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魔幻旅行日志(三)

    3002年4月23日 天气晴

    我和斯潘塞坐在一株高高的榕树上, 正在俯瞰整个魔法森林的风景。

    以及关注树下正在发生的事情。

    早上告别了花之国,我们按照卡伦多的指点,一直南行, 将会到达最近的一个王国。

    虽然一路上我和斯潘塞两个只能喝花蜜, 但也许这就是魔法世界的非同寻常?

    一点都不饿。

    沿着海岸线走走停停,终于看见了一些非自然的痕迹, 应该是有人在附近活动了。

    然后我们发现了这棵巨大的榕树。

    这株榕树就靠着海岸线生长,无数树根深入泥土石缝之中, 甚至探入海水里, 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笼罩四方。

    我和斯潘塞在树下转了一圈, 发现粗壮的需要十几个人才能抱过来的树干上,有一道绳梯,而绳梯的尽头是一座小巧玲珑的树屋隐藏在层层枝叶之后。

    其实我和斯潘塞在城市里长大, 并没有爬树技能,但是爬梯子还是能够做到的。

    所以我们就爬上来了。

    嗯, 说实话, 感觉挺新奇的。

    小时候去野营什么的, 可没有这种经历。这大概就是城市里长大的人吧。

    树屋建的挺高,里面的空间很小,我和斯潘塞并排躺下就几乎将空间占去一半。屋里并没有什么摆设, 空空如也, 不过也没有什么灰尘, 应该是有人不久之前在这里待过。

    站在树屋前的小平台上, 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远处的景象。

    绿绿葱葱的森林里出现了一些缺口, 也许是开垦出来的农田。而在目光所及之处的尽头,还有一些塔楼尖角隐约透出来。

    那里大概就是最近的王国。

    原本我们打算, 在树屋里躲过正午最烈的太阳,休息一段时间后,再上路朝着王国进发。

    尽快找到人类聚居点,我们才能活下去,不然凭借我们两个理论满分,实践经验零分的荒野求生菜鸟,根本就无法单独在荒郊野外生存下去。

    至于进入人类聚居地后如何搞到食物什么的,到时候再说吧,总会有办法的。

    只是刚过正午没多久,就有一队人路过这里,并且坐在了树下歇脚。他们还拿出了面饼,彼此分享着进餐。

    这群人的身高非常矮,有点像侏儒,都长着胡子,我觉得有些分辨不清他们谁是谁,看上去长得都差不多。

    但是斯潘塞悄悄说,他们的面容都有几分相似,应该是兄弟。斯潘塞的面目识别技能比我强多了,我对于图形方面实在力不从心。

    侏儒这种病症并不会以如此高的几率,或者干脆说是百分百,出现在血亲里,所以他们是花精灵口中说的矮人,而不是侏儒症患者。

    矮人一族并不居住在魔法森林,他们大多数都住在中土大陆的中央地区,有多处领地,据说还建立了属于自己种群的王国。

    矮人成天呆在矿洞里挖矿,他们擅长冶炼金属,包括金,银,钢铁,以及他们引以为豪的秘银。他们对宝石也十分有研究。此外,他们也是善战的武士。外人很难分辨矮人是男是女,因为女矮人也长着大胡子。

    “他们脾气有些暴躁,非常喜爱宝石,精通锻造,爱喝酒,是非常粗鲁的种族。”身为花精灵的卡伦多显然对矮人没什么好感,他更喜欢个性和平、喜爱美食的霍比特人:“魔法森林里也有矮人,是一家矮人兄弟,他们居住在森林的西北边,依靠挖矿打铁为生。”

    现在榕树下歇息的矮人,大概就是卡伦多口中矮人七兄弟。

    我告诉斯潘塞:“也许我们两个可以期待一下这里会有一位美丽的白雪公主?”

    斯潘塞无奈朝我笑了笑:“放心吧,昨天晚上我就放弃去思考这个世界的合理性了。”

    唔,看来斯潘塞是看出,我在笑话他昨天晚上世界观受到冲击后发呆的傻样了。

    不过,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重新树立世界观,斯潘塞越来越成熟了呢。

    我和斯潘塞两个决定下树找矮人们谈谈。

    暂时先写到这里吧。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进入了小矮人们的家。

    童话故事里果然都是骗人的。

    七个小矮人根本没有什么小房子。

    矮人七兄弟的父母来自于矮人族群中的石足氏族。

    石足氏族是杜林族人中的野蛮人分支,闻名遐迩的宝石工匠、矿工和地下探索者。

    他们不建房子,而是直接居住在矿洞里。

    石足矮人兄弟先祖的部落曾经因为遭受巨龙的袭击而溃散,所有的族人四散至天地各方,成为了没有部落的流浪者。

    后来他们的父母无意之中听说魔法森林会收留半身人,就搬到这里居住,并在这里探索到了新的矿藏,开始了新的生活。

    而在父母去世后,矮人兄弟继承了矿洞,并承袭了父母的探矿、挖矿以及铸造手艺,在这里按部就班的生活下来。

    矮人兄弟与外界的接触并不多,除了贩卖一些农具并购买食物、衣物等日常用品外,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矿洞里。

    显然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矿石更重要。

    唯有身为老大的比格·斯度·福特一直非常担忧,因为他们在魔法森林里没有遇到过其他矮人,所以,兄弟七个都没老婆。

    我和斯潘塞听到他的困扰,忍住笑,并非常伤心愧疚的表示,对此我们爱莫能助。

    和传闻中的一样,矮人们的脾气是有些暴烈。

    比如在回来路上,有一株树似乎是被虫蛀了,患上了严重的虫患。

    有一只啄木鸟多多多多的在替树治病。

    这大概是一只新手医生,业务不太熟练,它啄掉了大半个树干,木屑堆在树下都有半人高了,还是没清理干净蛀虫。

    执着的小鸟不肯放弃,依旧在那里多多多多。

    矮人却非常讨厌啄木鸟制造出来的噪音,明明我们只是路过,但是其中个子最矮的老二赛肯却一把操起自己的斧头,砍向了啄木鸟,将鸟儿吓得飞走了。

    这还不算,心烦意乱的赛肯一斧头砍倒了被啄木鸟锯了一大半的树,让可怜的树彻底解脱。

    排行老三的瑟德则很开心的拖着一整棵树说,刚好家里的柴火存量不够。

    然后就这么把整棵树独自一人拖回了矿洞。

    我感觉,矮人们虽然个子不高,但是力气估计能抵得上十个我和斯潘塞这种人类。

    他们脾气暴烈却并不妨碍他们热心,所以在大榕树下相遇,我提出参观他们的矿洞并借住一晚的请求时,矮人兄弟全都表示非常欢迎客人。

    之后我和斯潘塞就来到了矮人们居住的矿洞。

    斯潘塞对他们的家非常感兴趣。

    在这种依靠人力挖掘矿洞的时代里,矮人们居然能够把矿洞改造成居住的地方,并且一点都不怕塌方之类的事情发生,这让斯潘塞怎么可能对里面的构造不好奇呢。

    我则和矮人排行第四拂尔一起准备晚间的晚餐。其他矮人除了老大比格在和斯潘塞一起交流如何打造一款舒适安全的矿洞住宅外,都去附近的温泉洗澡了。

    他们今天天还没亮,就起大早背着矿石、农具、厨具这些货物,赶到人类居住的城市集市里换取了一些粮食、家禽、蔬菜以及一些缺少的日用品,所以挺累的,就都先去洗个澡了。

    他们还热心的邀请了我,并表示晚餐让拂尔一个人准备就好,他擅长这个。

    我严肃的拒绝了。

    回头我会和斯潘塞两个一起去洗,和这些陌生的矮人们一起就算了。

    而且作为借住在这里的人,总不能吃白食,帮一点忙也是应该的。

    看上去,他们颇为遗憾,最小的赛文还嘀咕了一句:“唉,本来还想看看人类和矮人到底哪个大,哪个小的。”!!!

    比大小什么的,有用吗?我们种族都不一样喂!

    但是赛文却振振有词的告诉我:“怎么会没用。这关系着我可不可以找个人类姑娘当老婆。”

    卡伦多说的没错,矮人就是一群粗鲁的家伙!

    晚餐准备好后,斯潘塞已经彻底收服了矮人老大比格。

    比格兴奋的对其他兄弟表示,瑞德先生是一位掌握了无双知识与技艺的博学之士,他对世界本质的规则了解的无比透彻,接下来的日子里将会和他们一起研究冶金锻造方面的东西。

    斯潘塞听到这些赞扬的时候,居然没有害羞,而只是很矜持的表示,这些只是基本操作,不必过度夸奖。

    那个瞬间,我就想摇着斯潘塞问,你是谁?我的小布丁呢?你把他藏哪里去了?

    不会害羞的斯潘塞不是我的斯潘塞啦~

    好吧,我多多少少能猜出为什么斯潘塞会表现的如此强势。

    矮人其实是一个崇拜强者的种族,他们不会因为你的退让谦虚而觉得你非常善良友好,只会觉得你这样做是懦弱的表现。

    所以本身脾气太软的斯潘塞必须表现的强势一点,免得这群矮人生出其他心思。

    他只是还没有完全对矮人放下戒心。

    我很赞同他的做法。

    童话故事里的世界都是美丽的,但这只是一个非常凑巧与童话有点牵连的魔幻世界,并不是童话。

    我们多少都得有点戒心。

    不管怎么说,我和斯潘塞在这个世界的第二天,过的还不错。

    还吃上了矮人们制作的黑麦面包以及烤鸡,喝到了一点他们自酿的大麦酒。

    嗯,虽然我更喜欢吃花蜜。

    并无比怀念,只要到便利店、食堂、餐厅等等地方,付钱就能吃到美食的现代生活。

    斯潘塞已经决定在矮人兄弟这里居住一段时间,先获取这个世界更多的信息再做其他打算。

    我得承认,面对同样的困境,斯潘塞比我更为快速的成长起来了。

    我也要多努力。

    第42章 魔幻旅行日志(四)

    3002年7月13日 天气晴

    前两天我就发现, 日记本不够用了。

    尴尬的事情。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为这个而烦恼。

    和日记本配套的笔,墨也快没了, 我难道要去用羊皮纸和羽毛笔吗?

    不太行。

    羊皮纸在这里并不是一种普及的物品, 价钱昂贵。我和斯潘塞借住在矮人们的家里,衣食就算了, 如果还要再让他们提供昂贵的纸笔的话,就太无耻了。

    好在我脑海中的神秘力量足够贴心, 它在我无法可想差点打算自己去剥树皮造纸的时候, 解决了我的难题。

    它具现化化出了一本日记本以及一支笔。

    空白的日记本一共有200页,和我常用的本子同样, 都是A16大小。我猜想大概用完这200页它就会添加进储物柜书橱版面那个专门开辟出来的‘诺曼的日记’专栏里,然后再刷新出新的空白本子。

    而与日记本配套出现则是一支外表普通的钢笔,只是这支笔中的墨水似乎永远都用不完。我完全不用担心写到一半笔没墨, 然后要去找材料做墨水。

    至于神秘力量到底有多神秘,原理是什么, 我已经学会了不去追根究底, 随便它去吧。

    除了增加了一本日记本和一支笔外, 我的社交网络也出现了变化。

    社交网络的名单是跟随职业面板一起变的,它也出现了一个子面板。

    这个子面板和主面板一样,分为了白、红、灰三栏。

    不过子面板的最上面多了一个七芒星的符号, 这一点与主面板有些区别。

    至于子面板名单上的人, 自然都是我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认识的人。

    有刚开始来到这里就认识的花之国的小国王卡伦多, 有和我们最熟悉的矮人兄弟。

    也有后来认识的一些人。

    比如经常和矮人兄弟做生意的玛丽大婶。她是南道城集市里卖肉的肉贩, 性格爽朗热忱, 卖的肉分量足,又新鲜, 价格还很公道。矮人兄弟最喜欢到她那里买鸡,我和斯潘塞跟着一起去过几次,就熟悉了。

    当然,不止是玛丽大婶,也有其他的一些人。在矮人兄弟家居住的这几个月里,我和斯潘塞算是彻底打听清楚了周围的情况。自然也就认识了不少人。

    其中有人类,也有一些其他的种族。

    大概是世界不一样了,所以子面板记录名单的信息与之前的格式不一样。

    之前社交名单上的人,除了名字之外,会记录一些彼此的关系,人物性格标签,与我认识的时间地点等等。

    而子面板的名单上,记录也是按照名字来的,但这个名字有可能不是全名或者真名。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名字是具有魔力的,一些人不在乎,有些人却习惯性的隐藏自己的真名。所以并不像主面板那样严格记录真名。

    除了名字外,子面板上记录的信息是种族以及职业,并且,新出现了星级评价。

    星级评价并不是由我主观做出的评价,和之前的人物性格标签并不是同一种东西。

    它更像是我脑海中的神秘力量使用了一个鉴定功能,可以评判名字主人所谓的战斗力。而这里的战斗力并不单纯的只是武力,魔法、药剂、诅咒等等奇奇怪怪的能力也都算在了战斗力里。

    除了评判战斗力高低外,星级评价里还有评价介绍,会笼统的描述名字主人的一些基本信息、拥有的技能等等。

    我脑海中神秘力量衍生出的社交网络名单面板越来越好用,但是我,多多少少升起了一些防备之心,即使它从来没有表现出一点异常。可它毕竟就在我的脑海之中。

    但是,直觉却告知我,它本就属于我,是我的一部分。

    所以我完全没有被冒犯到的危机感。

    无奈之下,我只能还是像以前一样,暂时搁置不理,随它怎么发展。

    在这里呆的时间不短了,虽然我和斯潘塞刚开始对这个世界是挺好奇,但这么长时间下来,这份好奇掩盖下的不安开始抬头。一些原本不想去想的事情,渐渐的都不容逃避、清清楚楚地摆在了眼前。

    我们不知道原来世界里的我们怎么样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回到属于自己时空;我们不知道来到这个神秘世界是为了什么。

