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平南
说完之后姜珂还有些后悔, 万一自己演技太好,感情太真挚,把嬴政给说感动了, 他中途改变主意带自己一起去南方巡游,那不就功亏一篑了吗?
好在她的担心并未成真,嬴政只是回复她的不舍之情后并对她坐镇咸阳表示鼓励和信任,没说让她也跟着一起去。
不过嬴政敏锐地感觉到此刻的姜珂有点怪怪的,
但具体怪在哪里, 他一时之间还真就没察觉出来。
可能他的内心拒绝相信自己离开后姜卿会非常开心这件事吧。
在喜欢祭祀和占卜的秦朝,即使是皇帝, 做任何事情之前都需要占卜出个吉时, 然后按照这个时间来精准做事,这次巡游也不例外, 眼看马上就要到出发时间,嬴政又叮嘱扶苏几句, 随后便乘坐帝王专属的马车离开了。
亲眼目送游行队伍出了城门,离开咸阳, 姜珂便和其它官员们一起继续该干啥干啥, 处理自己的公务去了。
嬴政离开后的第一个时辰,咸阳一切如旧, 无事发生。
嬴政离开后的第二个时辰,依旧一切如故,只不过姜珂的心开始慢慢松散起来。
嬴政离开后的第二天……
姜珂内心OS:本丞相工作了一辈子。还不能享受享受吗?
而且她前半生辛辛苦苦耗费那么多心思招揽过来的门客,此时不用, 更待何时?
也是时间赶得好, 此时正值陈平从三川郡擢升至首都咸阳任职,按照入职期限来看, 算算日子,陈平最晚还有七日即可抵达,为已经有范增、章邯等左膀右臂的姜珂再添一臂。
荆轲戏谑道如果按这样比喻来算,姜珂早晚有一天能达到三头六臂的成就。
对此,姜珂表示,如果那一天到来,就意味自己该退休了。
为了早些日子见到姜珂,陈平几乎用最快速度赶路,半点时间也舍不得浪费,因此即便他是带着家眷来咸阳赴任,行李颇多,也比规定时间提前了整整五天。
到达朝廷为自己准备好的住所,陈平沐浴更衣,整理仪表,洗去自己一身的风尘仆仆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姜珂。
陈平很聪明,他在政治场上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度,他能看出姜珂对自己的赏识,甚至可以用器重这个词来形容了。
但他没想到姜珂会如此器重自己。
他去拜访姜珂时,姜珂接见他的态度特别热情,热情到陈平都有些受宠若惊了,同样的,看他的眼神也很炙热。
更令他没想到的是,一番叙旧过后,姜珂居然为他引荐了治粟内史和少府,以及其余姜珂相熟的九卿,而后更是没有丝毫隐藏,将咸阳上下陈平能处理的公务全部送到他手中,以及一些更高级更机密的文书报告让他学习,并贴心告诉陈平如果他哪里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去问范老等人,他们都是很和善很热情的人。
陈平当即为之动容,身高八尺的男儿感动得热泪盈眶,几乎忍不住想要痛哭一场。
人这一生,能遇到一位贵人给一节跨越阶级的台阶便可称为幸运,偏偏自己幸运至极,遇到了这世间最好的贵人,不仅愿意提携自己,还给了自己一条前往高官显爵的通天梯,并将自己引荐给其他贵人,这些都是以前生活在户牖小乡里的陈平所不敢想象的。
陈平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努力完成姜珂交给他的这些任务,并和范老,章少府他们认真学习,不出现一点儿错处,绝对不会让自己的伯乐失望的。
姜珂:好,甚是欣慰。
有些古代官员根本就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他们认为这是自己能力的体现,除非是政治斗争失败或者身体原因,官员们是绝对不会轻易致氏归乡的,比如孔子六十多岁还想当官,历史上范增八九十岁也在为项羽当谋士。
换而言之,就是你把活都给他们,他们并不觉得自己被压迫了,反而会认为这是上司的赏识,更加干劲十足。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咸阳中公务是定量的,现在处理公务的人数增加,姜珂自然也就能放松了,而她唯一的顶头上司嬴政又不在咸阳,那还克制什么……
接着奏乐接着舞啊!
关于姜珂不工作这件事,手下门客们没有意见,咸阳黔首没有意见,就连监察御史都对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先到自己跟前提出意见的人居然是……扶苏。
“姜丞相!”
扶苏面向姜珂,叫了一声她的官职,明明只有三个字,却能从他的语气和表情中发现各种各样不同的情绪。
姜珂有点心虚,有点做了坏事后被抓包的心情,倒不是因为自己在享受生活,而是……
“父皇离开咸阳前,您是怎样答应他的?”
