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锦鲤的美食恋爱日常 > 235、第二百三十五章
    炖煮排骨这种食材的时候,炖煮的时间越长,它释放到汤中的脂肪部分就越多。

    从排骨中脱离的这些脂肪,将会渐渐融化到排骨汤里,作为汤中的油脂而存在。

    持续这样炖煮一段时间之后,排骨汤就会变得肥腻美味起来。

    即使一滴额外的油脂都不放,排骨汤也不会有“清汤寡水”的感觉的。

    营业时,到了应该出餐的时候,就连肉带汤把排骨捞出盛到碗里。

    当排骨连汤出锅之后,只要再在盛出的汤中撒上胡椒粉、香菜碎与切得很碎的葱花,简单、基础的排骨配米饭就完成了。

    将排骨送入口中之后,黎锦不由得产生了些许傲慢自大的心态。

    “不愧是我诶。”黎锦自言自语一般地说道。

    将排骨的质感描述为“入口即化”的话,那或许是夸张了一些。

    但是,由于这种排骨,实在非常香醇肥美、细腻软烂的关系,使得它只要用筷子在骨头上一拨,肉就会自然滑落下来,只留下一根光秃秃的细骨棒了。

    而且,从这排骨上面剥落下来的肉,只要随便用筷子戳一戳,就会变成一丝丝的肉丝了。

    这种软烂的肉丝,竟然可以连同仅余的少许肥肉一起,直接拌在米饭里,成为肥美的“拌饭”。

    排骨的调味,是适当的咸味,但在这优雅的咸味之外,还有柔和的甜味作为缓冲。

    这种复杂细腻的香甜味道,让排骨的肉味显得更为肥美。

    胡椒粉提升了汤的鲜味,而香菜碎增加了汤的清香,辛辣的葱花则适度去除了肉汤的油腻感。

    排骨的肉感肥美鲜嫩,而汤则是辛辣鲜美的。

    作为小菜的糖醋萝卜片,吃起来是酸酸甜甜的感觉。

    它的调味,爽口得如同某种水果一般,但微酸的口感,却又能进一步让口腔感到清爽舒适。

    稍早前,炖在排骨汤里的那二十个鸡蛋……此刻也到了不该忽略的时间了。

    本来,只有这二十个鸡蛋而已,它的数量,让黎锦觉得有点舍不得动筷子。

    但黎锦思前想后,觉得即使自己完全不吃的话,这二十个鸡蛋本来也依然不够当成商品的。

    作为“试验品”的鸡蛋,还是先自己尝尝再考虑如何出售吧。

    然后,黎锦为自己和阿诚各捞了一个鸡蛋出来。

    在煮制的过程中,鸡蛋的蛋白刚一成形,就被黎锦捞出来、敲碎了蛋壳之后又丢回排骨汤中。

    这样一来,肉汤的鲜味就能煮进鸡蛋之中,让鸡蛋吃起来有一种“卤蛋”的感觉。

    阿诚买来的鸡蛋,是表面犹如白纸一般清洁的白色蛋壳,但经过炖煮之后,颜色却变成了红棕色。

    这种颜色,看起来倒是有点像茶叶蛋,但黎锦不用尝也知道,这种鸡蛋肯定比茶叶蛋美味多了。

    被黎锦敲碎的蛋壳,只是外皮有裂纹而已,外皮里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皮,继续把蛋壳连在一起。

    蛋壳内部这层皮,名字叫做“凤凰衣”。

    据说,“凤凰衣”治疗贫血的效果是很好的。

    可惜的是,“凤凰衣”的口感很差。

    所以,黎锦与大多数人一样,都不去吃这层皮。

    虽然有些遗憾,但对黎锦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用“凤凰衣”把整个蛋壳的皮都剥掉之后,露出来的凝固鸡蛋白,就犹如碎裂的瓷器一般,浮现出密密麻麻的花纹来。

    这层蛋清的外表,与普通鸡蛋清非常相似,看起来很光滑,仿佛并没有吸收肉汤常有的杂质似的。

    黎锦夹起了一个排骨汤炖煮的鸡蛋,下定决心,一口咬了下去。

    细腻而又富有弹性的鸡蛋白,仿佛一瞬间充斥着黎锦的舌头与口腔,让她印象深刻。

    虽然很有弹性和韧性,但那绝不是硬邦邦的,而是柔软而又有适度韧性的鸡蛋白。

    更进一步咬开之后,里面的鸡蛋黄竟然也被汤汁染色而显得颜色格外深沉。

    蛋黄虽然是凝固的状态,但一点儿都不干,而是类似非常新鲜的咸蛋黄一样,细腻柔软,有一种沙沙的美妙质感。

    “怎么样?”黎锦不由得炫耀般地说道,“味道不错吧?阿诚你怎么看?”