    所以即使还是有很多秘密没有解开,我们还是想家了。

    斯潘塞担心戴安娜,有些想念和谢尔顿比赛解数学题,怕托尼因为我们两人的失踪而做出不理智的事,还非常焦虑他的数学博士论文进度,他才写了一半,他的计划是下学期拿到数学博士头衔。

    我也好久没见过父母以及安娜姨妈和吉尔姨夫了。这个寒假我本来都已经和吉尔姨夫说好了,让斯潘塞到他的实验室里去做实习生,学习一些鉴证方面的知识,我觉得这对斯潘塞有一些帮助,吉尔姨夫也不介意多个天才实习生做免费劳力。我还应聘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研发实验室的实习生,想着能赚钱还托尼颠覆医药费的同时,顺便掌握点书本上学习不到的与药剂研发有关的东西。

    然而事情并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中心而改变自身。

    我们现在回不去。

    因为这个原因,惶惶不安、无依无靠的飘浮之感曾经一度严重困扰着我们。

    好在接受这个事实并没有花费太久的时间。很快,斯潘塞就自我调节好了心态,并且还同时安慰我,让我安下心来。

    偶尔被小布丁安慰的感觉还不错,陌生的环境对我的影响还是太大了。

    我们坚信,虽然现在我们回不去,但总有一天我们会回去的。

    而在这里的岁月,同样有着属于它本身的价值,不能浪费在思念、不安和无所事事上。

    于是我和斯潘塞各自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短期内的目标。

    既然暂时回不去,自然就要努力在这里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借助这些东西的力量,不断提升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

    斯潘塞一直想做一名拯救他人的英雄,所以他才会想做一名FBI或者是警察,而童话杀手案让他确定了自己未来的目标是做一名侧写师。

    但在这里显然做不了一名侧写师,因为没有连环杀手让人去抓。于是他重新将所有的精力放到了他本身感兴趣并擅长的东西上去。

    他开始对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感兴趣,一直在搜集资料进行基础原理研究,这其中的过程涉及到的方面太多了,所以目前为止,只进行了一个开头。

    但是在他的研究下,矮人兄弟的金属冶炼工艺有了突飞猛进的提升,而在他们兄弟锻造术的支持下,斯潘塞设计出的防身武器从图纸变成了成品。

    没人能想象的出,今天晚上我在这个世界看见来/福/式/燧/发/火/枪的惊讶心情。

    而斯潘塞在看到我惊讶的表情后,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毕竟矮人们锻造工艺的精准度还不够,不能造出更先进的枪了。”

    可是,斯潘塞,你只是一个主学数学、辅修物理、化学的学生,为什么会枪械设计图?

    面对我的疑问,斯潘塞说:“托尼家学渊源,对于武器的设计有些研究,他虽然重心放在人工智能的研发上,但是偶尔会做些武器设计,之前研究出来的激光剑就是其中一种。我和谢尔顿不是偶尔要借用他的实验室么,所以帮过他一两次,有些资料就是这时候搜集的。而且,枪械虽然零件比较精密,但是原理并不复杂,一看就基本上了解了。”

    托尼家是全美最大的军火商。我差点忘记这件事了。

    但是仅仅是帮忙,就达到这样的水平。

    果然,我和天才之间相差的,并不只是记忆力的问题。

    这支火/枪并不单纯是我们世界枪械的复制品,它加入了一些这个世界特有的东西,根据矮人兄弟的改进,这支枪和普通的枪不太一样。

    “虽然造子/弹的材料都有,也造了不少。但是比格说,这种大师级的武器如果没有魔法铭文加持的话,就太可惜了。但是魔法森林里并没有铭文师,这项技艺掌握在精灵的手中。如果刻上铭文,也许能够实现不使用实体弹/药。”

    斯潘塞边解释,边将枪交给了我:“诺曼,你带着它。你带着它我才能放心。”

    我没有推辞。

    如果说在我和斯潘塞两人当中选的话,我觉得我比斯潘塞更适合做个枪手。

    他,射击时会下意识避开人。

    因为不愿伤人。

    这件事是我们去射击俱乐部玩的时候发现的。托尼的射击技术相当好,我虽然之前没有接触过,但上手很快,谢尔顿念叨了一堆物理学名词和公式后,居然射到了十环,而斯潘塞脱靶了。

    所以我收下了枪,在现在这种人身安全没有一点保障的地方,我觉得,我比斯潘塞更能狠得下心。

    第43章 魔幻旅行日志(五)

    3002年7月14日 天气晴

    今天从玛琳菲森那里学习归来, 装了一肚子的知识点。我之后的几天得好好消化消耗,等下次去草药园的时候,如果有疑问, 刚好可以再向玛琳菲森请教。

    斯潘塞找到了他想要去实现的目标, 我自然不可能就这么干看着。我也有属于自己想要去完成的事情。

    在构思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新药物时,我就发现, 全世界大部分医疗体系,起源均来自于草药学。

    所以, 我总觉得, 也许草药医学有能够帮助我研发出新药的契机。

    但是草药学的发展虽然持续了数千年,却依然有着它的局限性。至少, 它们只有极少数几次记录中,涉及到了使用草药来医治脑部神经病变。

    而且,草药学的范畴太广太大了, 穷其一生想要完全了解,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其中最为翘楚的就是中国以及印度草药学。

    因为历史悠久的原因, 它们已经发展了数千年, 再加上地域辽阔, 草药种类多,所能覆盖的疾病治疗范围也非常广。所以,它们均有记录表明, 曾经涉及过一些关于精神分裂症的方面的治疗。

    只是同样的, 它们的体系是庞大的。

    光中国的草药学, 除了主流分支外, 还涉及到了巫医、苗医、道医、蒙医、傣医等等, 而且它们的治疗方法除了服用草药外,还有很多古怪的诸如用针刺激人体之类的辅助医疗手段。

    而印度的阿育吠陀医疗体系, 同样复杂纷繁,它除了对草药的使用、有按摩等辅助医疗手段外,还涉及到了某些超越物质方面的东西。

    阿育吠陀的核心理论认为宇宙的一切,包括人体都是由最基本的物种要素组成的,那就是风、火、水、土和空间,这与中国草药学将人体腹脏分为了五行属性,同时将各种可入药的草药按照五行偏向属性分类的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阿育吠陀的理论觉得,这五种元素在人体内以不同的比例呈现,构成了人体内的三大生命能量,瓦塔、皮塔和卡法。而通过饮食、练习、草药、按摩以及冥想来保持人体内三大生命能量的平衡,就能保证身体健康不受病症侵害。

    总之,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我能在短时间内就能完全掌握透彻的东西,我只能找到它们中用来治疗精神疾病的部分,参考借鉴,找到我想找到的突破口。

    可是这些古老的草药学有大量的记录丢失,虽然现今社会网络兴起,但这两处古老国度却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我想要找它们相关的资料太难了,能找到的资料中还掺杂了很多‘不正统’的现编书籍,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所以,我虽然有关于这方面的设想,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只能先从基础的做起,学习、归纳、整理世界范围内可搜集的植物学资料,同时将目光放到了美利坚本土印第安土著传统草药学以及墨西哥尚在流传的玛雅草药应用文化上。这两处都是我比较容易接触到并且容易搜集一些资料的。

    但终究没有任何结果。

    可是到达这个世界后,我觉得看到了新的希望。

    魔法森林里,各个王国以及城市的确有一些医生,但是他们的水平,只能说,大概医不死人,能靠着一些放血、催吐、清体等古老的医治手段解决一些日常见到的常规病,更多的,就做不到了。

    真正掌握草药学的,是精灵,可是魔法森林里并没有精灵。

    好在,女巫一族当中,也有人草药学学习的不错。

    女巫一族在魔法森林里的名声还算不错。

    她们对外自称是仙女,诞生于森林、海洋、鲜花、云朵之中,每个女巫擅长的魔法、掌握的技能都是不一样的。

    矮人们则告诉我,她们就是女巫,不过爱美骄傲了点,再加上曾经有游吟诗人传唱的故事中将女巫塑造成了坏人,所以女巫们更喜欢别人称呼她们为仙女。

    嗯,这很仙女。

    实际上女巫虽然是魔法生物,但本质上属于人类分支,只是她们拥有魔力而已。

    女巫们大多数都不会嫁人,但是她们也不是从森林海洋鲜花云朵里蹦出来的,而是和人类一样。

    当然,女巫血脉的确有神奇的地方,比如她们生下来的孩子没有男孩,只有女孩。

    女巫家族虽然都居住在魔法森林,却不会聚居,她们即使同属于一个家族,彼此关系也不见得有多亲密,更何况就算关系亲密,一堆人住在一起总会磕磕碰碰的。

    而且女巫们都有属于自己喜欢居住的地方,也有属于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所以,女巫家族遍布魔法森林,通常独立生活。

    有些女巫喜欢热闹,喜欢享受,所以她们经常被王室邀请参加聚会,还和一些贵族甚至国王传出香艳绯闻。

    也有女巫喜欢美食,她们会制作出许多无上美味,让偶尔能得到她们青睐的人念念不忘。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糖果屋女巫苏格。

    QAQ,可惜,苏格的客人从来都是天真可爱的孩子。

    当然也有女巫喜欢研究,她们精通草药学,擅长熬制治疗伤药和毒/药,某些还会将魔法或者诅咒与熬制的药剂相结合,研制出非常厉害的魔法药剂。

    我就是跟着这样的一个女巫学习。

    不不不,她不是女巫,是森林小仙女~她的名字叫做玛琳菲森。

    玛琳菲森居住在南道城东边的草药园里,那里是她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一座小型庄园。药田里种植着她搜集来的上千种草药,为此,她几乎踏遍了魔法森林中每一片土地,还向家族里其他女巫寻求过帮助。

    因为矮人居住的矿洞和玛琳菲森的草药园有点远,所以一周我会过去草药园一次,每次呆两天。

    斯潘塞居然不陪着我,那可是分开两天哎。

    我向他抱怨这件事的时候,他的表情很无奈,然后对我说:“你知不知道为什么玛琳菲森那么轻易的就让你待在草药园,并且还破例收一位人类做学徒?”

    我反问:“不是因为我在这方面有天赋,她被我努力的精神感动了吗?”

    “诺曼!”斯潘塞哭笑不得:“那是因为你是金发,长得还很好看!”

    我惊呆了。

    斯潘塞偷偷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玛琳菲森的八卦。

    玛琳菲森和一般的女巫并不一样,她在年轻的时候。

    额,现在她也很年轻,我是说女巫的寿命是比较长的,基本上都可以达到五六百年。所以玛琳菲森虽然已经两百多岁了,却依然是个年轻漂亮的小仙女。

    玛琳菲森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被隔壁北方之国的国王委托过一个任务,她建立草药园的金钱大多数都是通过这个任务来的。

    这个任务就是照顾当时还很年幼的冰雪女王。

    冰雪女王当时年纪还很小,她的冰雪魔力不受控制。

    而北方之国阿伦黛尔的民众并不像魔法森林里几个国家的民众那么开明,他们讨厌魔法,讨厌一切他族智慧生物。

    所以国王为了保护女儿,将她送到了玛琳菲森手中,希望森林女仙能将她的女儿照顾到成年,并教会她学会控制自己的魔力。

    为了保证女儿的生活质量和周围人员的安危,国王在玛琳菲森的女巫小屋旁建立起了一座高塔,年幼的冰雪女王就住在里面,而负责照顾她的,是玛琳菲森使用木头变化出来的木傀儡。

    而在冰雪女王十八岁那年,结识了一位流浪的巫师,巫师惊讶于冰雪女王的魔法天赋,细心的教导她。

    结果后来冰雪女王爱上了这位名为摩列达的巫师,但摩列达在看出冰雪女王的心意后,却十分干脆的拒绝了美丽少女的爱意,然后化作花豹窜入了丛林,再也没有回来。

    玛琳菲森在听了冰雪女王的描述后,对她说,那位流浪巫师并非来自魔法森林,而是中土大陆的中央。

    本就十分苦闷于一直居住在高塔上的冰雪女王央求玛琳菲森带她去寻找心上人,心软的小仙女答应了。

    听到这里我问斯潘塞:“所以,她喜欢我金发的理由呢?”

    至于好看什么的,肯定是斯潘塞自己脑补的,他觉得我好看,就认为别人也会觉得我好看,典型的自家的孩子都是美的。

    “不要急。后面就讲到了。”斯潘塞说。

    玛琳菲森和冰雪女王结伴而行,越过灰烬山脉,穿过人类帝国刚铎,走过安度因河,途径霍比特人聚居地夏尔……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土中央区,却依旧没有找到冰雪女王的心上人。

    但是玛琳菲森却在幽暗密林遇到了她的心上人。

    一位精灵王。

    “他有比月光浓烈、比日光淡雅的金色长发,被天地钟情的绝美容貌,统御精灵族的强悍实力以及触摸不及的神秘忧伤。”

    “斯潘塞,”我一脸黑线的听着斯潘塞用当年念莎士比亚诗歌的语调描绘了一个男精灵的美貌:“你怎么这么熟练?”

