,你一定要紧紧盯着。我知道,你进公司就是为了学习如何研制开发新药物,这点我老爸是行家,如果你做的好,我可以在暑假的时候继续雇佣你,并把你调入我老爸的科研组,在他那里你可以学会很多东西。”
“但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寒假实习生,你觉得我能看得住贝肖普先生?”想一下,我连科研实验室都进不去,更别说看住公司董事长不要胡乱研发什么危险物品了。
“诺曼·奥尔德里奇先生,你觉得我为什么顶着巨大压力招一个刚刚十六岁的寒假实习生?因为你出身名校,是实打实的天才?不,这个世界上天才能多,但是优秀能超过我或者我父亲的,很少。”小贝肖普先生的表情里带着一种自傲,他继承了父亲的天赋,而且是一个心算速度堪比人形电脑的天才,所以的确有如此自傲的本事:“所以,我只是想找一位比较聪明的人,能在我不在期间,帮我看住我爸而已。整个公司,除了不怕丢掉这份工作的实习生,很少有人能真正反抗我老爸的命令,所以我不得不从公司外边找一个,但是这个人却不能是个只知道搞事的笨蛋,这才是我挑选你的理由。”
我最后同意了这个古怪的交易,并正式进入泰坦之力公司实习。
但是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让我觉得,小贝肖普先生危言耸听那么久,大概只是天生幽默?
他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苦逼加班的时候,就已经去马尔代夫旅游了,甚至还打越洋电话回来,明面上是关心他那老爸有没有做出什么新的研究成果,实际上,我感觉他就是炫耀炫耀马尔代夫的阳光、沙滩和美人!
一切为了学习。
我就当自己一点都不羡慕,并计划如果未来结婚,一定要把马尔代夫从自己度蜜月的计划中剔除出去。
虽然过程的确有些奇怪,但是我的确在公司之中学到了一些学校里无法学到而老师又无法教授的东西。
研发新药到底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创新理论的构建,需要哪些方面的解析以及如何使用现实实验进行理论验证等等等等。
收获很大,但是如果只是待在检测组,并不值得我牺牲暑假的时间,可科研实验室里的一切又有些吸引我。
所以一时之间,我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寒假结束就离开,还是签署长期实习生合同,定下暑假之约。
算了,这个问题还是再思考思考。暂时先不忙下结论。
从公司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斯潘塞在公司门口等我。
他并不赞同我来这家公司实习的事情,因为他从我之前几天的描述中感觉到,这家公司的确有些古怪。
嗯,我倒是觉得,这种感觉只是他最近和吉尔姨夫在一起待得时间长了,真正经历了许多案件,所以有些疑神疑鬼。
但是他坚持来接我,和我一起回家我并不反对。
这种事情为什么要反对。
明明是一件彼此收益的事情。
拉斯维加斯的晚上其实挺安全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个人结伴走挺不错的。
而且回去的路程刚好我和斯潘塞能好好彼此交流交流。
其实我们从认识开始,一天之中见面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的情况真的太少了。就像托尼嘲笑的那样,我们两个关系亲密的就像连体婴儿。
所以猛然从一个常见面的状态到一个不常见面的状态,我和斯潘塞都有些不适应。他来找我或者我去找他,然后一起下班,算是我们顺应习惯、顺应心情做出的理所应当的动作,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到家之后,我们自然是各自回家。
一般戴安娜已经准备好了斯潘塞的晚餐,她虽然病情加重了,但是还没有到无法自理的情况,所以戴安娜几乎每天都会等斯潘塞一起吃晚饭。
而我家的新保姆。
是的,我上大学之后,原来的西班牙裔保姆奥罗拉已经辞职离开了。
我对这件事并不是十分清楚,听露西娅说,似乎是因为奥罗拉不小心弄坏了尤利的什么作品,她害怕被责罚,所以就自己离开了。