姜珂:……
原话是,陛下,您就放心吧,我一定照顾好大公子的。
当然,扶苏身份高贵,身旁有一大群照顾他饮食起居的寺人宫婢和傅姆,这句照顾肯定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照顾,而是教导。
但那只是自己随口说的一句场面话,就像她当年夸李斯能力超群,乃陛下之左膀右臂也一样,类似的话说过至少也有一箩筐,怎么偏偏就只有扶苏当真了。
“大殿下,我只是觉得你已经弓马娴熟,刚勇武毅,学识渊博了,我学识浅薄,萤火之微,再没有什么可以教导你的。”
“丞相叫我扶苏即可。”扶苏回她,“您莫要菲薄,您可是整个咸阳最博学的人,您若是浅薄,恐怕这世上便再没有博学之人了。”
整个咸阳最博学的人?姜珂略微有些惊讶,自己什么时候有的这个称呼?所谓树大招风,在咸阳,比自己的人学识好,资历深的学者数不胜数,若这句话传出去,自己岂不是要背上一个自视甚高的评价?
有人要谋害本官!
于是她连忙说了好几个名字试图证明自己不博学,结果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扶苏今天变得特别反驳型人格,居然全部都驳了回去。
扶苏平日根本不是这样,事出反常必有妖。
“我的先生荀子,他乃是儒学大家,又及百家之所长,我们这些弟子和他相比,譬如皎月旁围绕的群星,安可与其争光?”
这根本反驳不了,因为荀子是真有实力。
果然,扶苏抿嘴沉默,许久都未说话,似乎是在下什么巨大的决心。
姜珂正要询问是谁传出的这句话,扶苏却比他更快一步,开口说道:“可……就是荀子先生告诉扶苏这句话的啊。”
姜珂:……
姜珂灵光一闪,突然意识到这次扶苏过来找自己,很可能是就荀子先生示意的。
虽然这个想法有点惊世骇俗,但俗话说,知师莫若徒,姜珂还真就猜对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荀子愈发老迈,即使有最优秀的医者和最好药效的药材为他调理身体,也会经常提不上精力。荀子于五年前退休,逐渐连私塾也不开了,夏赏花冬观雪,或是饮茶读书,讲经论道,还有几个“兄妹情深”的好孝顺徒弟,退休生活过得无比惬意。
十八岁的扶苏,正是一生中最精力充沛的年纪,他继承自己老父亲的勤奋基因,在军营时就每天起得最早,睡得最晚,卷王到底,如今回到咸阳,更是如此。
扶苏的忠孝可是经过史书严格验证,对待先生亦然,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每日行礼问安,不敢有丝毫怠慢。
荀子:其实倒也不必这么勤劳。
于是荀子告诉扶苏自己已经没什么可以教导他的了,你去找我的弟子姜珂学习吧,她是整个咸阳最博学的人。
他虽早年四处游学,但中年之后便只长居过临淄,邯郸,兰陵和咸阳这四个城市,那时候中原的疆土并没有现在这样广阔。
其实荀子也是有遗憾的,他没见过大漠风光,也没去过百越丛林,自己已经年迈,身体状况不允许他长途颠簸。
但又很快释怀了,因为自己的下一代可以,他们正是好年华,他们意气风发,会为了黔首的幸福而砥砺前行。
于是扶苏就按照荀子的暗示来找姜珂了,并发生刚才那通对话。
姜珂在思考……
俩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扶苏在期待,丞相究竟会教导自己什么?
姜珂也在思考自己具体教导扶苏什么内容,脑海中快速闪过曾经去听姬萍上课时的情形和自己上学的经历,结果一无所获。
她总不能说:来,扶苏,今天我给你讲个自由落体运动吧?