    斯潘塞说:“鲜花女巫,不鲜花女仙朵朵丽雅是个非常称职的八卦记者,她立志要掌握女巫家族所有成员的人生经历,并以此撰写一本仙女爱情史。这段描写她自认非常优美,在卡伦多那里重复念了无数遍了。”

    我恍然。

    鲜花女巫朵朵丽雅和花之国的花精灵关系非常密切,为了安抚我吃不到糖果女巫苏格甜点的怨念,斯潘塞每个月会陪我去一次花之国,用一些花之国没有的花种向卡伦多换点花蜜。

    然后就和朵朵丽雅熟悉了,有许多有关魔法森林的信息,我们都是从她那里打听到的。

    朵朵丽雅的女巫天赋是能够倾听花之语,并且没有距离限制。所以,只要是鲜花所及之处的八卦,都逃不过她的耳朵。

    玛琳菲森甚至没敢向精灵王表白,就和失望的冰雪女王一起打道回府了。

    阿伦黛尔的国王与王后双双因海难去世,冰雪女王的妹妹安娜公主个性太过柔软,并不适合做女王,然后身为姐姐的爱莎,也就是冰雪女王登基。

    而玛琳菲森则在女巫小屋和高塔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草药园。

    “咳咳,所以因为相似的发色,玛琳菲森对我格外偏爱?”我问。

    斯潘塞点点头:“我第一次不是陪你去的么,玛琳菲森非常严肃的告诉我,她的庄园里,不欢迎人类男子。听的口气,好像曾经遇到过一个不怎么样的混蛋到她地盘上搭讪。让她对人类男子充满了厌恶。”

    今天睡觉前听了一肚子八卦,好吧,我得承认,还是挺不错的,故事很精彩,八卦的斯潘塞让我看到了他从未出现过的一面。

    哈。

    第44章 魔幻旅行日志(六)

    3002年11月12日 天气晴

    我和斯潘塞最近结识了一个来自中土中央区的人。

    他就是磨坊主女儿科拉嫁的那位冒险者。

    他叫做法拉墨。

    法拉墨来自于刚铎, 一个历史悠久、永不低头的人类国度。

    斯潘塞说,他有可能出身贵族,即使他现在装扮的像个弓箭用的不错的猎人, 但那一身矜持坚定的气质, 却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该有的。

    科拉很爱他。

    十多年前,她从海边救起了昏迷受了重伤的法拉墨, 那时,科拉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 而法拉墨也还是英俊的少年。

    少年少女之间的感情来的总是毫无预兆的, 只一眼,科拉就坠入了爱河。

    为了救治垂死的心上人, 科拉来到了森林女巫玛琳菲森的高塔下,向她祈求能够救命的魔药。

    曾经冰雪女王居住的高塔,早就已经变成了玛琳菲森植物园的实验室, 现在我还经常和玛琳菲森在里面做实验。

    高塔当时为了防止冰雪女王失控的魔力伤到其他人,建造的非常坚固, 挺结实的, 经得起药气的腐蚀和偶尔的实验室事故。

    跟着玛琳菲森学习快一年了, 现在我也能配置一些药剂了。

    这些普通的草药药剂可以治愈伤口,消除毒患,增强力量, 提升感知, 恢复精力, 作用多种多样, 非常实用。

    只是其中不少药剂配置的时候, 都必须使用这个世界独有的草药,还需要玛琳菲森使用一点魔法进行后期处理。反正是不可能在我原本的世界里配置的出来的。

    哎, 想带几瓶强身健体的药剂、或者学会了自己回去配制好送给大家尝个新鲜都不行。

    我的装备面板显然不能当做储物空间,用来存放药剂。

    玛琳菲森说,我是她见过的所有人当中,药剂天赋最为强大的,并且比起她依靠经验制作药剂,我所谓的精准计量的炼制方式成功率更高。

    这是当然。

    毕竟是两百多年无数先贤不断改进出来的科学实验方式,而且这两百多年是发展最为高速的时间段,进步和发展的速度是这里单枪匹马的研究人员难以想象的。

    虽然我跟在玛琳菲森身边学习的非常顺利,但我想找的治愈精神疾病的方法却依旧没有任何进展。

    玛琳菲森说,草药药剂很少有能够治愈‘疯病’——她无法理解精神分裂症、狂躁症之类的区别,于是将它们通称为‘疯病’——但是这只是她所掌握的知识告诉它的,中土大陆草药学真正的精髓还是掌握在精灵手中。

    “精灵们是受天地钟爱的种族,他们无所不能。”

    嗯,以上这种迷妹发言可以忽视。

    但玛琳菲森说的没错,我在她这里所能学习的东西已经很少了。而斯潘塞在帮助矮人精进了冶炼工艺和彻底了解了女巫草药学以及部分魔法之后,他的研究又陷入了瓶颈。

    我们该离开了。

    这也是我们刻意结识法拉墨的原因。

    科拉曾经向玛琳菲森求助,想要讨取一瓶可以治愈伤口的治愈药剂。看在科拉身上流传着女巫血统的份儿上,玛琳菲森答应了,但是需要科拉将她的长发送给她。

    我问过玛琳菲森为什么需要科拉的头发,玛琳菲森非常意味深长的说:“女仙的头发都是有魔力的。诺曼,记住,不要惹到一位女仙,不然也许你会死在她的诅咒里。”

    女巫的头发是增幅诅咒的重要道具,玛琳菲森不想拿她自己的头发做消耗道具,就换了另一个女巫的头发。

    科拉的外祖母是女巫一族的成员,但是她的女儿是普通人类,所以嫁给了那个磨坊主,偏偏生下的科拉同样觉醒了女巫血统,只是她自己不知道而已。不然,她可能没那么容易就交出自己的头发,至少不会一把全剪了,并都交给玛琳菲森。

    哼哼,邪恶的森林女巫玛琳菲森又当奸商骗小孩子了。

    科拉头发换取的治疗药剂救下了法拉墨,不过法拉墨虽然没有了生命危险,伤势依旧没有痊愈,他在床上躺了差不多有大半年,而这段时间内,都是科拉一直贴心照顾他。

    鲜花女巫朵朵丽雅说的挺对的,她们女巫一族的感情都是非常激烈的,显然科拉对法拉墨一见钟情,然后就不离不弃了。

    患难容易产生感情,在养伤的这段时间里,法拉墨也爱上了美丽的少女。

    后来法拉墨与科拉就成婚了,但是过程挺艰辛的。

    南道国如今的国王当年的王子出门游历,遇到了科拉,王子顶着他父亲的斥责也想娶科拉这个磨坊主的女儿,科拉的父亲差点把科拉打包送到皇宫。

    然而,科拉还是拒绝了王子,选择了她真心喜欢的法拉墨。

    为此,磨坊主差点和科拉断绝关系,更是痛骂她是个傻姑娘。

    毕竟,一个王子和一个来历不明的冒险者——说不定还是个通缉犯,不然怎么会受伤——傻子都知道该选择谁。

    成婚后科拉和法拉墨就搬到了森林里居住,因为他们在南道城中并没有房子。

    他们在玛琳菲森植物园不远处的地方盖起了一栋小木屋,开垦出了一小片农田。

    其实法拉墨的本领非常不错,他精通多种文字语言,见闻丰富广博,还精通音律。他身手矫捷,对于时事政策的解读非常精准,甚至有更好的见解。除了没有一个王子的身份,其实并不比任何一个王子差。

    然而他再多的本领也没有用,因为他得罪的国王,所以找不到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

    科拉并不介意离开家乡,跟随法拉墨前往他的故乡,她是出嫁的姑娘,而且有兄弟姐妹,用不着担心父母赡养问题。更何况法拉墨本身也很想回到刚铎,科拉虽然一向很有主见,但是遇到了心上人,总归还是想着更多依从心上人的意愿。

    只是他们回程的计划被科拉突然到来的身孕打破了。

    无奈之下,夫妇两个只能暂时按耐住了回乡的心思,安心为新生命的到来做准备。

    坚韧、负责的法拉墨做起了猎人这个危险的工作,虽然在其他人看来这是个没有前途的工作,但是他依靠自己的本领养活了妻子和女儿。

    他们的女儿叫做瑞金娜。是个非常可爱的黑发姑娘。

    玛琳菲森对这个小姑娘颇有些忌惮,她说她没想过,女巫家族流落在外的血脉,居然出现了一个魔法天赋不下于冰雪女王的黑发女孩。女巫中,纯黑发或者纯白发是魔法天赋最强的标志。

    要知道,大多数出嫁的女巫,生出的孩子不再只是女孩儿,而她们的女儿也绝大多数都不会觉醒女巫血脉,更别说连续母女两人觉醒,女儿还是一个魔法天赋高强的黑发女巫。

    玛琳菲森推测,这可能和法拉墨的血统有关系,法拉墨的确是人类,但是她在他身上,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

    就和她在我与斯潘塞身上也感觉到了异样一样。

    给玛琳菲森的超高感知力跪了,听她说了这件事后,我两个星期没敢往她身边凑,问问题都小心翼翼的。

    法拉墨和科拉因为女儿太小,无法长途旅行,他们归乡的计划一直推迟再推迟。

    直到如今,瑞金娜十岁了。

    是的,明年春天花朵盛开时,法拉墨一家将启程,前往法拉墨的家乡,刚铎米那斯提力斯。

    我和斯潘塞决定告别矮人兄弟,跟随法拉墨一家前往中土大陆中央地区,强大的人类王国,刚铎。

    今天早上我们两个特意来到猎人小屋,就是为了商讨这件事,索性,过程很顺利,法拉墨和科拉都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

    在交谈过程中,我发现法拉墨对中土大陆的了解程度,绝对不是花之国花精灵和鲜花女巫能够比拟的。

    卡伦多和朵朵丽雅了解的是八卦、风言以及传说,而法拉墨了解的,是以刚铎人类为视角的历史。

    在他的叙述下,我和斯潘塞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个大陆的全貌,它不是童话,即使某些部分似乎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不是魔幻故事,即使设定好像如此眼熟,它是真实存在于宇宙某个角落里的世界,在这里,每天都在上演着史诗般的故事。

    斯潘塞对历史的感兴趣程度一般,但是我却非常兴致勃勃。

    我记录了整整好几个日记本的刚铎发展史。

    而斯潘塞对于魔法、精灵、半身人这些比较感兴趣。

    只是法拉墨来到魔法森林时的年纪有些小,虽然他自小喜欢知识,阅读广泛,甚至跟灰袍圣徒米斯兰达(注:即甘道夫)来往密切,向他学习了很多,但对于魔法、精灵这些非日常接触到的东西,了解并不是很多。

    不过法拉墨安慰斯潘塞:“等我们到达刚铎,我可以介绍米斯兰达给你认识,他,是个非常有智慧的法师,而且,我觉得他应该会非常喜欢你,瑞德你实在是一个决定聪明的人。”

    斯潘塞被夸奖的有些害羞,他的个性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强行端着,被人一夸就害羞了。

    不过,我也从斯潘塞眼里看到了期待。

    追求真理,是斯潘塞与生俱来的本能,无论是在这么样的世界当中。

    我为他感到骄傲。

    和法拉墨一家确认了大致的出发时间后,天色已经不早了。

    我和斯潘塞还要穿过林间小路,才能回到矮人兄弟的矿洞。

    法拉墨有些担心,他觉得我们两个‘年轻的瘦弱的稻草人’在傍晚时分穿行于森林之中太危险了。

    所以邀请我们住一个晚上。

    科拉的手艺相当不错,晚餐吃得非常丰盛。

    而斯潘塞则用一个小小的魔术,哄得十岁的瑞金娜咯咯直笑。

    我和斯潘塞,似乎越来越适应这个世界了呢。

    第45章 魔幻旅行日志(七)

    3002年12月25日 天气晴

    今天是第一个没有和家人一起过的圣诞节。

    魔法森林, 没有圣诞节,因为他们并不信上帝。

    今天,对于他们来说, 并非什么特殊的节日, 仅仅是冬日普通的一天。

    一早起来,斯潘塞就将礼物亲自递给我了。

    我和斯潘塞住在一间房间, 虽然矿洞的空间很大,但是想要整理出舒适的能够住人的地方却很花力气, 所以我和斯潘塞就睡一起了。

    都是好朋友, 从小一起长大,没人计较这个。

    我原本还在担心, 斯潘塞忙着整理他最近从法拉墨那里得到的一些地理信息,会忘记这件事呢。

    “你最近不是在忙着绘制中土世界的地图吗?怎么还有空在意这种小事?”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礼物,问。

    “在圣诞节这天送你礼物这么重要的事情, 我怎么可能会忘记。” 斯潘塞不假思索的回答。

    我心中忍不住高兴了一下,还有点, 嗯, 甜。

    朋友在意自己, 当然非常高兴了。

    虽然礼物包装的并不精美,主要是这里没有好看的彩带和印满图案的包装纸,但是礼物被装在一个木盒子里, 而木盒上还雕琢着一朵简单的花朵。

    这是斯潘塞自己做的。

    动手小达人虽然学木刻没学几天, 但是挺有经验的。上了大学之后, 我偶尔还是会做做大理石雕刻的, 他会在一旁陪我, 并且指点我该怎么下刀。

    当年的神秘博士变成了泥沼怪事件,显然让斯潘塞不放心让我独自一人完成雕刻作品。

    大概是看我雕石头雕的有经验了, 斯潘塞木刻上手很快。

    再也没有比这更用心的包装了。

    打开木盒,里面装的是一条羊毛围巾。

    针织的。

    我问斯潘塞:“你织的?”

    这种花纹这里可没有,魔法森林里出现的更多是纺织和编织,并没有针织。

    斯潘塞似乎是觉察到了我语气里的不一般,他颇有些警惕的点头:“嗯,我从牧羊女那里买的羊绒毛,请她帮我纺成了线。你现在出门只有一顶兔皮帽子可以戴,还是太冷了,围个围巾能暖和不少。”

    我噗嗤笑了笑。

    斯潘塞有些恼了:“笑什么?不喜欢?”

    我连忙抱住他,在他耳边说:“怎么会,很喜欢。”

    用拥抱安抚了被我不小心笑出声惹恼的斯潘塞后,我放开了他,把木盒子放在床头柜上,将围巾叠好放在枕头边,预备明天围出去向矮人兄弟和玛琳菲森炫耀一圈。然后从床底下取出了我准备的圣诞礼物。

    因为礼物有些大,所以我并没有包装起来,而是直接送给了斯潘塞:“虽然这么送你会少了些惊喜感,但是,我想你会原谅我的。”

    我送给斯潘塞的是一个特制的腰包。

    腰包并不是我做的,我没斯潘塞那么厉害,手残不是吹的。但是腰包是我设计的,购买制作腰包材料以及支付制作费用的钱都是我偷偷攒的。认识法拉墨的另一个好处是,我能跟着他后面去森林里打猎攒钱。法拉墨的追踪技巧以及狩猎技巧绝对顶尖,我跟着一个荒野大佬有肉吃。

    腰包的包带非常舒适,用的是很舒适很结实的上等布料,而且腰包包带上悬挂着十二根很轻巧的小铁管。这些铁管边角被磨得圆润,内外都包着兔皮,长度只有中指那么长,有底,里面装着一个个细细的玻璃瓶,外面则有一个带着暗扣的布盖子,能将玻璃瓶非常安全的保存在铁管中。

    嗯,这里虽然纸张制造还停留在羊皮纸、桑皮纸的阶段,但是的确有玻璃了,玻璃制品还是挺多的。

    这些玻璃瓶里装的,当然是我自己炼制的药剂。

    我倒是更想从玛琳菲森手里讨要几瓶药剂送斯潘塞防身,但是森林女巫说了,从女巫手里讨要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我身无长物,也不想把还没长长的头发送给她,所以最后还是选择送自己炼制的。

    好在善良的玛琳菲森小仙女并没有拒绝我使用她种植的药材,只是让我整理实验室的次数多了几次。

    嗯,小仙女都是这么善良、聪明又漂亮的。

    虽然因为没有魔法能力,我制作出的药剂品种少了一点,效果也比玛琳菲森做的差,但是已经把我能想象的意外情况都包括进去了。

    治疗外伤的,解读的,刺激心脏复苏急救的,提神的,恢复体力的,还有可以几瓶带毒的药剂。

    除了一圈药剂外,腰包包里放着一些散状内服外敷的药物,干净的绷带,小酒瓶,打火石以及一把多功能匕首。

    斯潘塞结果礼物看了一下,说:“急救箱?”