露西娅对此十分生气,她觉得奥罗拉实在是太没有责任心了,没有任何预兆的辞职,也没有推荐或者与下一任保姆做交接,就这么离开了。
她甚至亲自去奥罗拉的住所去找过奥罗拉,想弄清楚为什么奥罗拉会离开。然而奥罗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味地不想干了,要辞职。
匆忙之下,露西娅办法,只好找到中介公司又招了一位保姆,待遇和奥罗拉是一样的。
这位新保姆名为克拉克·哈特,是一位刚入行不久的白人姑娘,长得挺漂亮的,厨艺一般,不过手脚勤快,对于做家务的事情不用露西娅吩咐,就知道什么时候做,如何做。
所以,即使露西娅的确不怎么看的中克拉克这位保姆,但是后来却一直都没有更换保姆,而是让克拉克留了下来。
日记写到这里时,我又想起了我家第一任保姆艾丽莎。
艾丽莎在我们家呆的时间最长,我和她的感情也最好,只是这些最长最好,终究还是抵不过现实,离别终究还是来了。
大概正是因为这种印象,让我刚开始的时候对第二任保姆奥罗拉的观感十分淡薄。但是后来奥罗拉的聪慧,奥罗拉的勤恳,奥罗拉对于我的关心,终究让奥罗拉在我心中刻下了一些深刻的印象。
艾丽莎现在的学习的生涯似乎已经开始接近尾声了,她大概要开始准备找一些和她过去经历完全不同的工作了。
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很开心?是否真的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种生活方式?
我想联系一下她。
但是,她毕竟在念书,经济不是太宽裕,不仅无法电话手机沟通,连校外住址也换了好几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忙忘记了,她最后一次搬家之后,并没有留地址给我,所以我和她暂时是联系不上了。
只能等她联络我。
晚餐我们一家吃的都比较晚,克拉克准备好晚餐后就直接下班离开回家了。
而我则和尤利一起等业务繁忙几乎无法正常下班的露西娅回来。
尤利的事业在经历了一些低谷之后,渐渐有了起色,再加上他过手的案子,即使无法取得胜利,也都会有些减刑、保释诸如此类的方法帮助客户。
也因此,他渐渐的成为了律师所里的颇有话语权的人,如今细细算来,大概也是个成功人士了。
餐桌上摆着一堆晚餐食物,我和尤利则尴尬的坐在餐桌旁。
也许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尴尬?
我不知道。
他在看报纸。
四十多岁的男人,又是事业成功,理应是意气风发,举手投足非常有魅力才对。
但是尤利却似乎是依旧和我小时候那样,平日里话相当少,对着亲儿子也摆不出什么好脸色,只是自顾自做些自己的事情。
他的相貌上佳,即使年岁上去了,却依旧不像那些中年发福的男人,反而保持着最佳的身体状态,身形消瘦却隐隐有肌肉透出衣物彰显出来。
可是这种良好的形象并没有让他多一份可亲的气质,尤利的身上依旧有着某种难以言说的尖锐存在。
他似乎是觉察到了我的观察,所以看了我一眼。但是随即却又低下头,并没有关心我一句。
斯潘塞曾经尝试性缓和我与尤利的关系,他觉得尤利其实是十分爱我的,只是我无法感受到,或者是对他爱我的方式有些排斥。
曾经我也怀疑过我自己的感觉,也许真的是我太吹毛求疵,但是在这一刻,我发现,从来都不是我的直觉有问题。
露西娅回来后,给我了一个见面吻,然后将冷掉的饭菜热了一下,我们一家三口才坐下来吃晚餐。
即使是冷掉的,不怎么美味的晚餐,我们也吃得很开心。
自从我去上学,一家三口真正坐下来吃饭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即使饭菜不好吃,我们依旧很珍惜这样的片刻。
再过两天就到圣诞节了,不知道我购买的礼物什么时候能到?
第60章 第二十九篇日记
1997年1月4日 天气晴
因为快开学了, 所以我和斯潘塞在最后两天里,结束了手里的工作,打算收拾收拾启程去学校。
今天一天的任务差不多就是收拾行李。
我去斯潘塞家找他, 却刚好看到戴安娜在生气。
我走到戴安娜身边, 坐了下来,拉起她的手问, 怎么了,戴?