最终决定……
“扶苏,我明日带你出城微服私访吧。”
“微服私访,这是什么课程?”扶苏有些疑惑,他之前从未听过这个词。
姜珂回道:“就是我们改换便衣装作平民,隐蔽身份去探查民情。”
闻言,扶苏对此十分感兴趣,甚至还很盼望明日的到来。
第二日一大早,扶苏便按照以往给荀子先生请安的时间来找姜珂,姜珂强忍住自己打哈欠的冲动,她瞥了一眼扶苏,没穿锦袍、未带玉珏,棉麻样式的衣裳上连个暗纹都没有,应该是提前做了不少功课。
将咸阳留给范增和陈平,姜珂放一百二十个心,简洁的马车队伍逐渐驶出城外。
按照微服私巡,必遇事故的定律,他们这趟出行共解决了两个地头蛇,查清了一桩冤案,剿灭了一小股黑色势力,并查探了周围的民生情况。
姜珂情不自禁感叹:“上次来这里已经是很多年前了,那时候这里的黔首还需省吃俭用,每餐也只能将将达到五分饱,如今却可达到路无冻绥,吃饱穿暖,而且每个月还能吃上一次肉或蛋。”
虽然只是最便宜的肉,但生活也是越来越有盼头了。
二人是隐藏身份进入各乡里的,黔首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但是对于这个王朝的热爱却无法掩饰,听到他们的赞美,扶苏同样与有荣焉。
因为他也热爱这个盛大而又辉煌的王朝。
旅程结束,回到咸阳时,姜珂和扶苏在咸阳宫门口告别。
姜珂询问扶苏这十几天的经历他心中有何感受,扶苏刚要开口回答,她又说道:“短时间内无法说清,不如这样,你回去后,写一份视察报告交给我吧。”
扶苏微笑答好。
此时已是酉时初,夕阳西下,日落的余晖洒在二人身上,为他们的身上镀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从远处看,这是一幅十分温馨和睦的画面。
偏偏有人越看到这幅场景,心里就越是讨厌。
胡亥站在远处将这幅场景尽收眼底,他是统一六国出生的第一个皇子,嬴政对他难免多些宠爱,长此以往下来也就养成了他骄纵任性的性格。
他对扶苏有印象,好像是自己的阿兄……?
阿兄快乐,胡亥就不快乐。
他如今才两岁,走路都不稳,摇摇晃晃的,跳起来连扶苏的膝盖都打不到,但已经能分清什么是讨厌和喜欢了。
他让傅姆抱着自己走到那二人面前,本想哭闹一番,可惜迟了,姜珂和扶苏告别之后便分别离开了这里。
胡亥心里的气没发泄出来,噘着嘴大声呼气,询问照顾自己的傅姆大兄身边的那个女人是谁。
傅姆如实回答。
在胡亥心中,丞相是个很大的官职。
阿兄的教导老师是丞相,胡亥对此很不满意,眼看他又要生气哭闹,傅姆心下一惊,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傅姆,可承担不起照顾公子不善的罪名啊!
好在傅姆是个机灵的,稍一思索便道:“老婢曾听人说过,您未来的教导先生也是丞相。”
“也是丞相?”听到此话,胡亥的心情才好一些,问道,“那本公子的先生会比刚才那个女人厉害吗?”
傅姆连连点头回答:“厉害,厉害的。”
“老婢这个深宫妇人都知在朝为官之人中,李丞相的法学是最厉害的,他称第一,无人敢称第二。”
即使是咸阳宫中的一个傅姆也精通说话的艺术。
韩非白身,姜珂杂家,张苍擅长黄老,张良擅谋,官员里可不就是李斯的法学最厉害嘛!
法学最厉害!?胡亥年纪小,却也知道秦朝以法立国,既然那个什么李丞相法学第一,那他一定很厉害喽。
他有问道:“那哪个叫什么毅的官员和李丞相相比谁厉害?”
傅姆知道他口中的“什么毅”指的是蒙毅,虽然后世认为李斯是法家代表人物,但蒙毅的法学也并不差,傅姆又开始左右问难了,想来想去,来了一句:“老婢只知蒙御史是武将世家。”
武将世家?那就是文这方面要差一些喽,胡亥幼稚地这样认为,当即心情大好,期盼自己早日长大,和那个李丞相一起好好欺负大兄和姜丞相。
胡亥这个想法注定以后他的每一顿揍都不白挨。
此刻远在云梦泽的李斯莫名其妙打了个喷嚏。
丝毫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好大徒给他安排了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地狱级别的重量级任务。
……
秦瓯边界处,军营。
韩信自小就在南方长大,本以为早已熟悉南方的酷热,没想到单是岭南地边界的气温就能让他热得浑身冒汗。
“左车,你们这边的战况如何?”
两位好友许久未见,自然需要好好寒暄一番。
闻言,李左车脸上露出明显不悦之色,烦躁又不耐烦,不过这表情并非是对韩信露出来的,而是对那些瓯越人。
他气道:“其实这些瓯越人手中武器落后,也不像匈奴那般弓马娴熟。他们唯一的优点便是这一大片丛林叠嶂的地形了。”
韩信闻言,来了兴趣。
地形战啊,他最擅长了。
李左车道:“每次都来挑衅咱们,每次又都打不过,打不过就往山林深处里钻,跟个野人似的,过一段时间再来挑衅。”
越人熟悉地形,知道哪里是河流,哪里有荆棘,即使赤脚,也能在山林中如履平地,还很倔强,宁愿被深林里的野兽吃掉,也不愿意成为秦的俘虏。
而且岭南多山,在这种地形作战中使用火qiang或炸药,很容易造成山火。
很明显李左车被这些西瓯人烦得不轻:“烦死了!”