    我对他说:“昨天才做好,腰包里还有空间能放你比较零碎的重要的东西。你带着我才放心。”

    给斯潘塞刀剑或者枪具之类的东西防身是没什么太多的用处的,他的攻击性太低。所以我只能选择多给准备一点保命的东西。

    斯潘塞有些无奈,大概是没想到圣诞节礼物我会选择这种吧,但他还是很高兴的收下了。

    嗯,很好,他把我刚刚嘲笑他的事情忘记了。

    交换了礼物,我们决定今天休息一天,即使这里的人并不过圣诞节,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今天却是要休息的日子。

    所以我和斯潘塞准备启程去魔法森林的温泉谷过一个惬意的圣诞节。

    温泉谷距离矮人矿洞并不远,在冬天,干完活的矮人会到这里来洗澡。

    山谷里的温泉很多,是山上的雪水形成的溪流途径山谷汲取地底的地热而变成了温泉。

    只是温泉的温度过高,并不适合人类泡澡,矮人兄弟们倒是挺喜欢温度高一点的温泉的,他们常年冶炼金属,皮肤对于热度的抗性很高。

    温泉谷中有几个温泉的热度稍微低一点,并没有像其他温泉那样接近沸点,矮人们常用来洗澡的,就是这些温泉。可是对于我们来说,它们的温度还是太高了。

    不过在来到这里一段时间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后,我和斯潘塞就一起对这里做了一些改建和引流工作。

    我们将冰凉的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与过热的泉水相结合,引入了一个特意挖出的池子,用鹅卵石和平滑的石块建造好了石壁,通过调节冷热两种水量的注入调节温度,制作了一个适合我们的温泉。

    在泡温泉舒缓身心的同时,也解决了我和斯潘塞洗澡困难的问题。毕竟习惯了现代社会,每天不洗澡总归有点难受。

    温泉谷的景色除了温泉溢散出的大量烟雾,旁侧山崖顶部的积雪,倒也没有其他多好看的景物。而且因为地表大多都是火山岩成分,植被生长并不是太茂密,除了一些不怎么挑环境的低矮针叶植物外,几乎没有其他植物会在这里生根。

    但是冬天就不一样了。

    大雪覆盖了整个山谷,让所有裸露在外的岩石都被埋在了纯白下面,而烟烟袅袅的白色雾气不断溢散,将整个山谷都笼罩其中,映衬的似乎是仙境一般。

    而且冬天的时候山崖顶的凛冬花会满山盛开,它是魔法森林特有的植物,只会生长在高山的冰雪之中,在冬日阳光照射的最灿烂的时候盛开,伴随着风儿散播至其他各处。

    凛冬花花瓣晶莹洁白,被风一吹,散落如雨,形成了温泉谷的一道独特风景。

    我和斯潘塞今天带着一些食材、锅和调料,带着一些木里拉山叶,斯潘塞甚至还带着他最近总在摆弄的木笛,和矮人兄弟们打了个招呼,我们在中午之前就来到了温泉谷。

    到了之后,斯潘塞先将一些鸡蛋丢入草编的袋子放置在炙热的温泉水中。照这个泉水的温度,差不多十分钟就熟了。

    然后他又顺着温泉水流的动向做了个回流水灶,将小锅放在水灶中,大半截泡在炙热的温泉水里,闷起了米饭。

    最后斯潘塞将一把肉干洒在了米饭上,等米饭熟了,这把肉干应该也熟了。

    我也就只能干坐着等吃。

    斯潘塞其实动手能力很强,只是他非常讨厌做体力活儿,所以小时候我才总是照顾着他点。

    长大到如今,斯潘塞反过来照顾我更多一些。大概是因为我实在是个手残,烤个蛋糕已经将我所有的厨艺才华吸走了,实际上每次在厨房帮忙,我只能打打下手而已。

    而斯潘塞则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急速点出了自己的厨艺技能并刷到了熟练等级,让我们避免一直在矮人兄弟家坐享其成的尴尬。

    最后,我和斯潘塞泡着温泉,吃着鸡蛋,喝着木里拉山叶煮的茶,彼此交流一些非常随意、漫无边际的话题,愉快的渡过了一下午。

    泡好温泉后,又升起了篝火,围着篝火看漫漫飞舞的凛冬花瓣雨,用一些牛肉干蒸饭。

    最后的最后,十分圆满开心的回到矿洞,舒舒服服的睡觉。

    困了,斯潘塞已经在床上边看他记录的资料边等着吹灭油灯了。

    第46章 魔幻旅行日志(八)

    3003年2月14日 天气晴

    昨天虽然已经告别过了这里结识的朋友, 让他们不要来送了,但是他们还是来了。

    矮人兄弟为我和斯潘塞各打造了一件秘银丝甲,他们说, 我们两个太弱鸡了, 中央区可不是什么和平的地方,所以有一件护甲至少能保护我们两个的小命不会被轻易取走。

    狼人桑德·沃夫也披着他那件从来不离身的大红袍出现了, 他送给了我们一袋子肉干,并不是我们常见兔肉干, 而是一些比较少见的肉。肉干是桑德·沃夫的母亲沃夫夫人做的, 她是个做肉手艺可以被邀请去做宫廷宴的主妇。

    鲜花女巫和花精灵卡伦多也都过来了。

    朵朵丽雅送给我们一枚永不枯萎的四叶草胸章,四叶草被裹在透明的水晶中, 被朵朵丽雅别在我们胸口,她说佩戴着这枚四叶草将会有好运。

    而卡伦多依旧送来他们的特产,花蜜。我既欢喜又忧伤, 欢喜的是我又能吃到最好吃的花蜜,忧伤的是, 以后也许就很难吃到了。

    只是, 已经被我当做老师的森林女巫玛琳菲森并没有来。

    似乎在我的意料之中, 却有些小忧伤。

    法拉墨一家和他们的朋友们也做了告别,甚至磨坊主也别别扭扭的出现了。

    胖乎乎的老头甚至还威胁了法拉墨,如果敢辜负一个为他离乡背井的姑娘, 他将会被刀剑加身、烈焰焚体。

    即使再依依惜别, 终究要分离。

    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 我们和法拉墨一家, 坐着两匹马拉着的板车, 带着旅行必备的干粮行礼,出发了。

    小姑娘瑞金娜似乎还不能理解我们要远行, 也许将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回到这个她从小生活的地方。

    她只知道我们是要回到她爸爸的故乡,去见爷爷以及大伯,那里有非常华美的城市,有很多小伙伴和她一起玩耍。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她只能跟在母亲身边,跟随母亲学习‘女孩子该学的技能’。

    她曾经说过,她喜欢父亲,喜欢跟着父亲学文字,学唱歌,听父亲将刚铎的历史故事,更渴望和父亲一样去学堂,和同龄的小伙伴一起上课。

    这样也很不错,枯燥的旅途中,有个像百灵鸟一样快乐的开心果,其实挺解闷的。

    马车还没走出魔法森林,突然周围的树木微动,几株树的树枝低垂,层层叠叠,挡住了前进的路。

    从树中走出了难得穿着女巫法袍、带着尖尖帽的玛琳菲森。

    她靠着树杆,随手丢过来一本书籍和一个布袋子,说:“布袋里是常用的几种草药,我已经处理好了,诺曼你自己看着办吧。至于那本书,是送给瑞金娜的,中央区可不是魔法森林,如果瑞金娜你想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就好好学习这本书上的知识吧。”

    说完她也不等我们反应,直接拉着一支绿枝,隐匿进了森林的深处。

    最后,一句轻言在我耳边响起:“诺曼,如果你遇到了幽暗密林之中的精灵王瑟兰迪尔,请帮我讲布袋中的那朵玫瑰交给他。就说,就说,不,什么也不用多说了。”

    这段话其他人并没有听到,显然是特意说给我听的。

    尽管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听见,但我依旧郑重承诺:“我会送到的。”

    我拿从布袋中取出了那一支红色的玫瑰,花朵艳丽娇嫩,晨露在上面都未干涸,依旧保持着刚采摘下来的样子。

    它大概是经过玛琳菲森的魔法处理过的,是一支永不会凋谢的玫瑰,除非施展魔法的女巫失去了魔力,施展在玫瑰上的魔咒才会失去效力。

    我将取出了马车上的一个小陶罐,灌上一罐子的溪水,在陶罐盖子上钻了个洞,将玫瑰插在里面,挂在马脖子上。

    就这样,马儿摇着一支漂亮的红玫瑰,拖着木板车,载着我们一行人缓缓向北方之国阿伦黛尔驶去。

    我们居住的地方本来距离阿伦黛尔的国土就不远,上午出发,午饭在车上吃了科拉准备的饭团,下午一两点的时候,就穿过了神奇的草地隔离带,进入了冰雪覆盖的阿伦黛尔。

    换上早就准备好的冬衣以及雪地靴,为两匹马戴好羊皮坐垫,并让它们吃了些新鲜草料,我们就正式踏入了冰雪之中。

    法拉墨曾经独自来过阿伦黛尔,毕竟对这个北方之国不太熟,想先来探探路,所以即使周围都是白皑皑的冰雪,他依旧能够辨认方向。

    他说,只要穿过阿伦黛尔,到达灰烬山脉,他就能认识回去的路了。

    法拉墨十年前会受伤并顺着海岸线漂流至魔法森林的原因其实并没有对外说过,听科拉的口气,她好像也不知道。

    科拉询问过法拉墨,她身为妻子,总归想要了解法拉墨的过去。但法拉墨似乎对这件事非常忌讳,所以并不愿意现在就说。他只是回答,等回到刚铎,回到米那斯提力斯,他会告诉妻子一切的。

    下午我们一直走了很久,马儿们都累了,天色也晚了下来,我写日记、斯潘塞绘制地图都看不清楚,法拉墨才找到一个适合宿营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是一块背风的石壁底,石壁的坡度非常陡,几乎呈县90度直角,所以并没有积雪,不用担心落雪或者是雪崩,很安全。

    升起了篝火,搭好两个帐篷,科拉煮好了一锅土豆肉汤,大家吃完就暖暖的睡觉了。

    旅行在外没有那么多讲究。

    因为要尽量精简行礼,帐篷最多只能带两个,还是那种比较小的,所以大致上就是法拉墨一家睡一个,我和斯潘塞睡一个。

    而且还不能全睡,必须要有个人守夜,除了需要照看营帐外升起的篝火,不要让它熄灭外,还得留意那些在晚间活动的危险,及时发出预警。

    最后决定是法拉墨守前夜而斯潘塞守后夜。

    虽然我说我可以守前夜,前夜我是不会突然睡过去的,而法拉墨白天需要做的事情很多,赶车、辨别方向、注意周围动静等等,已经很累了,不如晚间好好休息。

    但是法拉墨还是没有同意。他觉得刚出发,他守前夜还是可以的。我可以保持精力明天晚上守,让他休息一个晚上。这样轮班比起他和妻子女儿单独上路,完全没人照应要轻松的多。

    我和斯潘塞都没意见,于是就基本这样定下了轮班班次。

    就着篝火的火光,我匆匆写完了今天的日记,要和斯潘塞一起休息去了。

    斯潘塞,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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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3年2月15日 天气雪

    今天我一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帐篷低矮的顶,它有些塌,似乎有什么覆盖在上面。

    晚上为了预防突发事件,我似乎是只脱了一件外套,将衣服穿上,掀开了帐篷的门。

    很不妙,外头在下雪。

    斯潘塞昨天应该是半夜起来守夜了,看上去有些累,他正靠着篝火,和科拉一起准备早餐。

    为了节约时间,早餐就是烤了几个土豆,烧了一锅海带汤,配上黑麦面包。

    我钻出帐篷,发现法拉墨已经在开始收拾帐篷了,明白自己大概是起晚了,有些不好意思。

    然后也连忙开始将帐篷里的那套被褥铺盖整理打包好,将帐篷收拾整理好,放在马车上。

    马儿的干草料大概还能支持两天,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在两天内穿过阿伦黛尔这个冰封的国度,不然就要在阿伦黛尔里找个能歇脚的地方了。

    我倒是挺好奇冰雪女王治下的阿伦黛尔到底是什么样子,但是法拉墨似乎对冰雪女王非常警惕,并不愿意与她多接触。

    用过早餐,我们继续上路,一路上很少能看到动物,也不见城市或者人类,这里似乎就是冰雪完全覆盖的世界,毫无生气。

    斯潘塞问法拉墨,阿伦黛尔的民众在这样的居住地上,是如何生活下去的。

    虽然有很多民族擅长在冰雪之中生存,但是这些民族中肯定不包括阿伦黛尔,从各种迹象来看,阿伦黛尔以前和魔法森林一样,是一处森林茂密、种植业昌盛的国家,它的民众不可能一下子就学会了如何在冰雪之中生存。

    法拉墨沉默了许久,才告诉我们这其中一些事情。

    他似乎原本并不想提及的。

    “阿伦黛尔是个小国,它的民众聚居的村落就散落在国都周围,他们的确依靠耕种为生,和普通的国家一样。”