    “阿诚还能怎么看?嗯……阿诚觉得好吃啊。”阿诚沉思着说道,“这是阿诚吃过的最好吃的排骨和卤鸡蛋了。将军做饭实在很美味啊。”

    “我也觉得啊。”黎锦微笑着说道,“虽然我吃过很多次排骨和卤鸡蛋,但是都没有我自己煮的好吃呢。真不愧是我呢。”

    那么,在这番试吃之后,黎锦觉得,中午开业时要提供的食物,已经很妥当了。

    或许之后一段时间,会增添新的食物。

    但现阶段,黎锦觉得就先供应这些好了。

    距离午时还有极短的一段时间,黎锦有些紧张地在厨房中来回走动起来。

    她非常担心,“最终无人问津”的结果。

    “这怎么可能呢?”阿诚惊讶地说道,“将军想做的事情,怎么可能做不成呢?”

    “虽然是这么说……”黎锦叹了口气,说道,“但这种‘规则’如果真的存在的话,它就不能有‘不灵’的时候吗?”

    “不会的。”阿诚以斩钉截铁的自信语气说道,“阿诚保证,肯定会有人上门的。阿诚只希望,不要太过于络绎不绝了。因为如果真的这样的话,咱们招呼不过来啊……”

    “谢谢阿诚啦。”黎锦迷茫而又无力地点了点头。

    真有阿诚所说这么顺利吗?她还是不太相信。

    最后,黎锦还是找了一张纸,在桌子上写了四个大字出来。

    黎锦拎着写有“开业大吉”四个字的长方形白纸,来到了“有间饭庄”的门口。

    急切间,她用肉汤代替浆糊把白纸贴了上去。

    这么做虽然有些奇怪,但其实是行得通的主意。

    熬煮得足够浓稠的肉汤,是非常黏腻的。

    黏度上,基本上可以当成浆糊的代替品,也一样能粘住纸张之类的东西。

    只不过,用肉汤来粘贴东西有些浪费。

    而且,成本也高于浆糊,效果却未必更好。所以,没人会打这方面的主意。

    但是,因为黎锦手边这种东西有的是,而临时熬煮浆糊才是浪费的行为;所以,黎锦就偶尔铺张浪费了一把,将肉汤当成浆糊贴在了门上。

    “排骨饭哦!好吃的排骨饭哦!想吃的人快进来吃吧!”黎锦用明快的声音吆喝了几句之后,就由于羞涩而迅速跑掉,回到了“有间饭庄”之中。

    黎锦知道,吆喝并不是一件很值得羞耻的事情。

    恰恰相反,这是推销时必不可少的行为。

    但是,知道归知道,注意到“自己在大街上用嘹亮的声音大喊”这种行为,还是让黎锦感到浑身不自在,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自己的脸皮,什么时候才能变得稍微厚一些啊……难道一生都是这样吗?

    想到这里,黎锦有些烦恼地坐在了“有间饭庄”的柜台里面。

    “你们家是卖‘排骨饭’的‘食肆’吗?”忽然,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走了进来。

    这个女孩子的衣服,虽然不算华丽,更没有穿金戴银、珠光宝气……但看起来,她的衣着还是很精细讲究的,应该是个中等人家的女孩。

    “是呀,我们家是专卖‘排骨饭’的食肆哦。”有人来访时,黎锦就立刻打起精神。

    但她并不习惯过度自卖自夸,因此,只是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家的餐品就不再往下说了。

    “是怎么卖的呢?”女孩子好奇地继续问道,“我从来没有吃过‘排骨饭’这种东西,很想尝尝哦。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食物,是如何出售的呢?”

    “米饭与排骨,是分开收费的。”黎锦说道,“米饭大碗三文钱,小碗两文钱。排骨则是两文钱一块。”

    为了解释自己的话,黎锦还用拇指与食指勾成圈,来指示排骨块的大小。

    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女孩对此却是显得很茫然。

    “排骨原来这么小啊?”女孩子惊讶地说道,“那只买一块排骨的话,岂不是不够下饭吃的卖?”

    “当然啊。”黎锦说道,“只要你是用来配饭的话,只吃一块排骨那肯定不够吃呀。我们这里有每碗十块的大碗排骨,售价十五文,每碗五块的小碗排骨,售价八文哦。”

    可惜,女孩子居然掰着手指算了半天,才搞清楚“碗装套餐比一块块购买的排骨便宜”这么简单的道理。

    这一点,让黎锦稍稍有些哭笑不得。

    “那么……我就先来一碗‘小碗米饭’、以及一碗‘小碗排骨’吧。”女孩说道,“我先试吃一下,如果好吃的话,我以后还会来的。”

    “一共十文。”黎锦说道,“先给钱。因为,我对‘谁给了钱’‘谁没有给钱’这种事情是记不住的。所以,你先给我钱,我这就给你盛排骨去。”

    “好啊。”女孩子年纪虽然不大,但是给钱倒是痛快。

    她立刻数了十文钱交了过去。

    虽然不是第一次经营时挣到钱了,但今天是第一次从食肆、从“炖排骨”的套餐中挣到钱,黎锦还是很高兴的。

    对女孩拿出的铜钱,黎锦自己又重新数了一下。

    她倒不是担心女孩会存心少给钱。

    黎锦只是觉得,连“小碗米饭”“小碗排骨”合计应该多少钱,都需要掰手指计算的孩子,数铜钱一次就成功的概率,也实在不高。

    幸好,数了一下,黎锦意外地发现一点错都没出。

    女孩拿出的,确实就是十文钱,黎锦多少安心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