从这句话里,韩信能感受到他的烦躁。
到了夜晚,更令李左车心烦的事情也出现了。
西瓯部落联盟推举出来很多位身强体壮的勇士,在夜里,这些勇士抱着必死的心态偷袭秦营,试图杀死主将,并火烧粮仓。
只可惜李信不是历史上的屠雎,他没有中西瓯人的计谋,并带领士兵们将这些试图偷袭的西瓯勇士全部反杀,军营中一时之间充满西瓯人的惨叫声。
韩信年纪虽小,却不怯战,也用长枪杀死了好几个敌人,平定完这场叛乱时,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了,他摘下头上的兜鍪,私下里悄悄对一旁的好友说道:“这些西瓯人可真傻,都不做情报工作吗?估计还有一月时间我们的粮食才能送到……”
说着说着,他突然停住了。
等等,情报工作!
韩信突然意识到,他们攻打匈奴时之所以如此轻松,没有迷路,是因为有当地的匈奴人作为向导为他们精准导航。
既然匈奴人可以,那瓯越人为什么不行?
兴许是看出他的想法,李左车告诉韩信,在北地经常会有商队进入草原和各个匈奴部落进行贸易,彼此之间有了解,匈奴人对中原人有了解,知道中原的好。这边则不同,你见过哪家商队千里迢迢来南瓯交换贸易的?恐怕还没做生意呢,就先被这边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习俗给吓到了。
野蛮、荒凉、未开化、还犟,这是李左车对他们的全部印象。
猴子手里还能漏个枣呢,到西瓯人的面前就只能挨顿揍。
韩信低头,略一思索便想出了主意,他眼中放光,信誓旦旦道:“丞相说了,如果敌人没被策反,不是他们的意志足够坚定,而是我们的糖衣炮弹不够甜!”
李左车闻言,觉得姜珂说得很有道理,路过的李信也这么觉得。
李信:“所以,韩小将军有何良策?”
李信不喜欢直接叫韩信的名字,因为这样他总会想到在楚国灭亡后章华台宴会时的那场误会,是即使过了很多年再想起来都会尴尬的地步。
完了,现在又开始尴尬了。
韩信嘴角突然噙起一抹坏笑:“咱们中原人最是善良,当然是要给他们这些蛮荒之地的可怜人送物资啊!”
那二人也并非蠢笨之人,当然不会傻傻地认为韩信真心是要给西瓯人送温暖送物资了,稍加思索,便明白了他的意图。
于是数日后,南瓯人在山里的树林中发现了一个木盒子,这个木盒光从外表上看就很精美,比他们瓯越的工匠技术强上数倍。见到这个木盒的部落首领怀疑这是凶恶的秦人所布下的陷阱,所以不让自己的族人打开它。
族人刚开始时虽然惋惜,但还是听话地将其丢弃了,可没想到往前不到三公里,便又看到了一个木盒。
西瓯人:我们首领也读过中原人的兵法,知道中原有威力很大的黑色粉末,我们才不会轻易中计呢!
然后捡到了第三个盒子,第四个盒子……一直到第不知道多少个盒子,好奇心终于战胜了谨慎,这个部落决定派出最勇猛的勇士来打开这个盒子。
大家都躲得远远的,打开盒子的那一瞬间本能转头闭眼,预料中的巨响却并未发生。
无事发生。
过了很久大家才敢凑上前去观看,勇士将木盒里的东西展现给众人看,根本不是什么武器,而是平平无奇的一盒……
肉干?
制作肉干需要干燥的空气或大量的盐,所以中原人和匈奴人都认为是平平无奇的肉干,在西瓯部落中可是个稀罕物。
秦人肯定在里面下毒了!
大家都坚定不移地这样认为。
但架不住部落里也有好口腹之欲的馋鬼夯货,对盒子里的肉干垂涎欲滴,眼神一直都没移动过地方。
趁人不注意偷出来一根吃,先咬一大口,不硬不柴,有点咸,但是油脂丰沛,里面加了很多香料,越嚼越香,还挺好吃的。
可能是他的咀嚼声太大,引来了人,见他吃了肉干后还没死,当即勇气大增,自己也从盒子里拿了一根放到嘴里咀嚼。
真香。
他叽里呱啦说了一顿脏话,最后总结:“这天杀的秦人,还挺会享受的!”
越嚼越香。