    “但是十二年前,灰烬山脉的末日火山出现了异动,它释放出无数的岩浆,地热范围从灰烬山脉向外扩散,其中将阿伦黛尔的也囊括了进去。”

    “火焰燃烧着村庄,地热烤死了所有的地面植物,甚至连湖水都干涸,整个阿伦黛尔都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那时候,刚刚归国继位登基的冰雪女王选择站了出来,她释放出了她庞大的冰雪魔力,冰封了整个阿伦黛尔,同时,还一定程度上镇压了末日火山的扩张。”

    “不过为了民众能在这里生存下去,冰雪女王将国度四周范围内的冰雪驱逐了,阿伦黛尔的民众就一直生活在这块区域,这里经过地热和冰雪的调解,变得四季如春,成为了冰雪国度中的仙境。”

    听完了他说的故事,斯潘塞在中午停下休息的时候,悄悄和我咬耳朵:“你注意到法拉墨的用词了吗?扩张、镇压,就好像末日火山不是一座活火山,而是一个人。”

    嗯,我知道,想象力丰富的斯潘塞又在脑补什么精彩的剧情,然后我在他碗里丢了一块鸡肉,说:“这个世界的精彩故事永远不缺啦,到时候自然会知道,你还是专心吃点东西,好好养神吧。我们的旅途还长着呐。”

    但写日记的时候才真正意识到,长途旅行是多么枯燥无趣,我每天的日记工作量骤然下降了一半。

    并没有多开心自己能够少写点日记,大概每天用笔记录下我自己的人生,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了。

    在快接近夜晚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绿色。

    阿伦黛尔应该是穿过去了。

    灰烬山脉,近在眼前。

    第47章 魔幻旅行日志(九)

    3003年2月19日 天气热

    天气:热。

    这不是我写错了。

    天空之中布满了乌云, 却没有任何雨滴,所以,既不是晴天, 也不是雨天, 它只是很热而已。

    大概是距离灰烬山脉越来越近了,周围的气温越来越热, 似乎都能感觉到岩浆在远方不断流动,而源源不断的热力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马儿驮着我们走了好几天, 穿过丛林、草地、荒野, 渐渐的,周围的植被越来越稀疏, 也渐渐没有了道路。

    因为附近慢慢出现了掩盖在枯草下的泥沼,也不断的有石头亘横在路途上,所以马儿拖着车行走越来越吃力。木板车的车轮时不时会陷入泥沼中, 差点将所有的货物连人带马一起拖进泥潭。

    不得已我们放弃了木板车,将行李放在马背上驮着, 除了小姑娘瑞金娜, 其他人都背着比较轻便的行李, 开始徒步行走。

    因为没有了遮挡物,我们的视野变得非常开阔,在天际的尽头, 已经可以看到传说中非常不详的灰烬山脉。

    “我们虽然不用穿过灰烬山脉, 但是前往中土的必经之路距离灰烬山脉非常近。瑞德, 诺曼, 灰烬山脉并不是一处普通的山脉, 它守卫着邪恶,栖息的黑暗, 埋葬着无数的尸体,非常非常危险。”

    一路走来,法拉墨强调的最多的,就是路途中的危险。他自从进入了泥沼地,就变得非常小心。

    在空闲的时候,法拉墨讲述的,也不只是刚铎的繁荣,人类都城里的趣事,还有中土中央区最危险的那些生物。

    “半兽人受黑暗驱使,他们性情暴烈,残忍嗜血,”法拉墨的神色里带着一丝厌恶,却又并不想把将恐惧的情绪传达给众人,所以刻意使用一种非常轻松的语气说:“它们喜欢吃带血的生肉,食谱里包括人类和精灵。但是别被它们的大个子吓到,那是一群徒有虚表的胖子,除了个别特例外,大多数半兽人骨骼脆弱,动作受身体限制速度迟缓。人类只要手持利刃,完全可以砍下它们的头颅。所以如果遇到,并且手里有武器的话,千万别怕,逃跑没有用处,半兽人耐力很足,总归会被它们抓到。相反,如果正面迎战它们,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如果是运气不好,遇到的是半兽人军队,则最好躲起来,一般沿着水路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半兽人的坐骑饿狼不会嗅到气味进行追踪。”

    “哥布林住在地下,它们非常矮小,战斗力也不高,虽然这群胆小鬼和矮人有很多相似点,但是它们不会挖矿,也不会锻造。而且大多数的哥布林脑子发育不全,智商很低。它们主要依靠狩猎以及采集植物根茎来维持部群的生存。它们从来不会远离自己的地下巢穴,所以我们应该没什么机会遇到。”

    “食人妖生存在北方的荒原以及高山上,它们的指甲很长,擅长挖掘洞穴居住,个头起码可以高达五米,只是脑子很笨,即使会说通用语,也和其他生物难以沟通。块头大代表着力气很大,当然同样食量也大,所以它们会抓住周围一切可以食用的东西,任何东西。据我所知,灰烬山脉附近的确有可能会有食人妖出现。但是你们不必害怕,食人妖惧怕强光,阳光会让它们彻底石化死亡。”

    除了这些外,法拉墨还讲述了一些他自己也不是非常了解、只是道听途说的危险生物。

    比如喜爱黄金的恶龙,沉眠于森林深处不问世事的树人,可化作高山沉睡的岩石巨人,吞噬岩石在地下穿行无忌的沙虫吞噬兽……

    中土中央区栖息着的奇妙生物并不比魔法森林少到什么地方去。

    “其实在中土还流传着一则关于魔法森林和阿伦黛尔的奇妙传闻。”法拉墨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带着某种微妙的语气将这则流言说给我们听:“极少极少数的人,才能路过灰烬山脉,途径无尽火山来往于中土与阿伦黛尔以及魔法森林之间,所以渐渐的,整个南方区就被妖魔化了。阿伦黛尔与魔法森林被统称为黑暗大陆,据说黑暗大陆上遍地邪恶的巫师,那里遍地长满了毒花毒草,人类是被圈养的牲畜。”

    “结果,你们知道的,后来到了魔法森林,我才知道流言是多么可笑的事情,所谓的黑暗大陆其实不过是几个人类与他族和平共存的国度。”

    听着这些平日里难以听闻的故事,枯燥疲累的旅途似乎也不是那么漫长了。

    随着太阳渐渐西移,我们已经完全看不见身后的丛林,周围都是低矮的草丛。

    斯潘塞听了法拉墨的各种科普之后,说:“所以白天我们最好趁着太阳照射,赶快多走几步路。晚上的荒原太危险了。”

    虽然斯潘塞并不像法拉墨那样对这里十分了解,但想想都知道,大多数危险的生物都是晚上出门狩猎的。

    法拉墨点头说:“我们不仅要快点赶路,而且,在天黑之前,必须找到宿营的地方。这片到处都是沼泽的荒野晚上不能呆,其中不知道有多少危险的东西。这里,距离灰烬山脉太近,距离魔多也太近了。”

    当时我有些疑惑,魔多是什么地方?

    法拉墨说:“瑞德,听矮人七兄弟说,你是一位饱学之士,天才学者,在魔法森林不过呆了一年,就已经通过石足矮人留下的书籍自学了矮人的文字?”

    我一脸懵逼,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不过,我和斯潘塞的确每个星期都会分开两天,他不可能所有学会的东西都向我报告一遍,我不知道很正常。

    斯潘塞并没有谦虚:“矮人的文字非常成熟,有属于文字的逻辑性在,而且和我以前掌握的一些文字有部分类似,学起来并不困难。”

    法拉墨的眼神与表情均真实的表达了他的赞叹,他颇有些尊敬的说:“瑞德学士,您有望成为闻名整个中土大陆的大学士。文字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在中土,掌握数种文字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通常,只有岁数足够的精灵、巫师才拥有这种能力。精灵的文字太过深奥,矮人的文字太过跳跃,人类的文字又太过零散,少时我曾经尝试过,所学实在令人愧疚。”

    我见法拉墨似乎是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某种回忆,连忙提问打断他的动作,在现在这种还在步行的情况下,陷入记忆深刻的回忆中可不是什么好事:“刚刚法拉墨你似乎提到了魔多?那是什么?”

    法拉墨看了灰烬山脉一眼,然后说:“那片遥远的山脉守护着被邪恶黑暗笼罩的半兽人国度,那是曾经被黑魔王索伦统治的世界。”

    黑魔王索伦。

    似乎并没有听说这个名字。

    法拉墨解答了我的疑惑:“他被众人击败似乎有很多很多年了,实在是太久了。为了大家遗忘战争与黑暗,关于他的记载本就不多。时间太过漫长了,那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在我们看来,也只是纸上的历史,它看似精彩,实则太过苍白无力,渐渐地,被所有人遗忘,也就没什么提起。”

    所以,那一堆废话想表达的就是失败的黑魔王在漫长的岁月中被遗忘是正常的事情。

    只有英雄的事迹会万古流芳。

    而斯潘塞则终于补上了他地图上的一块空白。

    按照灰烬山脉的地势,斯潘塞早已推断,那块被灰烬山脉包围的地区应该是一块盆地平原。而这种地势,非常适合生物生存,所以应该有可能存在生物聚集地点,不是人类的也会是其他群居形的生物。

    但是在法拉墨的讲解却让我们明白了,那块地方聚集的到底是什么。

    然后我们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下的步伐,总觉得旁边不远的地方会突然冒出来半兽人。

    好在运气不错,我们在太阳即将撒下最后一抹余晖的时候,找到了晚间宿营的地方。

    那是一大块岩石。

    周围也没什么山,却突然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出现在一片沼泽之中。

    如果不是斯潘塞早已学会了如何不科学的思考,不然这块石头大概会将斯潘塞这个地理小能手彻底搞晕。

    岩石的下面刚好露出来一个下陷的坑,人需要弯着腰才能进去,入口并不宽,下面形成的天然洞穴刚好成为了绝佳的宿营地点。

    只是马儿们进不来,我们只能将它们拴在附近的岩石上。

    在山洞里生好火,匆匆吃了一顿饭后,大家都十分疲倦了。

    哄睡了女儿,科拉决定今天守后半夜,而让法拉墨休息。刚开始法拉墨不同意,最后却败在了科拉那一句话上。

    “你我本就是夫妻,我不想只做一个磨坊主的女儿,不想拖你的后腿,能走进你的世界才能让我们的爱和和美美长长久久,不是吗?”

    我在想,也许这就是爱吧。

    不只是想要生儿育女,不只是想要陪伴左右,还想能够彼此心灵无比贴近,还想能够肩并肩一起同行。

    第48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

    3003年2月22日 天气热

    现在我正就着昏暗的篝火火光在写日记, 这已经是我们在洞穴里行走的第二天。

    之前的几天,虽然路途很辛苦,但是在法拉墨的谨慎之下, 我们一路走来并没有遇到太大的危险。

    直到在靠近灰烬山脉行走后的第二天。

    天空之中的黑云从来没有消散过, 这里没有任何阳光,虽然周围的环境并不黑暗, 但是那些惧怕阳光的黑暗生物已经可以在白天也行动自如了。

    今天早上一觉醒来时,法拉墨已经不见了, 科拉说他去周围探探路, 顺便巡视一下到底有没有危险。

    我得说,我和斯潘塞毕竟是和平社会里长大的, 对于这些真的是一点概念都没有,根本想不到这些。

    科拉听到我对法拉墨的赞扬,露出的不是高兴骄傲的神色, 而是心疼。

    她低声说:“这种危机意识,并不是什么好事。”

    我听懂了她的话, 只有对战斗非常熟悉的人, 才懂得这些。法拉墨在魔法森林居住时, 更多的只是狩猎,只要不惹到女巫、狼人之类的魔法生物,根本不会有什么危险。

    他能如此熟练, 只有一个原因。

    曾经还是少年的他, 就已经习惯了战斗的生活, 某些本能早就已经刻入了他的骨子里。

    瑞金娜最近两天非常没有精神。

    大概是因为天气实在是太热了。

    她看了森林女巫玛琳菲森送给她的书, 那是一本女巫学习手册, 上面写着如何控制自己的魔力,如何练习自己的天赋等等。

    科拉问过瑞金娜, 瑞金娜只是说她看不太懂,然后就将这本书收起来了。

    也对,对于一个只有十岁的女孩儿来说,这种书籍实在是太枯燥了,难怪瑞金娜不愿意继续看下去。

    没过多久,法拉墨就回来了。

    他的神色里有些紧张,然后对我们说:“帐篷扔在这里不用收拾了,衣服丢掉,快,我们必须立即躲进灰烬山脉中。西方有大批的半兽人军队过来了!该死,为什么西面会有半兽人军队?!刚铎,刚铎沦落了吗?”