但是戴安娜却耍起了脾气, 不肯好好沟通。
我哄了她很久, 斯潘塞最后看不下去了,才跑来跟我说。
戴安娜只是不愿意他离开家去上学, 所以闹脾气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劝说戴安娜。
该说些什么?
斯潘塞的离开是逼不得已,斯潘塞不可能不去上学而在家陪着她,斯潘塞不会不管她, 等学业一结束就能回来或者是把她接走?
实际上,我和斯潘塞都明白, 学业结束后, 斯潘塞一个人也是无法照顾戴安娜的, 他必须出去工作,如果工作忙,那就更没有时间了。
找保姆不是不行, 但是戴安娜并不喜欢, 她需要的不是保姆, 而是她儿子的陪伴。
所有的孩子长大后, 都会离开家去工作, 也都会面临这样的选择,但是并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能够做的, 只有想办法尽量在这个问题中进行取舍,折中而行,首尾兼顾。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世上之事,总难以两全吧。
戴安娜的任性有一部分是她内心真实的感受,也有一部分是她生病带来的疑神疑鬼,所以到了中午的时候,不用我多说什么,她的心情就自动自的平复下来了。
我和斯潘塞也松了口气。
为了让戴安娜多休息休息,今天的午饭是我和斯潘塞一起准备的。斯潘塞是主厨,我则只是打打下手。
嗯,虽然来了一次神奇的旅行,但是我依旧厨艺属于顶多煎个鸡蛋的水平,切个菜打打下手就顶天了。
戴安娜吃到斯潘塞做的饭菜很是感动,多多少少也减轻了一点彼此之间的离愁之情。
下午的时候,我对斯潘塞说,虽然灵心这味草药尚未找到,但是其他的药材我最近已经搜集的差不多了。
吉尔姨夫他认识的一位植物学家帮了大忙,通过人脉替我找到了其中几味比较难搜集的药材,更加幸运的是,最近刚好就是采摘那几种讲究时间草药的季节,很快药材就送到了我手中。
现在,只要找到‘灵心’,我就可以开始着手制作精神恢复药剂,在中土的时候,我早就已经将这种药剂制作的流程烂熟于心了。
我们接近成功的距离越来越近。
虽然我和斯潘塞对于植物方面也颇有研究,很早之前我就刻意留心这方面的事情,但是终究时间太短,资料搜集渠道有限,因此还是比不过那些成名已久的植物学家。
因此,除了拜托吉尔姨夫的植物学家朋友帮忙购买搜集药材之外,我们还向他请教了有关于‘灵心’的问题。
这位植物学专家在看过我的绘制的‘灵心’的图鉴时,有些可疑的沉默了许久。
哼。
我绘画技能是不怎么好,但是图鉴上灵心这种植物该有的特征重要的外形等等关键点现实相差并不大的,并不是不能看好嘛!