    众人听从了他的话,立即丢掉了比较大件的行李,轻装简行,冲着灰烬山脉急行。

    好在我们露营的地方距离灰烬山脉并不是太远,而那一队半兽人军队并没有放出斥候查探道路情况。

    所以我们走入了灰烬山脉,并按照法拉墨的记忆找到了可以躲藏的山洞。

    这是一个非常规则的圆形洞穴,很深,不像是洞穴,倒是有点像隧道。

    法拉墨听了我对这个洞穴的评价,则说,这的确不是什么自然形成的洞穴。

    这是沙虫吞噬兽挖开的通道。

    洞穴的大小就代表了沙虫的大小。

    “这条沙虫小径存才的时间很长了,它的入口在这里,出口在魔影山山脚,魔影山距离刚铎更近一点,如果不是沙虫小径里岔道极多,我怕迷路的话,也许我早就选择从这里走了。只是现在看来,我们注定要走这条路。”法拉墨说。

    斯潘塞拿出了指南针,却发现这里磁场混乱,指南针一直在乱转。

    他开口说:“既然这里的道路非常复杂,那么我会尽量记录我们走过的通道,绘制地图,也许会有帮助。只是,进入深处后,没了指南针,我们必然会失去方向,也许最终地图绘制会出现问题。”

    而瑞金娜则高高的举起了手臂:“我能够分辨出南方。”

    众人看向她。

    小姑娘有些害羞的说:“因为我总是能感觉到家。”

    我们都知道,瑞金娜口中的家只能是位于南方的魔法森林。

    法拉墨深深的看了一眼女儿,科拉似乎有些担忧,牢牢的护着瑞金娜。

    而法拉墨对于瑞金娜这件事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质疑,他很自然的摸了摸她的头,说:“干得漂亮,金娜。我的小指南针,以后辨别方向的事情就靠你了。”

    瑞金娜红着脸很高兴的答应了。

    然后我们就在沙虫小径里开始前进。

    刚开始还好,路只有一条,渐渐地,岔道开始多了起来,法拉墨也只能凭借道路上的一些蛛丝马迹以及道路方向去判断该从哪一条行走。

    斯潘塞的地图画的很详细,只是沙虫小径并不是单纯的一个平面道路,偶尔会分层,好在斯潘塞的地图绘制手法非常高明,在现在这种简陋的条件下,依旧能绘制出令人惊叹的精准地图。

    法拉墨惊叹道:“如果有瑞德你绘制的地图,刚铎军队将会如虎添翼,战无不胜。”

    在现在这种没有高科技支撑的战争环境里,的确,一张精准的地图将给带来极大的便利。

    但是斯潘塞并不喜欢法拉墨的夸奖,他绘制地图本就不是为了战争服务。

    斯潘塞说,他现在多多少少有一点了解托尼的想法。

    以托尼的本领,他进入斯塔克军工实验室,主持武器研发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他在这方面的天赋与生俱来。

    然而托尼虽然偶尔会做一些武器设计,却完全不是为了帮他老爸,而是与老斯塔克先生憋着一股气儿,想要超越老斯塔克。

    “其实托尼看似对设计武器毫不在乎,只要能打败他的父亲就好,实际上他并不喜欢这项工作。我现在能明白了,自己亲手做出来的东西,却被应用到战争之中,将会夺取无数人的生命,这份沉重,太令人压抑了。”斯潘塞对我倾吐他的想法。

    而我则告诉他,他这种想法的错误性:“无论制作出什么样的东西,将它应用到战争里的,始终都是参与战争的双方。驱使武器这些东西取走人命的,不是武器本身,而是持有武器的人。斯潘塞,遏制强大武器的确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遏制战争伤亡人数,但如果本来是一边倒可以少点伤亡、却因为大家武器落后处于相同水平,然后不得不使用落后武器厮杀呢?”

    斯潘塞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理我明白,我只是不能接受战争而已。”

    我拉着他的手,继续向前走:“所以,限制科技、限制武器是没有用的,提高教育,提高经济水平,遏制邪恶思想的蔓延诞生,才是维持和平的最终解决之道。”

    斯潘塞则笑话我:“看来小时候我的感觉没有错,诺曼你该去做个神职人员,而不是科研人员。”

    好吧,我承认,真正的和平永不会到来,因为人心之中的欲望永不熄灭。

    今天晚上上半夜是我值夜,所以在众人睡下之后,我可以安下心来,就着篝火仔细记录日记。

    沙虫小径的复杂程度远超我们的想像,好在这个已经被沙虫遗弃的地方经历过漫长的岁月,诞生出了一些东西。

    比如岩壁上滴落的水已经形成了小水坑,可以提供水资源。枯萎的洞穴植物可以提供柴火以及燃烧的火把。一些稀有的荧光草会稍微提供一些光线,照亮我们行走的路。

    但是我还是非常忧心。

    我们丢掉了部分食物,也丢掉了御寒的衣物。这条小径一直都往地面下斜,如果再深入,说不定会有岩浆,或许也会没有岩浆却变得潮湿寒冷,火山地表的热度毕竟难以深入地底。

    但是没办法,我们只能选择这条路,而不是在荒野上和半兽人军队比行军速度。

    我们在进入沙虫小径的时候刚刚好瞄到了一眼半兽人。

    名不虚传的高大丑陋。

    以及可怕。

    QAQ,突然想要拥有我玩的龙与地下城苍白术士的游戏人物面板。

    但现实是,我只能握着斯潘塞送给我的枪,时刻准备着面对那些残暴的庞然大物。

    3003年2月24日 天气XXX

    今天是在沙虫小径行走的第四天,我们的食物快消耗的非常快。

    不过原本准备的本来就多,易消耗、占据空间大、容易变质的食物在刚开始路程的时候就已经用掉了,剩下来的都是比较顶饿又体积小的食物。

    在绕了两圈,走了两个是死路的岔道后,大家的情绪都有点不怎么好。

    这时候斯潘塞的地图就发挥了作用,我们至少在回程找正确道路时,没有被其他岔道口迷惑,精准找到了地点。

    瑞金娜看着大人们的心情不怎么好,反而打起了精神,她如同百灵鸟般的嗓音开始轻轻哼唱属于她自己的童谣。

    女巫顶着高高尖帽,

    高塔上公主在微笑,

    披着红袍的大灰狼,

    他们在丛林里奔跑。

    集市玛丽的黑面包,

    引来嘴馋的小鸟儿,

    它们嘴里在唱着歌:

    稻草人不可怕,不可怕,可怕的是疯帽子;

    矮子们真粗鲁,真粗鲁,他们砍断了橡树;

    我们要吃黑面包,我们要吃黑面包。

    我们的瑞金娜小姑娘很厉害。

    听完她的歌,所有人都拍手鼓掌。

    在瑞金娜的歌声中,我们终于找到了出口。

    法拉墨兴奋的说:“刚铎即将出现,我的家乡近在眼前。”

    第49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一)

    3003年6月6日 天气晴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 我和斯潘塞打算到皇室图书馆继续看点书。

    我们两个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习刚铎通用的辛达林语,然后就一直在图书馆里寻找想要的信息。

    现在我们就住在刚铎的首都,美丽的圣城米那斯提力斯。

    算算时间, 在这里呆了快两个半月了。

    这是一座美丽的让人难以想象的城市。

    它依山而建, 却并不是一座山脚都城,而是与山融为一体, 呈现阶梯状,依次从山顶至山脚铺设下来。

    从远处观望时, 只觉得它并不是石砌起来的, 而是将整座山雕刻成了一座城市的形状。

    完美的让人无法以语言去描述,只能发出赞叹的声音。

    米那斯提力斯城内集市、居民区、皇宫、军营等等区域划分分明, 最顶端的那一层种植着代表着正义、圣洁、不屈的白树。传闻白树是神明送给高等精灵的礼物,后来有一颗种子被种在了米纳斯提力斯的最高处。

    白树是受神眷顾的象征,也赋予了刚铎人民无限的勇气, 行走在对抗黑暗的第一线。

    人类依靠这座城市对抗无数的敌人,刚铎牢牢的守护着中土中央区西南方的边境线, 监视着魔多的一举一动。

    初来刚铎时, 让我们没想到的, 是法拉墨的身份。

    我想,科拉恐怕也没想到。

    刚铎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人类王国,地理位置特殊, 位于洛汗峡谷的南方, 魔多的西方, 安度因河口的北部, 东临大海。

    凭借安度因河可以快速的串联北方势力, 可以与邻国‘洛汗’结为攻守同盟,共同抵御魔多的入侵。

    中土中央区的人类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因为血统的不同导致各种人的天赋不同,有些更擅长战斗,有些更擅长劳作等等。

    其中刚铎的统治者就是登丹人。登丹人并不是中土中央区的土著,他们来自于一个海外岛国,但是海岛沉没后,登丹人失去了家园,不得不迁徙至中土,并在这里与当地人共同建立了刚铎。

    所以刚铎一直以来,都是登丹人担任国王,但是随着皇室内斗、大瘟疫以及外敌入侵,强盛无比的刚铎日益没落,最后一任皇帝更是失踪,至此皇室绝嗣。

    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开启了刚铎宰相担任摄政王的统治时代……

    摄政王统治持续了近一千年,现在的宰相,就是法拉墨的父亲,安诺瑞安家族的家主,迪耐瑟。

    所以斯潘塞猜的没错,法拉墨的确是一位贵族,并且地位不低,血统高贵。

    显然,科拉与法拉墨在经历了科拉家嫌弃法拉墨身份太低事件后,又要承受迪耐瑟的愤怒。

    迪耐瑟不仅仅是愤怒这么简单,他甚至对法拉墨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厌恶。

    所以他开口就是让法拉墨放弃科拉,在理所应当遭到拒绝后,他一开口就是说,打算取消法拉墨的继承权,并想将儿子赶走。

    从心理学角度讲,对亲子产生这种感觉的理由,不外乎所爱之人因子而亡迁怒,或者是法拉墨根本不是他儿子,或者他根本不爱儿子,天生缺失某些情感。

    然而事实上,迪耐瑟并不是因为以上原因才会不喜欢法拉墨。他的妻子非是难产而亡,也不会给他戴绿帽子,他对他的大儿子也就是法拉墨的兄长非常喜爱。

    后来听法拉墨非常难过的说过原因,他的父亲和他在很多方面的想法都不一致,父亲也不喜欢他喜欢跟随米斯兰达学习的行为,所以一直都很讨厌他这个一点都不像他的儿子。

    迪耐瑟开口想将法拉墨赶走时,法拉墨的兄长,博罗米尔匆忙赶到。

    他激动地看着法拉墨,高大的身躯一把就抱住了兄弟,声音哽咽地不断重复着:“你没死,你没死,我的兄弟。我无数次后悔,为什么要同意你加入远征小队,而我把你带出去,却没有带回来,我是个无能的兄长!现在你还活着,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十年前,无尽火山异动,岩浆喷发,笼罩在灰烬山脉上空的乌云不断向外扩张,身为第一防线的刚铎首先觉察到异样,很快就组织了侦查远征小队,深入灰烬山脉,查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身为执政者,守护刚铎是属于安诺瑞安家族每一位成员的责任,所以博罗米尔与法拉墨身先士卒,共同加入了远征小队。

    但在远征的旅途中,小队遭遇了强大的敌人。

    那时冰雪女王刚巧在施展她的冰霜魔法,冻结扼制火焰与乌云的扩张。感觉被挑衅的黑暗之主调遣半兽人,派出了恶狼骑兵。

    恶狼骑兵是半兽人军队中的精兵,战力强大,速度奇快,虽然远征小队极力隐藏,却终究还是被发现了。

    恶战之中,小队不敌,法拉墨重伤之下跌入已经渐渐被冰层覆盖的溪流。而博罗米尔搏杀出一条生路,和最后的三名队友活着回到了刚铎,带回了灰烬山脉中的具体情况。

    兄弟再重逢,就是十年后了。

    与迪耐瑟并不一样,博罗米尔并不歧视科拉,并且对瑞金娜小姑娘特别喜欢,还抱着她玩了一会儿,口中不断惊叹的说:“兄弟,你比我强,十年不见,我侄女都这么大了,我的天。”

    他挠了挠瑞金娜胖胖的小下巴,把小姑娘逗得咯咯直笑,最后挣脱了他的熊抱,躲到了科拉的怀里了。

    而自博罗米尔到来之后,迪耐瑟就不提什么赶走法拉墨的事情了,就好像他从来没说过这件事。

    最后,我们两个身为法拉墨的朋友,暂时居住在他们家,并受到了非常细心周到的照顾。

    科拉是个非常坚强的女人。

    这点从她在我们旅途中主动承担起守夜的责任就可以看出了。

    法拉墨重新回到了曾经熟悉的位置,帮助他大哥管理刚铎的一部分军队,同时协助守城军维持城中治安和增强防御。

    原本科拉完全可以和普通的贵族夫人一样,管理管理家中事务,其他时间出去‘社交’,参与一些茶话会诸如此类的。

    在贵族妇人的日常生活中,这种交往似乎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即使迪耐瑟是摄政王,但是他并不是唯一的贵族,总归需要其他人支持才行。身为迪耐瑟次子的妻子,科拉如果选择如此生活,同样属于很明智的选择。

    但科拉思考的方向却不一样。

    “我出身于魔法森林,只是一位磨坊主的女儿,即使这些年来,我跟随法拉墨学习了刚铎的文字,但是我依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贵族。”

    “如果选择融入上流社会,我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改变自己,去迎合所有人,去学习她们说话的方式,去变成一个不再是科拉的科拉。”

    “我非常了解我自己,只要是我想做的,我最终总会做到。但如果法拉墨不喜欢这样的科拉怎么办?不,我了解他,他不会喜欢的。”

    “失去法拉墨的爱,我做的再多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只能走另外一条比较蠢、却更有意义的路。”

    刚铎从来不是一个平静的国度,也不是人类的世外乐土,这里有贵族,也有平民,有富贵的人躺在家中数黄金,也有贫穷的只能坐在污水之中向神祈求食物。

    科拉拥有什么呢?

    她曾经是魔法森林中最厉害纺织娘。我和斯潘塞身上的秘银护甲,其实就是科拉织出来的。

    秘银由矮人兄弟冶炼,并且使用高超的金属抽丝技术将秘银锻造成丝线。

    然而矮人兄弟没有一个会使用秘银丝线制作护甲,这不是一个拿着铁锤在火炉旁敲敲打打就能做出来的东西。它需要一位技艺高超的纺织大家用自己的巧手编织成可以穿在身上的柔软却刀枪不入的结实护甲。

    最后矮人兄弟找到了科拉。她就是南道国最厉害的纺织娘,普通的丝线在她的手中会变成最美丽的布匹,就连很多女巫都非常喜爱她的作品。

    所以科拉在观察了刚铎的布匹质量、贸易过程以及制作流程后,决定从织布这个她最擅长的技艺下手。

    她在生活没有保障的贫民中挑选有天赋的妇人,免费向她们传授如何使用亚麻织出美丽无比的布匹。更是在法拉墨的支持下,开了一家纺织工厂,安置了许多没有工作的贫穷妇女,为她们提供了工作机会,让她们可以赚取一些钱用来补贴家用,维持生活。

    虽然城中有些流言,说法拉墨的妻子钻进了钱眼中,抛头露面开个纺织厂,不愧是磨坊主的女儿。

    但有识之士都明白,纺织厂的作用并非是为了赚钱,而是提供工作岗位,减少社会闲散劳力,避免劳力浪费,同时减轻社会底层的一些怨言,缓解内部矛盾,增加凝聚力。

    也许现在还看不出来什么,科拉如今只是刚在起步阶段,没有办法一下子就显现出效果。但是等她纺织厂走上了正轨,有了资金,肯定还会有其他动作。到时候,该看得清楚的人就能看清楚,而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声望,就是科拉在刚铎最好的护身符。

    前两天科拉听说了精灵族喜欢精美的东西,就已经开始筛选最厉害的纺织能手,设计新的、符合精灵审美的花纹,打算生产一批外贸出口、专门针对精灵交易的布匹了。

    我和斯潘塞听闻这个消息,也只能赞叹一句,能干的女人。

    我和斯潘塞都不擅长这种实业。

    其实我和斯潘塞都会更为先进的纺织机器。

    曾经有一次学校的课后实践题目就是纺织业的发展史,研究这个自然绕不开纺织车。

    从简陋到精密高效的纺织设备,我们几乎都知道该如何制造。再加上这个世界不怎么科学的金属锻造能力,水力织布机这种也不是造不出来。

    但是我们都没有插手。

    一个社会的经济体系是非常脆弱的,如果突如其来的插入某种异类,聪明如斯潘塞也无法预料后续会发生什么事情。生产力过剩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更何况,布匹的生存量与原材料也挂钩的,现在他们更需要的是布匹质量,需要的是安置穷困者,而不是追求成本和数量。

    所以我们对此都保持了沉默。

    下午的时候和斯潘塞从图书馆里出来,我提议一起去集市逛一逛。

    斯潘塞当然欣然同意了。

    他一向迁就我。

    集市里卖的东西千奇百怪,我们两个衣食住行都不需要操心,所以想要买的也不是这些东西。

    我在寻找草药。

    集市上偶尔会有些采药人出来卖药材,大多数时候都是些比较寻常的东西,但是偶尔还是会有惊喜,我还是能找到一些炼制药剂能用的材料。

    和魔法森林不同,刚铎这里的造纸技艺挺先进的,虽然纸张质量比不上现代社会,颜色也有些泛黄,但是制作出来的纸张墨水写字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了。斯潘塞每天的纸张消耗量非常大,他偶尔会到集市这里购买一些。

    除此以外,大概就是一些稀奇古怪、不知道被卖家从哪里找到的特殊物品能够吸引我们的目光。

    我买过一枚刻着奇怪花纹的石头,它的材质有点像玉石,但绝对不是玉石,花纹看上去有些像文字,只是查不到任何有关的资料。

    而斯潘塞买了几张破破烂烂字都看不清的羊皮卷,最近一直在查资料做修复工作。

    我觉得这个过程就好比是挖宝探险,你不知道你买下来的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它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

    我和斯潘塞两个都挺喜欢这个游戏的。

    集市上逛了一圈后,在回去的路上,我问斯潘塞:“斯潘塞,你在图书馆里资料查的差不多了吧。关于那些玄乎的力量体系研究的怎么样?”

    斯潘塞有些苦恼的说:“人类当中虽然因为种族血脉的不一样,多多少少都带了一些不同,但是并没有脱离正常范畴。真正的,所谓的魔法、符文、预言等等东西,多数还是出现在了精灵以及矮人中。在刚铎想要找到更多实质性的资料有些困难,我都快把整个图书高塔翻遍了。”

    那座图书馆是建立在一座高塔内,有皇城的卫兵把守,我习惯性称呼它为图书馆,而斯潘塞则顺着其他人称呼它为图书高塔。

    我听了斯潘塞的回答,则说:“那,我们离开吧。去精灵的聚居地,那地方也许我们能找到谜题的答案。”

    斯潘塞听了我的话,有些犹豫。

    我不解的问他:“斯潘塞,你在犹豫什么?”

    斯潘塞说:“你不是不喜欢到处迁徙吗?”

    我不喜欢陌生的环境,因为每到一处,我都必须花费很大的精力去熟悉周围的环境。

    听到斯潘塞这么为我考虑,我忍不住微微笑了笑:“不要紧,有你在身边,哪里都能很快熟悉,不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很陌生的。”

    斯潘塞显然也想离开,他对这个世界抱着非常大的好奇。

    不过,也许是因为我们都非常清楚的明白,自己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并不愿意过多牵涉进战争层面的东西,更多的是想远离。

    对付黑暗力量我们有心无力,帮助中土各族内斗又有力无心。所以,选择继续我们自己的旅程,探索整个世界,是我们唯一能做的选择。

    更何况,我还要帮森林女巫玛琳菲森送玫瑰呢。

    “斯潘塞,你说那位精灵王有多令人心动,玛琳菲森这种敢爱敢恨、情感激烈的女巫都只敢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去表达自己爱意,并且没有抱着一分希望?”

    “我们亲眼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听说精灵族不欢迎外人呢,我们也不认识路。”

    “找个向导就好。”斯潘塞瞬间就想到了解决方案。

    “找谁?”

    “灰袍圣徒米斯兰达,或者,我们应该称呼他一个更加广为人知的名字。”斯潘塞说:“甘道夫。”

    “但是他是个流浪巫师,不怎么好找呢。”

    “总归会等到他的。传闻甘道夫致力于对抗末日火山中隐藏的黑暗势力魔王索伦,而刚铎则是第一道防线,他不会不来刚铎的。”斯潘塞说。

    谈完了这个话题,我们也回到了住所,科拉已经带领侍女准备好了晚餐。

    今天博罗米尔会来一起参加晚餐,科拉对这位兄长心存感激,晚餐菜色准备的很用心。

    烤全羊,奶酪洋葱蘑菇汤,黑椒牛排,奶油鸡肉吐司,蔬菜沙拉,杂蔬乱炖等等。

    放学后的瑞金娜刚进门,就哇哦了一声,非常期待的站在餐桌前不肯走了。

    瑞金娜和斯潘塞一样,对于奶制品有着情有独钟的喜欢,对肉类也非常忠诚。所以今天的菜色几乎都是她喜欢的东西,难怪挪不动脚步了。

    吃过了热闹的晚餐,大家四散回房休息,我和斯潘塞两个找法拉墨提了提米斯兰达的事情,问他知不知道米斯兰达的行踪。

    法拉墨有些为难,他和米斯兰达的确是忘年交,但同样的,他也十多年没见过这位巫师了,所以暂时无法了解他的行踪。

    但是法拉墨也说,索伦势力蠢蠢欲动,虽然五百年前他已经被打败驱逐了,但是如今他又在集结势力,准备卷土重来。米斯兰达一直致力于对付索伦,他应该很快就会来到刚铎。

    晚间,斯潘塞挑灯不睡,在书房中不知道在干什么,我本来写好日记准备睡了,看到这一幕,就过去找他。

    然后发现他在绘制整个中土的地图。

    这份地图他从认识法拉墨开始,就一直在画,其中我们走过的那些区域是绘制的最为详细精准的。

    而其他地方,一片片空白随着我们从他人口中、图书馆里的书籍中、流传于世的传说中找到信息线索,也都渐渐补全起来。

    今天去图书馆,就是为了查找一些资料。

    我弯腰在斯潘塞桌前,仔细观察他手下的地图。现今,整个地图上已经几乎没有空白,在这薄薄的一片纸上,我看到了整个世界。

    斯潘塞对于地理方面有着某种天然的直觉,他不做侧写师的话,去当一个地理学家也挺不错的。说不定,我们以后还可以去找找各种失落的宝藏什么的。

    斯潘塞并没有被我打搅到,他又仔细画了一个多小时,才发现我就在他旁边。

    “还没睡?”

    “还没有和你说晚安呢。”我回答。

    斯潘塞无奈的笑了笑:“我亲爱的诺曼,晚安。”

    我说:“斯潘塞,晚安。”

    第50章 魔幻旅行日志(十二)

    3003年6月18日 天气晴

    我们今天遇到甘道夫了。

    并且明天打算和他一起离开。

    早上我和斯潘塞去帮法拉墨整理军需账目, 虽然不想插手战争,但是帮忙处理这些不影响大局的小事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活计非常轻松,虽然数量庞大, 但是对于斯潘塞来说, 他哗啦哗啦翻了一通,具体数字就基本上算出来了, 然后再找出什么地方不怎么对劲有猫腻,标记出来就可以了。

    我没帮上什么忙, 只是打打下手, 搬搬东西,清理清理灰尘。

    其实就是单纯陪着斯潘塞去而已。

    午饭之前, 堆了半个房间的账目全都整理出来,斯潘塞和法拉墨做了交接后,也没打算在军营吃饭, 直接带着我一起去集市。

    说实话,刚铎虽然繁荣昌盛, 但是能玩的地方除了那些酒吧外, 就只有集市。还有一些住着冒险者的旅馆倒也是个探听消息的好地方, 不过太危险了,里面什么人都有,我和斯潘塞都不怎么想惹麻烦。

    在集市逛了一会, 我们两个刚买了一点面包, 一份奶酪, 两杯酸奶, 还没来得及吃, 就发现整个集市的小孩子都拼命的奔向城门口。

    “发生了什么?”我一脸懵逼。

    这情景,特别像小时候著名的马戏团来拉斯维加斯巡演时, 我和斯潘塞那欢呼雀跃的劲头。

    但是中土没有马戏团,就算有一些流浪的表演团,也不会来刚铎。现在中土大陆上都流传着黑暗再度降临的流言,那些在整个大陆上流浪的表演团才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刚铎这么危险的第一线,对于他们来说赚钱和好好活着最重要。

    大概是刚巧听到了我的疑问,旁边卖酸奶的大妈翻了个白眼,说:“因为那个喜欢放烟花骗小孩子的灰袍子来了。天哪,他就不能把精力放到正事上去吗?每次他来,都哄得小孩子们不愿回家了。就缠着他放烟花看。”

    大妈的抱怨显然并不公正,立即引来了旁边一个年轻小贩的调侃:“哦,得了米格,你以前不也挺喜欢看他的烟花么,我记得你和杰林订婚,还是在米斯兰达的烟花下订的呢。”

    米格显的有些羞怒,拍了一下年轻小贩,小声吼道:“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怎么耳朵就这么长。”

    我和斯潘塞没有理会两人的打闹,对视了一眼,也跑向城门。

    我们到的时候,甘道夫已经驾着木板马车进了城。

    他穿着麻布灰色长袍、带着尖尖帽的巫师,长着长长的白胡子,身上有一种充满智慧、却又俏皮的风韵,满身的风霜之色没有减弱他一分气度,在那挂在木板车左前角的一串铃铛清脆作响声中,在小孩子们欢呼的“甘道夫、甘道夫”快乐中,灰袍巫师笑呵呵的回应着每一个孩子的渴望。

    “你会见到漂亮的烟火的。”

    “火龙?当然有,晚上可不要那么早睡,睁大眼睛看吧。”

    “好久不见了,米格,你现在起了生意了吗?挺好挺好。”老巫师显然不止认识孩子,他对其他人也挺熟悉的。

    刚刚还和小贩吵闹的米格大妈,却只比我们晚到了一小会儿,她听到甘道夫的问候,完全没了方才的气势,十分爽朗的回应甘道夫:“米斯兰达,你这么多年还在流浪吗?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能找个地方安定下来吗?”

    甘道夫有些哭笑不得,他大概是开心有老朋友的关怀,却又好笑老朋友的不了解。

    我曾在书籍上看到过,传说巫师来自于神佑之地,他们不老不死,只是为了方便在中土行走才变成了老人的形象。

    “谢谢你的关心,米格,不过我这把老骨头还能动,自然是要将快乐带给每一个中土的小孩子。”甘道夫乐呵呵的回答,也没多解释什么。

    在甘道夫和米格交谈时,远处传来了奔跑的声音,很快,一身盔甲的法拉墨站到了甘道夫的马车前。

    甘道夫连忙下车,握着法拉墨的肩膀,打量了他许久,然后说:“哦,法拉墨,当年总是跟着我跑来跑去的小伙子,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你。”

    法拉墨本来很激动,但是听了甘道夫的话,不由得有些无奈:“米斯兰达,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了。”

    甘道夫的记性不好,这点法拉墨早就知道了。

    所以他对于甘道夫过了许久才想起他到底是谁这件事一点都不意外。

    面对法拉墨无奈的笑容,甘道夫则拍了拍法拉墨的肩膀:“老朋友,别在意这些细节,你要明白,巫师的记性都不怎么好。但是你只要知道,我无论忘记多少东西,自己的老朋友们总会记得的。即使暂时忘记了,也会很快想起来的。”

    法拉墨微笑,然后抱了抱甘道夫,说:“谁让你是我的朋友呢。欢迎来到刚铎,我的老朋友。走吧,先去我家歇息梳洗一下。”

    甘道夫拒绝了:“我来刚铎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

    法拉墨疑惑的问:“什么事?你说,只要我能帮得上。”

    “我要进图书高塔找些资料。你得帮我弄个通行证。”甘道夫说:“我知道摄政王殿下并不喜欢我插手刚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欢迎我来米那斯提纳斯,更不会允许我在图书高塔来去自由。但这次要找的资料非常重要,所以法拉墨,你一定要帮我。”

    法拉墨说:“没问题。你打算找什么资料?急不急?如果着急的话,我可以推荐两位绝对可靠的学士,让他们帮你一起找。”

    “法拉墨,你是在说我们吗?压榨我们帮你处理积年累月的军需账目就算了,现在连在图书高塔翻资料也要我们去干了么。”我听到这里,觉得是个好的话题切入点,就直接调侃法拉墨,拉着斯潘塞自人群中走出来。

    法拉墨见到我们,则替双方介绍:“米斯兰达,这是我的好朋友,也就是我向你推荐的那两个学者。瑞德,诺曼,这就是你们想找的灰袍巫师甘道夫。”

    听了法拉墨的介绍,甘道夫眯着眼睛盯着我和斯潘塞整整几分钟,然后他呐呐说道:“你们好。”

    但是他神色恍惚,显然心中还在思考什么。

    我和斯潘塞本就对这个世界的非常规力量感到忌惮,看到甘道夫这种表现,心中都咯噔了一下。也许,甘道夫看出了什么,对我们的身份有了定义。

    万一这个世界的人对异界来客之类的身份非常忌讳,并喜欢执行死刑什么的,我们两个在这里岂不是跑都跑不掉。

    好在甘道夫并没有再说什么,他恍惚了一会儿后,反而同意了法拉墨的意见,非常郑重的邀请我们去帮忙查资料。

    既然他对我们的身份没有任何质疑,并且还同意了法拉墨邀请我们帮忙的提议,算是表达了对我们的信任。

    所以我也趁势提出了小小的请求。

    “你们说的,应该是西尔凡精灵之主,北幽暗密林之王,林地王国的领导者,瑟兰迪尔陛下。”甘道夫听了我们的请求,然后知道我们前往幽暗密林,居然是为了个森林女巫玛琳菲森送永恒玫瑰时,脸上露出了调侃的笑容:“哦,我的天,我一直以为瑟兰迪尔的魅力只会在精灵族以及长湖镇挥洒,没想到居然能散播到黑暗大陆那边。永恒玫瑰,这位女巫一定是一位精通木系魔法的强大巫师。看来在中土之外,魔法依然流传着,这是一件好事。”

    “那么,甘道夫先生你认识去林地王国的路吗?”我问他。

    甘道夫点点头,目光之中带着一丝回忆之色:“虽然我和瑟兰迪尔的关系算不上有多好,但是六十年前我刚到那里拜访过。不过问题是,我在这里查完资料后,恐怕要先去一次夏尔,到那里探望一位老朋友,之后也许会邀请这位老朋友一起上路,去另外一个精灵族地瑞文戴尔。结束了瑞文戴尔的探访后,才会走过荒原,翻越高山,再到达密林。你们愿意陪我绕这么一大圈么?”