最后还是斯潘塞替我重新绘制了图鉴。
而这位植物专家看过之后,则说,这种植物应该是十分稀少的品种,他似乎并没有在资料上见过。
但是他从灵心的外部特征、我描绘的生长环境推测,世界上的确是有可能存在这种植物的。
当然,想要查证可能需要比较长时间,甚至,还需要几分运气在其中。
的确,世界上的植物种类如此繁多,一个人不说去全部了解认识,就单纯的只是搜集资料,耗尽一生恐怕也很难搜集全,出现不认识的物种很正常。
这位专家答应,他会根据灵心的生长环境、习性去帮我们搜寻这种植物,只是成功率并不敢保证。
我们现在能做的,大概就是等待了。
希望即将来到,却是临门差一脚的感觉是非常难受的。
本来我是不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斯潘塞的,因为我不想让他跟着我一起焦虑,但是想想,他如果一直不知道进度,一直都在那里自己胡思乱想的话,更加不好。
反正身为好兄弟,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有事情一起焦虑,最后我还是选择告诉了他。
下午知道了这件事后,斯潘塞做事的确有些心不在焉,不过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他在这次旅行中学到的东西很多,人,也成长了很多,我甚至多少有一点被抛下的感觉。
他收拾好心情,开始和我一起收拾行李,顺便将他实习这段时间的收获整理成论文,准备和杰森·高登这位专业的侧写师多交流交流。
斯潘塞实际上已经在心中将杰森当做自己的导师了,虽然他没有说出口,不过我能猜的出来,而一直默默帮助斯潘塞并且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的杰森想必也心中有数。
杰森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这种聪明并不是单纯的智商高就能获得,它代表的是人生的经验,丰富的阅历,以及极高的情商智商。
他如果不是聪明人,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对斯潘塞下手,为自己寻找到了一个非常适合的接班人。我可以肯定,斯潘塞能确认自己的人生目标,能正式建立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肯定离不开杰森的“建议”。
我很感谢他。
因为他给斯潘塞带来的东西,是我这个朋友无法提供的,如此良师益友,能遇到也是斯潘塞的幸运。
在想通了这些事情后,我对童话杀手的最后一丝芥蒂也消失了。他在我心里,渐渐地变成了一个遥远的、无意义的符号,只是我们生活中去遇上某些重要的人推进器罢了。
这短短的实习期,斯潘塞虽然在吉尔那里只是个实习生,却被吉尔当做正式成员在用,所以斯潘塞算是真正彻底参与拉斯维加斯犯罪现场实验室的所有工作和案件中去了。
犯罪现场实验室虽然隶属于刑事警察局,但是他们真正的工作内容本质上其实是“法庭犯罪调查员”。
与FBI犯罪侧写有点不一样,吉尔他们的工作讲究的是证据,并且是能够让法官信服的证据,只有破案之后拥有证据,他们才能向法庭提起起诉,将罪犯真正的送进监狱。
当然,起诉这部分的工作并不是实验室的成员负责的,他们的职责是“取证”。
斯潘塞和吉尔他们的破案思维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当然,他们破案的心都是一样的。
大概是和杰森接触的比较多,有某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斯潘塞多少也沾染了FBI的脾性,并不是太在意所谓的证据,找到事件的真相并抓住罪犯就是斯潘塞的第一反应。
犯罪侧写讲究的是从一定程度上的宏观推测去研究罪犯的心理,然后梳理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从而去快速缩减凶手的范围,达到快速找到那些隐藏极好难以抓捕的凶手的目的。
所以在侧写师看来证据并不是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了解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只要找到了凶手,明白了整件事,那么逆向寻找证据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而吉尔他们则除了破案之外,更加要抓到事件的重点,找到能将凶手绳之以法的证据。
从细微之处着手,去寻找罪犯的破绽,然后循着这一些蛛丝马迹将罪犯揪出来,并绳之以法,送进监狱。
这就是鉴证员的正常破案思路。
没有证据的犯罪依旧是犯罪,但是没有证据的罪犯并不是罪犯。
这是现场鉴证人员的共同认知。
虽然这种处事方式的确容易放走罪犯。比如尤利,他专门从事的就是这种替罪犯和法律与警察打交道博弈的工作,他可以有各种方法、用各种法律条文去帮助他的客户脱罪。但是同时,这种严谨的法律执行力,也避免了冤假错案,保证了法律的公平性。