    斯潘塞思考了一下:“当然,我和诺曼本来就对传说中的夏尔以及瑞文戴尔非常感兴趣,能有一位阅历丰富的巫师作为旅途向导,实在是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案了。还要多谢甘道夫先生准许我们同行。”

    甘道夫听完后,说:“那走吧,我们先去图书高塔,路上再跟你们说,我们要找的到底什么信息。”

    在去图书高塔的过程中,甘道夫向我们讲述了关于戒指的传说。

    具有特殊魔力的戒指,被称为魔戒,一共有十九枚,分别是精灵三戒,矮人七戒和人类九戒。它们均是由精灵打造,有一些神奇的作用,可以帮助戒指主人抵御外敌,守护自己的部群。

    然而这一切的起源,是灰烬山脉末日火山中那位黑暗魔君索伦的阴谋。他遮掩真面目,现身传授精灵魔戒的制造方法,借助当时统治着整个大陆的精灵族的力量,锻造出十九枚魔戒。实则索伦自己暗中在他的老巢末日火山中,铸造了一枚至尊魔戒。

    “至尊之戒,统领众戒。”这句谚语说的就是至尊魔戒的作用。

    铸造时,索伦在至尊魔戒中灌入了他全部的力量,可以说,至尊魔戒替代了他的身体,贮存了他所有的力量。

    所以即使五百年前索伦已经被打败,却依旧能够灵魂完整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很快即将卷土重来。

    与此同时,他还能够凭借至尊魔戒的力量,腐蚀、控制其他十九枚戒指的主人,从而达到控制整个中土大陆的目的。

    其中意志力天生弱于其他种族,容易被诱惑的九位人族魔戒之主,很快就被彻底腐蚀,从生前守卫领地、保护人民、高高在上的领主或国王,变成了介于生与死之间的古怪生物——戒灵,还受索伦驱使,沦为替索伦四处奔波,帮他除掉反抗势力的走狗。

    至尊魔戒曾被刚铎国王埃西铎使用圣剑从索伦手指上砍下,然而取得至尊魔戒的埃西铎很快就被半兽人杀害,魔戒也落入了安度因河,从此在无任何消息。

    无路是索伦,还是各族知情的领导者们,都在搜索至尊魔戒的下落,却无一人可知。

    甘道夫来刚铎查阅资料,除了刚铎图书高塔闻名遐迩,书籍众多这个原因外,更多是因为刚铎有最后一位至尊魔戒持有者刚铎国王埃西铎的记录。

    埃西铎得到魔戒后,并不是立即就被半兽人杀死,这其中的时间差期间如果有记录的话,定然也只能在刚铎的图书高塔之中。

    当然,甘道夫并非单纯来寻找与至尊魔戒相关的信息,他还是来调查另外一枚戒指的出处的。

    这枚戒指是他一个好朋友持有的,甘道夫知道这枚戒指有魔力,他觉得中土大陆上每一枚魔戒都是有秘密的,一直都不放心他的朋友使用魔戒的力量,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枚戒指的来龙去脉。

    然后今天整个下午,我们就在图书高塔中度过了。

    甘道夫以及法拉墨和我,均坐在门口的木桌上,喝着清茶,甘道夫还非常悠闲的抽着烟斗,对着透过窗户穿梭进来的午后阳光吐烟圈玩儿。

    法拉墨问我:“你们学者都是这么疯狂以及不可思议的吗?我记得,我记得瑞德到这里才渡过了四个月不到吧?”

    嗯,我们正在等斯潘塞将图书高塔中所有有关‘戒指’的书、记录散页、古老羊皮卷等等搬出来。

    闲得无聊的斯潘塞已经在这几个月里,将高塔里所有的书籍看完了。

    一分钟阅读两万字的速度不是盖的,而且现在的书籍大多数纸张较厚,看上去是个大部头,其实斯潘塞大概十分钟就能看完好几本了。

    面对法拉墨的惊讶,我连忙说:“不不不,不可思议的是斯潘塞。我达不到他的速度,而且对那些晦涩又充满文学色彩的书籍十分头痛,也记不住那些带插画的,所以不可思议的夸赞只能送给斯潘塞。”

    甘道夫乐呵呵说:“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天生就充满了悲悯之心以及智慧,法拉墨,血脉从来不是限制一个人成长的理由。你总会遇到那些充满了天赋、令你大吃一惊的杰出人才,登丹人虽强,但并非是全能全知的神秘。”

    法拉墨苦笑:“米斯兰达,我明白你的意思。血统并不能代表一切,世界上每一个向往美好和自由的什么都是值得尊敬的。但是,我的父亲和兄长并不明白。他们觉得登丹人天生高贵。”

    甘道夫又抽了口烟,然后说:“他们是他们,你是你,我并没有想劝你去改变什么。实际上你作为登丹贵族的纯血脉,并没有立场去改变刚铎以登丹人为尊的现状。而且,以刚铎现在的情况,依靠登丹人高智慧、高战力以及绝佳的统治力,的确是最稳妥的治理方案。毕竟,每一种血脉总有他必须肩负起的使命,登丹人不愿忍受他人统治,永远向往自有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尊敬。只是,我一直认为,人不该为血脉骄傲,而是应该令血脉为他自豪才对。”

    我们还在说话间,斯潘塞就已经将所有的东西都捧了出来,一下子就堆满了整张木桌子。

    然后甘道夫将烟斗放在一边,开始翻桌子上东西。

    他刚拿起一本书,还没来得及翻开,斯潘塞就告诉他:“192页。”

    甘道夫抬头看了斯潘塞一眼,然后翻到了192页,看了内容之后说:“这里面,讲的是人类九戒之首,安格玛巫王的少年时期。他出身登丹贵族,接替了他父亲的爵位,少年英才,荣誉和使命感非常强烈,为刚铎曾经立下赫赫战功,但同时野心也强,对摄政王管理国家政务的情况不满,但在竞争首相之位时失败了,后来他离开了领地,失踪了。”

    他叹了口气,将书合了起来:“显然,这不是我要找到。”

    斯潘塞在我身边坐下,他找了许久的书,挺累的了,我把之前买的面包递给他:“先吃点东西垫垫,午餐你都没来得及吃。”

    斯潘塞不放心,他反问我:“你吃了吗?”

    我笑了笑:“当然。”

    显然甘道夫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他将手里的书籍放在旁边,又拿起了下一本。

    一边吃面包的斯潘塞瞄了一眼书封面,咽下口中的面包后,告诉甘道夫:“倒数第二页,还有最后的一页结束语。”

    法拉墨忍不住:“瑞德,你都能背出来页码的?”

    斯潘塞说:“嗯,我看书看一遍,几乎就不会遗忘太多。”

    非常谦逊的斯潘塞没把话说满,却依旧令法拉墨投来十分敬畏的目光。

    就这样,斯潘塞吃完了面包,和我一起喝了两壶茶水,甘道夫似乎终于找到了某些东西。

    他念着:“国王陛下自灰烬中拿到那枚指环后,就将它视为毕生至宝,口口声声对着指环念叨着,这是我的宝贝,宝贝。”

    甘道夫停了下来,然后去努力回忆:“总觉得‘宝贝’这个词,似乎曾经出现过。”

    然后他又继续念下去:“身为记录官的我,曾经有幸贴身跟随陛下,也曾亲眼目睹过,那枚被传的神乎其神的至尊魔戒。从外表上看去,它很普通,一枚金子铸的简单指环,甚至连个装饰的花纹也没有。想必曾经的魔多之主,定然是一位品味低下的君王。然而某次陛下在壁炉旁烤火,却不小心将戒指丢入壁炉里后,在戒身上就出现了一行高等精灵的文字。”

    斯潘塞开口:“魔戒全属至尊御,至尊指引诸魔戒,至尊魔戒唤众戒,众戒归一黑暗中。”

    甘道夫猛然抬头看向了斯潘塞。

    斯潘塞有些不安的说:“这不是高等精灵的文字,我研究了许久,才明白它的意思,图书高塔里有关这种文字的信息太少了。不过好在它和精灵语有些像,大概是某种衍生关系,所以辨认起来并不困难。”

    甘道夫说:“这的确不是精灵文字,而是属于魔多的语言。瑞德先生,能依靠自学而掌握精灵语以及高等精灵文字的分支魔多语,你是一位非常了不得的博学之士。”

    我看了看甘道夫的表情,问:“甘道夫,找到了有关至尊魔戒的信息,但,你似乎不是很开心。”

    甘道夫喃喃说:“其实,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该开心,还是不该开心。有可能吗?它也许就是至尊戒?”说了一些莫名之语后,他对法拉墨说:“老朋友,我和他们两个明天就离开,恐怕要劳烦你帮我们准备快马和行李了。”

    法拉墨自然表示没有问题。

    我们一行人回到住处用过餐后,就直接和科拉以及瑞金娜道别,安抚好了恋恋不舍的瑞金娜,大家都洗漱好准备早点睡觉,明天好早早起来赶路。

    睡觉道晚安时,我对斯潘塞说:“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斯潘塞:“?”

    “其实是今天下午你在找那些有关戒指书籍时想到的。”我说:“身为能够操纵时间与空间之力的戒中至尊,吾鄙视其他所有不好好努力只想走歪门邪道的下等戒。”

    “这是?”

    “就是我的那枚青铜戒指上的注释,哈,听到那个什么至尊魔戒的故事后,我第一个就想起了它呢。果然,那些所谓的魔戒不好好履行身为戒指或者魔法道具本身的职责,就是那种喜欢走歪门邪道的下等劣质戒指呢。”我说。

    斯潘塞无奈了:“你是看我心情不好,所以故意讲笑话给我听?”

    我嘻嘻笑了一声:“有什么好烦恼的,邪恶必然不会持久。你就少操点心了。”

    “但是这个笑话不好笑。”斯潘塞毫不留情的吐槽我。

    “谁告诉你这是笑话啦,我只是说,我的这枚青铜戒指可骄傲了,它这么可爱,你不如戴着?明天可以对甘道夫说,这枚戒指可比魔戒厉害多了。”

    斯潘塞说:“青铜戒指也许是我们回家的最关键的钥匙以及契机,我的确一直都在思考那些它与相关的事情。所以,”他点了点我的额头:“你就别瞎安慰了,我没事,只是思考的事情有些多。早点睡吧,我们明天还要早起,后续的事情看看情况再说。”

    我叹了口气,然后无奈的说:“哦,好吧,斯潘塞,明天见。你要给我一个睡前晚安吻吗?”

    斯潘塞终于恼羞成怒,哐的一下关起门,还在门里面用力提醒:“诺曼,要我提醒你,你现在是快十八岁,而不是八岁吗?!”

    我哼了一声:“八十八岁晚安吻也不会过时。”

    没等到斯潘塞再开门,我只好乖乖的回房间了。

    其实我没有和斯潘塞开玩笑,我是真心觉得,带着柯罗诺斯的青铜戒指,也许,也许能保护斯潘塞。我才不管它到底是不是我们回家的关键道具,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保护斯潘塞不要受到任何伤害。

    睡觉前我又看了一眼斯潘塞送给我的那一把枪。

    它只用来打过猎。

    我有些担心我自己保护不了斯潘塞,毕竟这个世界非常规的力量太多了。而且,鬼知道跟着甘道夫会遇上什么危险,甘道夫和索伦作对这么久,索伦恐怕早就将他视为眼中钉了,怎么可能不派属下紧盯着这位流浪的灰袍巫师?!

    所以,我希望青铜戒指的注释没有装逼,它真的是戒中至尊,拥有力量对抗邪恶,能够保护斯潘塞。

    也许,我们请甘道夫当向导,并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但是这位和蔼的老先生显然已经得到了斯潘塞的认同,斯潘塞不会同意更换其他向导的。他从来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不会面临危险就退缩,反而会憋着一股气,迎头而上。

    说实话,在这一点上,斯潘塞要比我更热血,更勇敢。

    我,一直都比较冷漠。

    也许是记忆缺失的原因,只有那些与我时间相处的够长,在我日记里出现的次数够多,和我互通够频繁的人,才能让我产生感情。其他的人虽然也是朋友,但多多少少分量并不足够。

    我得睡觉了,养精蓄锐。

    从明天开始,努力对抗一切危险,正面解决一切困难。

    与其寄托希望于别人身上,逃避将来有可能降临的艰难险阻,不如勇敢的迎头而上,永除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