正是因为斯潘塞和吉尔以及他同事之间的思维模式并不一样,反而在这短短的一个月都不到的实习期内,体现出了两者之间相结合的威力。
侧写的威力在于速度。
斯潘塞跟我说,他在实习期间,根据侧写以及相关的数据,基本上可以在短短一天之内锁定犯罪嫌疑人,至少可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然后反向以逆推思维去搜索证据。
可以非常迅速的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常规的鉴证工作需要的时间其实是很长的,因为需要清理每个案发现场,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某些证据也会渐渐消失,导致某些拼图拼不起来。而搜集回来的证物,也并不是每个都有用,却需要鉴证员做大量的实验来确认对错。
因此这一套流程下来,耗费的时间是非常长的。
斯潘塞大大缩短了这个时间,提供了正确的思路给鉴证员们去“验证”罪犯的罪证。
而鉴证同样发挥着它的强大实力。
侧写太过依赖于大数据,同时对案件的背景、相关人物信息等等要求太高了,破案时想要将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并快速推测出凶手的大致形象实在是非常困难。
因此这时候鉴证就可以反过来帮助侧写确认某些答案,排除掉那些不对的选项。
我一边帮斯潘塞整理他这段时间记录的心得论文,一边听他讲述这次实习经历给他带来某些灵感和学习到的东西。
“诺曼,你还记得福尔摩斯的基本演绎法么?”斯潘塞问我。
我当然点头:“嗯哼,当然,一百四十多种不同的烟灰的研究,包括烟斗、雪茄和香烟,这种类似的研究支撑了福尔摩斯对整个世界的观察和旁人大不一样。”
“鉴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演绎法的基础之一,是对‘外物’的研究。而侧写则是另外一个基础,是对‘内里’的研究。两者结合,灵活运用,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才能构成和福尔摩斯那般处理任何案件的顶级推理能力。”
我笑着对斯潘塞说:“看来,我们的瑞德大侦探有了自己新的目标?”
斯潘塞说:“不断充实、不断提高本就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不是么。我希望能将罪恶绳之以法,我希望能还给世界一片安宁,想要做到这点,普通的努力是不行的,我还要更加充实自己才对。”
我忍不住拉着斯潘塞的手说:“那我可以永远做你的华生。”
斯潘塞则和我开玩笑:“我可请不起一个世界级的神经科治疗医生和顶尖药剂师做助手。”
我撞了他一下:“未来的顶尖药剂师送上门都不要,斯潘塞你肯定不能去生意,不然一定亏死。”
说笑间,资料都整理的差不多了,我拿起了一页看了看。
最后居然是一项没有解决的悬案。
我好奇的看了一下。
大致的案情实际上并不复杂,拉斯维加斯郊外的荒漠之中,连续有三个出租车司机失踪,他们不仅人不见了,车也开着丢失了。
警察这边能找到的最重要的线索就是道路上的摄像头拍下来的照片。
虽然拉斯维加斯已经开始铺设“视频监控”的设备,但是无论是监控技术还是视频储存技术都还不怎么行,因此这个城市建设工程进度缓慢。
现在各个路口的监控设备依旧是照相,路况、车辆等等都是以图片的各式保存的。
失踪的三辆出租车中,有两辆车出现了超速行为,被摄像头拍了下来,这才让警察调查时,有了大致的方向。
那两辆被拍下的出租车看车头方向,似乎是准备开进荒野之中。
除了这个,就没有其他更重要的线索了。
司机之间的社会背景、社交关系等等都进行了调查,却并没有发现他们之间有什么重要的联系。
而吉尔他们也到两辆车最后出现的地方进行了勘查,除了发现车子的轮胎印的确是朝着荒野前进的外,并没有其他比较有用的证据。
斯潘塞看我在翻这个案子,还进行了一些补充:“因为没有任何线索,所以这个案子被暂时搁置了。我这两天一直再思考,却并没有任何头绪。所以想着找杰森看看,他是否有什么头绪。”
吉尔姨夫他们实验室要处理整个莱斯维加斯的刑事犯罪现场,手头工作相当繁重,因此如果有什么案子是真的毫无头绪时,会按照轻重缓急来,暂时搁置某个案子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我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后,就将手里的资料整理好,放进了文件袋,递给斯潘塞,让他收好。
快要开学了,行李也都准备好了。
又要离家了,即使是知道不得已为之,却依旧有着无法割舍的离别之情。
家和亲人的羁绊,是这样的重要,这样的不受控制。
我回家之后,特意绕到露西娅和尤利的房间,给了他们一个拥抱和一句晚安。
不论我们之间的感情或者是关系如何,我们却终归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